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4日星期二

公平競爭法建議

公平競爭法建議今公布 倡設法定委員會調查 懲處違規企業 2006年7月4日 【明報專訊】政府今日公布競爭政策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建議當局訂立一條跨行業競爭法例,並成立一個具法定地位的公平競爭委員會,處理有關反競爭行為的投訴,如委員會最後認為有關投訴成立,可勒令企業停止有關的反競爭行為,甚至提出非刑事的懲處。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長葉澍今日將代表政府,初步回應報告內容,政府亦將就報告諮詢公眾,聽取各界人士的意見。由於訂立競爭法一直備受爭議,故當局未有具體的立法時間表。 屋苑「綑綁式」服務將受挑戰 民主黨消費政策發言人李華明支持政府訂立公平競爭法,他估計政策一旦落實,現時經常「前後腳加價」的油公司,以至部分發展商在屋苑內「綑綁式」規定住客採用集團旗下電訊、網絡等各種服務,將來或許都會受到新法例的挑戰。 倡設跨行業競爭法 財政司長唐英年於05/06 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由他出任主席的「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委任獨立委員會,檢討現行的競爭政策。經過一年研究,由鄭維志任主席的「競爭政策檢討委 員會」上周三向唐英年提交報告,早前「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已率先開會討論報告內容。報告建議訂立跨行業競爭法例,及成立具法定權力的公平競爭委員會,處 理有關反競爭行為的投訴,受調查的機構必須依法向委員會提供一切所需資料﹔但就誰握審裁權的問題,報告未有定案。 誰握審裁權兩種意見 未有定案 報告將提到,社會上普遍有兩種意見,一是由接受投訴、調查以至審裁,都由公平競爭委員會「一手包辦」,避免架構上出現架疊屋的情,但有意見認為,這或 會令委員會擁有太大權力,缺乏制衡﹔第二種意見則是在委員會之外,另設獨立的審裁處,負責就投訴作出裁決,支持這種模式的人士認為,這能達到「分權」的效 果。 據知,政府對兩種模式仍然保持開放態度,將按諮詢的結果再作定案。消息形容,今日發表的報告,雖然不是政府的最後立場,但政府的確有意透過立法,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對於有部分中小型企業曾表示,擔心訂立公平競爭法,等於給予大企業一種新的「武器」,打擊或侵佔中小企在某些行業原有的優勢,消息認為將來成立具有法定調 查權力的公平競爭委員會,會儼如一個「過濾器」,透過調查,先將一些不合理的投訴「篩走」,人們不能動輒利用法庭,直接上庭控告某人違反公平競爭法。 明報記者 油公司「集體式」加價或犯法 2006年7月4日 廣 告 【明報專訊】香港將來訂立公平競爭法後,油公司「集體式」加價、財團旗下屋苑商店由同系公司「包辦」、商會刊登廣告呼籲同業加價等做法,也可能觸犯法例。 公平競爭法的原意是保障中小型企業,避免大財團壟斷市場,但目前大多數中小企由於不清楚法例內容,對是否支持立法有保留,擔心隨時誤墮法律陷阱。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副會長、本身從事玩具生產的趙芝健舉例,現時大多數中小型玩具廠,是根據批發商的建議定價,行內亦會一致遵守。近日油價上漲令製造成本增加,廠商亦不敢隨便要求批發商加價。 中小企不明法例 態度保留 趙認為,公平競爭法出現後,可避免批發商操控價格,但趙擔心中小型玩具廠日後一同提出加價時,或會觸犯法例。趙說﹕「政府立法工作如火如荼,但大部分中小企對法例如何能保障它們,其實一無所知。」 大型超市經常被質疑壟斷市場,有中型便利店負責人透露,大型超市不時向供應商施壓,要求獨家出售某類型產品。 他稱,其所屬便利店曾嘗試以薄利多銷形式出售某類貨品,不久供應商便說,有大型超市要求他調升價格,他因拒絕加價,最終供應商「受壓」而不再向他供貨。他寄望公平競爭法早日出現,保障中小型商戶的利益。 香港洗衣商會前年曾在報章刊登廣告,指由於油價上漲令成本升,呼籲同業加價一成。陽光洗衣便利店總經理江麗萍表示,廣告刊出後估計有逾半行家響應,但商 會的做法卻受到質疑。她指由於洗衣行業競爭激烈,商會刊登廣告的出發點原是保障小商戶,若公平競爭法出現後,相信不會再有類似的「呼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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