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登記訪客身分證侵私隱

登記訪客身分證侵私隱 推物業管理新指引 停車場蒐個人資料「無必要」 2006年11月29日 【明報專訊】進入停車場、私人大廈,不少人都有被保安員登記身分證的經歷,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指出,物業管理公司要求登記訪客身分證號碼,做法不合理並侵犯個人私隱,公署已向物業管理公司發出新指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公布《個人資料私隱﹕物業管理指引》,就各項物業管理活動提供實務指引,包括申請大廈出入智能卡、記錄訪客的姓名及身分證號碼、記錄泊車者的個人資料、處理業主或其他人的投訴等。 住戶智能卡 姓名電話足核身分 目前愈來愈多私人屋苑的大廈入口安裝住戶智能卡門禁系統。業主申請智能卡時,往往被要求提供身分證資料,但公署認為管理公司收集姓名、單位及電話號碼已足夠核實業主身分,收集身分證號碼並不合理。 另外,公署指保安員基於保安理由記錄泊車人士個人資料亦屬侵犯私隱,管理公司應採用其他保安方法加強停車場保安。行政上訴委員會最近的一宗裁決,就指一名停車場管業經理不必要地收集駕駛人士的身分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有關收集個人資料的規定。 對於記錄訪客姓名及身分證號碼的做法,公司則認為物業公司應讓訪客選擇其他侵犯私隱程度較低的方法,例如由住客辨識訪客,以代替提供身分證號碼。公署日後會為物業管理團體舉辦更多教育活動,加強物業管理公司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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