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1日星期四

3人涉騙法庭6100萬謄寫合約

一單關於法庭上的謄寫服務的新聞。 3人涉騙法庭6100萬謄寫合約 串謀誇大公司業績 2006年8月31日 【明報專訊】本港法院及裁判處每日處理的官司數以千計,要求大量的翻譯及錄音謄寫工作,相關服務涉及可觀收入。3姊弟合組的公司涉嫌誇大其翻譯謄寫服務的業績,並訛稱僱用了兩名監督人員,成功取得司法機構一份6100萬元的錄音及謄寫服務合約。3人昨日被廉政公署控以串謀詐騙,於明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3姊弟合組公司 案件明日提堂 被控3人包括呂美慈(41歲),為豐運國際有限公司(簡稱「豐運」)股東暨董事兼合約經理﹔呂美莊(40歲),為豐運股東暨董事﹔呂遠暉(36歲),為豐運助理合約經理。 訛稱僱用兩監督人員 廉署於較早前接獲公眾的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串謀詐騙罪行。控罪指出,3人涉嫌在2004年7月15日,不誠實地向司法機構的標書評審委員會作出虛假陳述,訛稱豐運曾僱用兩名監督人員,並替兩間公司裝置會議紀錄系統及提供傳譯及謄寫服務,以及豐運曾賺取服務收入。據了解,被告提及的監督人員,根本不屬該公司人員,而涉及謄寫服務的業績及收入,也涉及虛假成分。 被告涉嫌透過上述虛假陳述,誘使司法機構與其公司豐運達成在2004年10月簽訂協議,以提供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有關合約涉及金額約6100萬元。廉署指出,案件調查期間獲司法機構全面協助。 據悉,廉署於今年2月份已展開行動拘捕3人,而有關的合約期由2004年至2008年,涉及多個裁判處及審裁署的錄音及謄寫服務。 司法機構暫不評論影響 被問及由豐運於2004年起提供的謄寫文件,其法律效力會否受影響等,司法機構強調暫不評論,正了解事件以作回應。 法庭謄寫須一字不漏 準確度影響上訴案件 2006年8月31日 【明報專訊】執業律師黃國桐指出,法庭上的謄寫服務需要極高度的專業性,屬「字對字」的一字不漏模式的紀錄,以文字記錄下法官及控辯雙方於庭上的對話,甚至是嘆息語氣也要記錄下來,以備案件有需要上訴時,司法人員有高度準確的文本作依據及參考。 20年前謄寫員時薪2000元 黃國桐稱,20多年前法庭內駐有謄寫的人員,多數為外籍女士,她們當年的收費已高達每小時2000元,服務亦十分搶手。 數年前庭內設錄音服務 他指出,有關人士需接受專門訓練,以便提供準確的即時傳譯。至數年前,司法機構開始於庭內設置錄音服務,開庭時啟動錄音系統,以便作錄音紀錄,並作中文或英文的謄本。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無論是法官以至控辯雙方,涉及上訴案、保險索償等時,均依靠有關謄寫文本作依據。律師要索取有關謄本紀錄,亦要支付每頁約50元的價格。 涂謹申指出,謄本是否準確會影響到案件的上訴公正性,如案件涉及問題的謄本,亦有可能影響相關裁決受到挑戰。他指出,由於今次問題謄本公司的案件尚在審理中,需有待案件完結後,才再商討受問題謄本影響個案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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