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4日星期日

既為專業 也為飯碗

2007年1月14日

【明報專訊】上周一法律年度開幕。法律年度開幕雖然是儀式多於實際,但始終是司法機構一年一度的大事。對於各位法官老爺奶奶,也可藉到大會堂走走,享受 皇后碼頭那陣快將消失的清風,消除胸口那份鬱悶。每年的開幕禮,兩個律師團體的領導人都有機會講話,今年,即將卸任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提了一個老問題﹕ 「到底裁判法院的檢控工作,應否繼續由法庭檢控主任負責?」



法庭檢控主任被批不夠專業

其實,法庭檢控主任應否被「取締」,在法律界是老掉牙的問題。裁判法院的「案件壓力」(case load)是各級法院之首,1976年開始,政府設立了法庭檢控主任職系,負責為警察、海關等執法機關負責檢控工作,在裁判法院負責絕大部分的檢控工作。這班法庭檢控主任被戴啟思批評不夠專業,是因為他們都不是「紅褲子」,入職時一般沒有受過法律學院及專業界的訓練,雖然,他們不少都透過在職進修取得法律學位,甚至擁有大律師資格。

法律界、尤其是大律師界,多年來都認為法庭檢控主任的工作,可以由一班年輕的大狀取代,一方面可提高水平,另一方面亦給予年輕大狀汲取更多檢控經驗,才會爭取「接管」裁判法院的檢控工作。

裁判法院案件 年輕大狀賴以為生

戴啟思在開幕禮上的批評,表面上是針對檢控主任是否夠專業,但當中還有另一層意義——年輕大狀的飯碗問題。回歸之後,香港出現了「barrister boom」,97年或之後掛牌的大律師,目前有473人,佔大律師總人數接近一半,還未計算尚在實習的67人,僧多case少,他們身處的根本是個殺戮戰場,裁判法院的案件是他們賴以為生的「牛油和麵包」。

戴啟思批評檢控主任質素有問題,但反觀裁判法院的定罪率卻一直高企,2001年到05 年都有接近七成半,有資深法律界人士就說,這樣的定罪率,令不少法律新丁都難以起步,「輸一單,很久之後才接到第二單,怎知又輸,到第三單時,還有誰會找你?」可以推斷,戴啟思的評語,除了是關心司法公義,也有部分是關心一班小孩子的飯碗。

法官懲戒自己人要特別大力?

在律政司面前批評他們訓練出來的檢控主任未夠質素,只會惹來連番反駁,大律師們倒不如實實在在考慮減收費,「唔怕貨比貨」,實行走「抵食、大件」路線,反而更有機會從檢控主任手上搶回飯碗。

順帶一提,司法機構上周還有另一件大事,前高院法官李儉與妻子馮閏禪因騙綜援被定罪,分別82歲及81歲的李氏夫婦,雖然及不上獄中最老的85歲耆英,但肯定是獄中年紀最大的伉儷。老人家活到80歲要坐監,就算他們是罪大惡極,旁人亦必然有一點同情,把一對八旬老人收監,過往亦極為罕見,法官要懲戒自己人,是否要特別大力一點,才算是公平?

明報記者 羅永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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