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明報的律玫司專輯<4>

律政司專責小組許紹鼎﹕控電腦罪行非特別複雜 2006年10月11日 【明報專訊】為對付新興的電腦罪行如BT古惑天皇非法侵權案和「強姦快閃黨」等,律政司早年已成立電腦罪行小組,專責處理電腦罪行及版權案,而政府律師許 紹鼎去年亦加入這行列,他坦言處理電腦罪案的檢控工作,因案件類型較新,牽涉大量法律觀點的爭拗亦不足為奇,但關鍵始終是在法庭上的陳列證據技巧。 現年35歲的許紹鼎,看來仍然十分年輕,但原來他已擔任政府律師11年,處理過各類型區域法院案件及廉署案件。去年7月,他被調派到律政司的電腦罪行小組,他坦言,當時想到電腦案手法層出不窮,擔心自己的電腦知識不敷應用,因此他花心機增進有關知識。另外部門亦有提供國內或國外的課程及國際會議,好讓他們參與及進行交流。 然而,他漸漸發現,檢控案件最關鍵的始終是在法庭上陳列證據的技巧。「其實只要擁有基礎的電腦知識,然後對案件做足分析及了解背景後,便能如其他案件般處理自如。」 指關鍵在陳列證據技巧 不過,無論是BT軟件上載電影侵權案還是快閃黨案,辯方律師都提出大量法律論點爭拗,會否令案件複雜化﹖許紹鼎解釋,其實任何類型的案件都會有法律爭拗,但由於電腦罪案較為新興,故法庭多就這類案作討論及考慮,對法律發展有幫助,這亦有助控辯雙方準備案件,例如他們正等待上訴庭就BT案中何謂「發布」作出裁決。 許又認為,有關電腦罪案的法例並非特別複雜,亦未發現有未清晰定義的地方,因為形形色色的犯案手法,其實只是模式不同,最後都可以簡單化。現行法例中有多項條例處理不同情的電腦罪行,例如除常見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之外,還有「誤用電腦」、「偽做電腦紀錄」等。刑事檢控組的職責是要研究每宗案件,評估是有否足夠證據作出檢控。至於條例本身是否足夠,則由法律草擬科處理。 電腦罪行案件近年大增 根據紀錄,1993年警方、海關及廉署處理的電腦案件合共只有4宗,但由1999年起數字大幅增加,由2000年的368宗,遞增至去年的667宗。而律政司於1999年成立電腦罪行專組,由一名隊長帶領5名政府律師,現時已增加多一名政府律師。 【系列之一】 明報記者 何穎珊 政府律師許紹鼎坦言,處理電腦罪案的檢控工作,因案件類型較新,牽涉大量法律觀點的爭拗亦不足為奇,但關鍵始終是在法庭上的陳列證據技巧。(何淑蘭攝) 許在大學校園認識妻子,妻子同念法律,許做的是刑事案,妻子則私人執業接民事案,尤以人身傷亡案件為主。他笑言公餘後不會跟妻子談法律,但會去去旅行,就如相中所示,年前兩夫婦到日本遊玩。(受訪者提供) 任主控官11年 「每宗案非絕對」 2006年10月11日 【明報專訊】11年前許紹鼎修畢大學法律課程取得大律師資格後,立即加入律政司。入行多年,他發現並非每宗案件都是黑白對錯分明,他作為主控官,亦要不時提醒自己尋求公正。 中學時期的他,一直念理科。90年他考入港大,「順理成章」選修最熱門的機電工程系,可是入讀後立即發現「非我杯茶」,因為他喜歡處理人與大眾和社會的工作,故翌年立即轉修法律。95年,許取得大律師資格,隨即加入律政署。 他笑言當時「貪」律政司形象較「正氣」,而且相比私人執業,新人在署內有更多機會處理不同類型案件,增加工作經驗。 多年來,許又做前線主控官,時而在幕後提供法律意見。其中,他遇過證據很強的案件,但被告最終脫罪,雖然令他心情很沉重,但他明白這正是香港法制的精神﹕所有被告只要未被定罪,都被視為無罪,亦有資格脫罪,許更強調﹕「公義是來自公正的法庭程序。」 許紹鼎又指,有些案件看以黑白分明,誰是誰非已一目了然,可是當他仔細研究後,甚至到案件在法庭審訊時,才發現事情非他原本所想,因此他自覺作為主控,要時常提醒自己公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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