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明報的律玫司專輯<5>

http://hk.news.yahoo.com/061022/12/1v1v3.html 法律爭拗增 律政司日忙 (明報) 10月 23日 星期一 05:10AM 【明報專訊】近年在議會中的法律爭拗多了,或是法院頒下判辭後,政府便要急急立法跟隨法庭的頒令,陳子敏承認,律政司的工作量因此增加。 煞而,陳子多次強調,律政司的工作在於替政府作「技術支援」,政策考慮仍是在政策局,最終草案會否收回,他們只能以平常心對待。 只是技術支援 議員都手下留情 陳子敏自97年起擔任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須出席行政會議(相關新聞 - 網站)及立法會(相關新聞 - 網站)法案委員會會議,但她笑言,議員十分明白他們只是替政府提供法律意見及技術支援,因此不論議題有多敏感,議員都會對她們手下留情。 法律草擬科的工作,其實是在有關政策局決定立法後,便向草擬科提交「擬備草擬委託書」,草擬科隨即要考慮在法理層面上,政策局的建議是否可行。在諮詢律政司各科的法律意見後,仍要經過多次反覆擬稿,始可訂出提交行政會議的定案,再要經過立法會三讀通過,其間可能出現多次修訂,草案始能成為真正的法例。 陳說,就是因為一條法例的誕生並非靠一人之力,故部門內上下同事特別團結齊心,這令她份外珍惜同事之間的親密關係。草擬科於2001年實行導師計劃,由資深同事向「徒弟」分享經驗及指導工作。陳現在是4名同事的導師,她說﹕「責任感大了。」 陳子敏承認,法律草擬科的工作較為專門,同事需具良好的語文基礎、很強的邏輯及分析力、勇於面對及解決問題、對日常生活及社會有觸覺,因法例始終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 神秘法律草擬科 律師度驚喜15年 (明報) 10月 23日 星期一 05:10AM 【明報專訊】提起律師,一般人不期然會想起在法庭上兩陣對壘、雄辯滔滔的情。事實上,司法界的範疇還有很多方面,法律草擬便是其中一門。別人眼中高深、神秘兼沉悶的工作,但高級助理法律草 廣 告 擬專員陳子敏走進這部門,揭開了其神秘面紗後,卻發現「意外驚喜」,而且一待便15年,從沒想過離開。 加入司法界,對陳子敏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親友經營律師樓,爸爸則是生意人,要經常接觸法律文件,故陳子敏中學時已決意要當律師,於是跟好友兼同學一起報讀港大法律系,畢業後亦順理成章擔任私人執業律師,處理合約、買賣樓宇事宜。 處理回歸雙語立法 不過,1991年的一篇報章報道,卻改變了她的事業前路。那時候,港英政府正積極準備主權過渡工作,當時律政署為應付97回歸,開始手雙語立法工作,法律草擬科既要將本港約2萬頁法律翻譯成中文,又要完成回歸後法律適應化的工作,陳子敏看了這篇關於法律草擬科工作的報道後,開始對這門專業迷,亦認為雙語立法在當時是全新的範疇,有趣之餘,更有意思,於是決定投考律政署,並主動要求要加入法律草擬科。 要在一個部門工作15年,對很多人來說是不可思議,但見陳子敏每次提到由她統籌草擬的《證券及期貨條例》時,嘴角總不期然的帶笑意,這份工作帶來的滿足感,可想而知。 條例通過一刻最滿足 據陳子敏描述,她於99年收到擬備草擬委託書,要將沿用了25至28年共10條的金融證券條例綜合成為一條新的法例。陳憶述,當時所涉及的人手、部門都令她印象深刻,最終大家齊心努力了足足3年,條例終於03年4月生效。陳笑說﹕「法例由無到有是最緊要的,但在條例通過的一刻真的很滿足﹗」 除了這次「大製作」,工作與生活息息相關亦是吸引她的原因。有一次,她參與財政預算案中一項有關「居所貸款利息扣除」的條例,起初她收到委託書,只管按指示做。法例通過後一年,她填寫報稅表,當填到這項扣稅項目時,才記起有關條例是自己草擬的,感覺特別之餘又十分滿足。 明報記者 黃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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