2007年1月4日星期四

免責條款是擋箭牌?

MSN依然在down,網上的連線速度依然很慢。今天在Apple Daily看到一篇關於互聯網供應商拒賠償用戶的報導,其中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協會副會長葉旭暉表示根據合約上的免責條款,因為天災而導致的網絡擠塞,網絡供應商毋須向用戶作出賠償。究竟這種說法是否合理呢?現在我就同大家一起「睇真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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