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1日星期四

3人涉騙法庭6100萬謄寫合約

一單關於法庭上的謄寫服務的新聞。 3人涉騙法庭6100萬謄寫合約 串謀誇大公司業績 2006年8月31日 【明報專訊】本港法院及裁判處每日處理的官司數以千計,要求大量的翻譯及錄音謄寫工作,相關服務涉及可觀收入。3姊弟合組的公司涉嫌誇大其翻譯謄寫服務的業績,並訛稱僱用了兩名監督人員,成功取得司法機構一份6100萬元的錄音及謄寫服務合約。3人昨日被廉政公署控以串謀詐騙,於明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3姊弟合組公司 案件明日提堂 被控3人包括呂美慈(41歲),為豐運國際有限公司(簡稱「豐運」)股東暨董事兼合約經理﹔呂美莊(40歲),為豐運股東暨董事﹔呂遠暉(36歲),為豐運助理合約經理。 訛稱僱用兩監督人員 廉署於較早前接獲公眾的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串謀詐騙罪行。控罪指出,3人涉嫌在2004年7月15日,不誠實地向司法機構的標書評審委員會作出虛假陳述,訛稱豐運曾僱用兩名監督人員,並替兩間公司裝置會議紀錄系統及提供傳譯及謄寫服務,以及豐運曾賺取服務收入。據了解,被告提及的監督人員,根本不屬該公司人員,而涉及謄寫服務的業績及收入,也涉及虛假成分。 被告涉嫌透過上述虛假陳述,誘使司法機構與其公司豐運達成在2004年10月簽訂協議,以提供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有關合約涉及金額約6100萬元。廉署指出,案件調查期間獲司法機構全面協助。 據悉,廉署於今年2月份已展開行動拘捕3人,而有關的合約期由2004年至2008年,涉及多個裁判處及審裁署的錄音及謄寫服務。 司法機構暫不評論影響 被問及由豐運於2004年起提供的謄寫文件,其法律效力會否受影響等,司法機構強調暫不評論,正了解事件以作回應。 法庭謄寫須一字不漏 準確度影響上訴案件 2006年8月31日 【明報專訊】執業律師黃國桐指出,法庭上的謄寫服務需要極高度的專業性,屬「字對字」的一字不漏模式的紀錄,以文字記錄下法官及控辯雙方於庭上的對話,甚至是嘆息語氣也要記錄下來,以備案件有需要上訴時,司法人員有高度準確的文本作依據及參考。 20年前謄寫員時薪2000元 黃國桐稱,20多年前法庭內駐有謄寫的人員,多數為外籍女士,她們當年的收費已高達每小時2000元,服務亦十分搶手。 數年前庭內設錄音服務 他指出,有關人士需接受專門訓練,以便提供準確的即時傳譯。至數年前,司法機構開始於庭內設置錄音服務,開庭時啟動錄音系統,以便作錄音紀錄,並作中文或英文的謄本。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無論是法官以至控辯雙方,涉及上訴案、保險索償等時,均依靠有關謄寫文本作依據。律師要索取有關謄本紀錄,亦要支付每頁約50元的價格。 涂謹申指出,謄本是否準確會影響到案件的上訴公正性,如案件涉及問題的謄本,亦有可能影響相關裁決受到挑戰。他指出,由於今次問題謄本公司的案件尚在審理中,需有待案件完結後,才再商討受問題謄本影響個案的嚴重性。

感觸

重看天龍八部,這段很大感觸.......... 這段很感人: 王語嫣慘白的臉頰上忽然罩上了一層暈紅,轉過了頭,不敢和段譽的目光 相對,輕輕說話,聲音低如蚊蚋:「他……他要去做西夏駙馬。公冶二哥來勸 我,說甚麼……甚麼為了興復大燕,可不能顧兒女私情。」她一說了這幾句話 ,一回身,伏在段譽肩頭,哭了出來。   段譽受寵若驚,不敢有半點動彈,恍然大悟之餘,不由得呆了,也不知是 喜歡還是難過,原來王語嫣傷心,是為了慕容復要去做西夏駙馬,他娶了西夏 公主,自然將王語嫣置之不顧。段譽自然而然的想到:「她若嫁不成表哥,說 不定對我便能稍假辭色。我不敢要她委身下嫁,只須我得時時見到她,那便心 滿意足了。她喜歡清靜,我可以陪她到人跡不到的荒山孤島上去,朝夕相對, 樂也如何?」想到快樂之處,忍不住手舞足蹈。   王語嫣身子一顫,退後一步,見到段譽滿臉喜色,嗔道:「你……你…… 我還當你是好人呢,因此跟你說了,哪知道你幸災樂禍,反來笑我。」段譽急 道:「不,不!王姑娘,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段譽若有半分對你幸災樂禍 之心,教我天雷劈頂,萬箭攢身。」   王語嫣道:「你沒有壞心,也就是了,誰要你發誓?那麼你為什麼高興? 」她這句話剛問出口,心下立時也明白了:段譽所以喜形於色,只因慕容復娶 了西夏公主,他去了這個情敵,便有望和自己成為眷屬。段譽對她一見傾心, 情致殷殷,王語嫣豈有不明之理?只是她滿腔情意,自幼便注在這表哥身上, 有時念及段譽的痴心,不免歉然,但這個「情」字,卻是萬萬牽扯不上的。她 一明白段譽手舞足蹈的原因,不由得既驚且羞,紅暈雙頰,嗔道:「你雖不是 笑我,卻也是不安好心。我……我……我……」   段譽心中一驚,暗道:「段譽啊段譽,你何以忽起卑鄙之念,竟生乘火打 劫之心?豈不是成了無恥小人?」眼見她楚楚可憐之狀,只覺但教能令得她一 生平安喜樂,自己縱然萬死,亦所甘願,不由得胸間豪氣陡生,心想:「適才 我只想,如何和她在荒山孤島之上,晨夕相處,其樂融融,可是沒想到這「其 樂融融」,是我段譽之樂,卻不是她王語嫣之樂。我段譽之樂,其實正是他王 語嫣之悲。我只求自己之樂,那是愛我自己,只有設法使她心中歡樂,那才是 真正的愛她,是為她好。」

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

三 分 鐘 審 一 妓   賣 淫 案 法 庭 流 水 作 業

港 大 研 究 批 評 司 法 官 僚 三 分 鐘 審 一 妓   賣 淫 案 法 庭 流 水 作 業 【本 報 訊 】 本 港 今 年 頭 五 月 每 天 平 均 有 17 名 內 地 妓 女 被 捕 , 香 港 大 學 的 研 究 發 現 ,她 們 被 捕 後 隨 即 墮 進 「 官 僚 式 」 司 法 程 序 , 往 往 要 與 其 他 被 告 「 合 併 聆 訊 」 ; 每 名被 告 審 訊 時 間 平 均 只 得 3 分 鐘 。 流 水 作 業 的 審 訊 過 程 , 令 部 份 被 告 難 以 在 法 庭 上 反映 其 個 別 情 況 , 有 被 告 認 為 自 己 無 辜 , 但 最 後 惟 有 認 罪 。   記 者 : 雷 子 樂 香港 大 學 法 律 學 院 和 社 會 學 系 04 年 成 功 訪 問 了 58 名 因 賣 淫 被 捕 、 正 服 刑 的 內 地 女 子。 部 份 受 訪 者 仍 對 其 控 罪 感 困 惑 。 19 人 被 控 「 唆 使 他 人 作 不 道 德 行 為 」 , 但 當 中 4 人 稱 是 警 察 首 先 要 求 性 交 易 。 5 名 在 街 上 被 捕 的 受 訪 者 稱 , 當 時 根 本 沒 開 工 。 一成 受 訪 者 稱 被 捕 後 , 曾 簽 下 看 不 懂 的 繁 體 字 或 英 文 文 件 。 一 人 更 稱 曾 在 數 張 白 紙 上簽 名 。 當 值 律 師 先 小 組 審 問 研 究 人 員 又 在 05 年 7 月 至 06 年 4 月 , 到 裁 判 處 統 計 賣 淫案 件 的 審 訊 時 間 , 發 現 每 審 結 一 名 獨 立 被 告 的 個 案 , 平 均 只 需 時 3 分 鐘 。 關 注 性 工作 者 組 織 紫 藤 發 言 人 林 依 玲 表 示 , 這 短 短 3 分 鐘 內 , 要 以 中 、 英 文 宣 讀 被 告 名 字 、控 罪 、 詢 問 被 告 是 否 認 罪 、 簡 述 案 情 、 由 律 師 作 求 情 、 法 官 判 刑 , 「 淨 係 繙 譯 都 用 分 半 鐘 啦 , 好 多 時 連 求 情 說 話 都 講 唔 切 。 」 法庭 為 加 快 審 訊 速 度 , 多 數 安 排 當 值 律 師 先 向 被 捕 妓 女 提 供 「 小 組 審 問 」 , 再 由 裁 判官 同 時 聽 取 性 質 類 近 的 個 案 。 5 名 曾 經 歷 集 體 審 訊 的 受 訪 者 中 , 兩 人 投 訴 律 師 開 審時 沒 提 及 其 個 別 狀 況 。 另 一 人 堅 持 無 辜 , 但 因 同 組 被 告 認 罪 , 自 己 惟 有 認 罪 。 另 外六 人 不 滿 法 庭 傳 譯 速 度 太 快 , 以 至 不 明 白 審 訊 過 程 。 58 名 受 訪 者 中 , 5 人 初審 時 不 認 罪 , 再 上 庭 卻 改 認 控 罪 , 因 害 怕 不 認 罪 判 刑 會 更 長 。 立 法 會 法 律 界 議 員 吳靄 儀 說 : 「 如 果 有 被 告 係 被 迫 認 罪 , 會 影 響 大 家 對 司 法 制 度 信 心 」 。 立 法 會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席 涂 謹 申 認 為 , 被 告 不 認 罪 可 被 安 排 繼 續 審 訊 。但 林 依 玲 指 , 首 次 聆 訊 認 罪 多 只 坐 牢 40 天 , 不 認 罪 多 要 排 期 3 至 4 個 月 再 上 庭 ,其 間 多 要 還 柙 , 曾 令 部 份 被 告 「 焗 住 認 罪 」 。 該 項 研 究 認 為 , 政 府 可 考 慮 給 初 犯 者 判 以 緩 刑 , 並 給 予 她 們 時 間 較 充 裕 的 司 法 程 序 。 不 滿 判 決 可 提 出 上 訴 司法 機 構 發 言 人 表 示 , 不 會 就 個 別 案 件 審 訊 所 需 時 間 作 評 論 。 他 續 稱 , 如 在 同 一 案 中有 多 於 一 名 被 告 , 律 政 司 都 會 一 同 進 行 起 訴 。 控 辯 雙 方 可 向 法 庭 申 請 作 合 併 或 分 開審 訊 。 訴 訟 任 何 一 方 如 不 滿 法 官 判 決 , 可 提 出 上 訴 。 上 述 研 究 文 章 名 為 「 官僚 司 法 : 內 地 女 士 因 來 港 從 事 性 行 業 而 被 拘 留 」 , 當 時 由 港 大 法 律 系 副 教 授 Carole   Petersen 、 助 理 教 授 Robyn Emerton 及 社 會 學 系 副 教 授 Karen Joe Laidler 進 行 。 (Source: Apple Daily)

zzzzzzzzz

今日又同拖肥出去,可以出兩日街街,我想他一定很開心。遲d返學就唔得帶佢時時出。今日又見到明星啦,係512吳日言。佢以前有一隻狗狗,現在養多隻,不過都係好為食。同肥肥出了去成三個鐘,他就食足三個鐘。今日天氣都幾好,唔太熱有海風。 返來食飯看TV,神鵰大結局唔係甘好睇。小龍女同楊過重遇可以講十五分鐘。最好笑楊過可以感應千里外的郭襄,之後立刻可以飛,無錯係飛去襄陽。

2006年8月27日星期日

表姐女女滿月~~~

今日下午帶拖肥去玩,看見很多人圍著碼頭。我八卦...就去看一看。 原來吳唱K同容祖兒在那裡拍戲,仲要係一埸跳海戲..................... 吳唱K真人很黑,但有d肥。Joey就很slim,不過沒有什麼表情,好像很累。 看了一陣同拖肥玩了一陣就走人。 之後去我表姐女女的滿月,BB女很cute,時時都好像睡不夠。我食了很多野,看來要多做運動。

2006年8月25日星期五

好返很多了~

隻手傷了幾日,住了幾日醫院,終於好返了很多,現在可以伸直了。 住醫院那幾日很辛苦,不是睡得太好。同房常常行來行去去厠所,d燈光時常吵醒我。我去做了些testings,幸好發覺是根發炎而不是骨有事。食了些葯好了很多。 回來check了上些post,原來ACCA同HKICPA簽了不平等條約,差d miss了這大事。 MSN online了幾天,心灰意泠,她連我的message都沒有回覆。 人地心中沒有你,我何嘗不是在你心中佔有一些位置。看來,都沒能和你一同看冰雕,真是有些遺憾。我依然很想帶你去食dessert buffet。 以前時常去做自己不願的事情,明知有些人你不想去見都會免為其難去那些舊同學gathering。去了又不開心,真的不是太想做,始終都不是太懂拒絕人。 現在此刻的心情,有如天龍八部的這一段:   王語嫣的一番情意盡數繫在表哥身上,段譽雖不顧性命的救她,她也只感 激他的恩德,欽佩他的俠義心腸,這時聽他說「這一生一世,我是永遠永遠不 會對你生氣的」這句話說得誠摯已極,直如賭咒發誓,這才陡地醒覺:「他… …他……他是在向我表白情意嗎?」不禁羞得滿臉通紅,慢慢低下了頭去,輕 輕的道:「你不生氣,那就好了。」   段譽心下高興,一時不知說些什麼話好,過了一會,說道:「我什麼也不 想,只盼永如眼前一般,那就心滿意足,別無他求了。」所謂「永如眼前一般 」,就是和她並騎而行。   王語嫣不喜歡他再說下去,俏臉微微一沉,正色道:「段公子,今日相救 的大德,我永不敢忘。但我心……我心早屬他人,盼你言語有禮,以留他日相 見的地步。」   這幾句話,便如一記沉重之極的悶棍,只打得段譽眼前金星飛舞,幾欲暈 去。   她這幾句話說得再也明白不過:「我的心早屬慕容公子,自今而後,你任 何表露愛慕的言語都不可出口,否則我不能再跟你相見。你別自以為有恩於我 ,便能痴心妄想。」這幾句話並不過份,段譽也非不知她的心意,只是由她親 口說來,聽在耳中,那滋味可當真難受。他偷眼觀看王語嫣的臉色,但見她寶 相莊嚴,當真和大理石洞中的玉像一模一樣,不由得隱隱有一陣大禍臨頭之感 ,心道:「段譽啊段譽,你既遇到了這位姑娘,而她又是早已心屬他人,你這 一生注定是要受盡煎熬,苦不堪言的了。」   兩人默默無言的並騎而行,誰也不再開口。

2006年8月24日星期四

現時在香港入HKICPA 的最新 8 條routes (供有志入HKICPA的學生作參考)

現時在香港入HKICPA 的最新 8 條routes 1. HKIAAT + PBE + QP(4 modules & 4 workshops) + FPE 2. HKICPA recognized accounting degree(要有修讀HK law & tax) + QP(4 modules & 4 workshops) + FPE 3. Recognized degree (任何major 都okay) + ACCA + 1 workshop + 1 FPE 4. Australian accounting degree + CPAA + HKICPA AT- Law + HKICPA AT-Tax 5. CICPA recognized degree + CICPA + QP(2 modules & 2 workshops) + FPE 6. 當地CA會認可accounting degree + 在英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非洲的南非或辛巴威當地應考 CA 會計師考試 + HKICPA AT- Law + HKICPA AT-Tax 7. 在英國應考 UKIAAT + ICAEW exam 8. ICAEW認可accounting degree + 在英國應考 ICAEW exam

專業失當律師或須付訟費

我想會越來越少人做刑事案件的律師或大律師,又驚俾人打,又驚俾人罰,吃力不討好。 專業失當律師或須付訟費 刑事案訟費條例擬增法官權力 2006年8月24日 【明報專訊】上訴庭過去曾屢次批評現行的《刑事案件訟費條例》授予法官的權力太窄,法官只能在律師或大律師缺席或遲到的時候,才有權要求有關律師負擔浪費掉的訟費,就算律師專業失當,法庭亦無權懲罰。律政司建議修訂《條例》,增加法官權力,正諮詢兩個律師團體及學術界。 律政司在諮詢文件中建議,若刑事案件的律師或大律師作出不恰當或不合理的行為或遺漏、出現過度延誤、其他專業失當或者缺席聆訊,而被浪費的訟費又不應由當事人承擔,法官有權要求犯錯的律師負責。 保障事主 免無辜多付訟費 香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支持有關修訂,指能夠與民事案件的規定看齊,律師若出現專業失當,例如在同一天接辦兩宗案件,導致其中一宗被迫押後,無辜的當事人毋須負擔浪費掉的訟費。他解釋,律政司目前的建議不包括疏忽,與英國新例有別,相信不會導致法官的權力過大。 如提抗辯 訴訟拖長浪費公帑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表示,要先諮詢會員才決定是否支持修訂,但他指出,英國推行有關修訂後,法庭要處罰犯錯律師時,由於有關律師可提出抗辯,訴訟會被迫拖長,變相浪費公帑,故當地法庭亦少有作出懲罰律師訟費的命令。律師會亦將會成立小組研究修訂建議。

2006年8月17日星期四

High Court solicitors 'could halve costs'

大律師公會一定大力反對...... Tuesday, August 15, 2006 High Court solicitors 'could halve costs' ANITA LAM Litigants could save as much as half their legal expenses if solicitors were allowed the right of audience in higher courts currently the preserve of barristers, the Law Society said yesterday. The vast majority of these cases could just as easily be handled by solicitors at a much lower cost, society president Peter Lo Chi-lik said. "Ninety per cent of the writs filed in the high courts are money disputes - credit card debts, unpaid rents or labour claims for compensation," he said yesterday at a press conference to encourage more public comment before the August 31 end of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eriod on a proposal to allow solicitors the right of audience in the High Court. "Most of them are simple and straightforward cases which mainly involve calculations." He said litigants - who are perfectly happy for solicitors to appear for them on simple cases in the lower courts - are forced into a whole new bracket when the amount exceeds $600,000 and the case is transferred to the High Court. Litigants are then left with no choice but to hire barristers to represent them. "It is definitely in the public interest they be granted more options, because now they pay double for the same work performed by the two parties when solicitors transfer the cases to barristers," Mr Lo said. "Any work that could have been done for $1 now costs $2." Over the past seven years, the society has been fighting for solicitors to enjoy the same rights as their wig-wearing counterparts, arguing that it saves time, money and aggravation. Chief Justice Andrew Li Kwok-nang established a working party on June 24 to look at the issue, with the society gaining support from various Chambers of Commerce - big patrons of legal practioners. "They believe it would be in the public interest, provided there is a good accreditation system to maintain the standards of advocacy," Mr Lo said. The society has proposed that only solicitors with a minimum of five years' practice, or those with relevant advocacy experience, be considered for the right to present cases in the higher courts. Of the city's 5,600 solicitors, 77 per cent are aged between 25 and 40. About one-third of these have five years' experience or more. The Bar Association, meanwhile, has been a vocal opponent of the proposal. It has argued that litigation costs are not necessarily lower in every case that comes to the higher courts. It has also raised concerns about the quality of the service, the cost of running an accreditation system and the public's confidence in it. One barrister, who did not want to be named, said junior barristers had raised concerns that new rules would put them out of business before they had a chance to establish themselves. He said money disputes were the bread and butter of many junior barristers. The working group consultation will last until the end of the month. Should solicitors be able to represent clients in the High Court? Send your comments to Talkback!.

如果她是當會計師,不愁嫁杏無期?

(筆者:無可否認有人在會計師樓認識同結婚,但很多都不幸福。如果大家都是在同一間做audit,雖然大家出job而不會時時見面,但都有共同的話題(公司的是非)。但如果一個在Big4工作,一個結了婚就quit了big4,情形就不一樣。大家見面的時間很少。結得婚都應是身居要職,工務繁忙的人,一個星期可能要返六到七日工。對一對新婚不久的夫婦是很大的challenge。) 近年香港女士大嘆難找另一半。但我可以大膽告訴妳,如果妳是當會計師,妳遇到的問題可以比其他人少一半。 原因未必是因為會計師特別漂亮 (當然,我不排除這個可能性),而是因為會計師接觸異性的機會,較其他行業為高。 讓我將鏡頭指向大學畢業的時空。當時,一班廿歲出頭的年輕人,在大學裡有心儀對象的,早已成雙成對。未有對象的,矛頭就要直指商業社會,向一群在職人士埋手。 會計系的畢業生,順理成章,大部分會到各大小會計師行實習。這一來,是匯集了各大院校本地、海外年紀相若年輕小伙子。 第 一、二年的工作,是到各中港公司核數。這類小組分工,每次是跟不同的同事組合拍檔,每次工作的時間長短、地方環境又不一樣。今日可以在杭州呆上六個月,下 次又可以在重慶留守半年。幾名後生仔女,流落異鄉,朝早在客戶工廠裡砌schedule,夜晚在酒店房繼續寫report。 這種敵愾同仇、患難見真情的team work精神, 比大學裡單打獨鬥, 更能日 久生情。 而且,女士們在會計師樓遇上的,還有比自己年長幾年的才俊經理。這些三十以下、月入幾萬,生活較為安定的專業人士,絕對是理想的另一半。在市場上,這批男士已經是搶手貨色,而在會計師樓工作的女士更加是近水樓台,佔盡先機。 還未計劃轉工的,這行流動性高,兩三年轉一次工,接觸的人亦相應增加,使得機會也隨之增加。 就這樣,各大會計師樓便成為了各位青年男女找尋另一半的福地。年輕女士,假如害怕香港男女不平衡會影響出嫁的機會,選擇入讀會計系,幸福就較有保證了。 撰文:龔耀輝.年青會計師協會

英國會計師銜頭詳解

在英國,屬於會計職業團體諮詢委員會 (CCAB) body 的會計師公會既會員才算是有 Royal Charter (皇家特許) 銜頭既會計師。很多時英國僱主是指明聘用屬於 CCAB body 的會計師公會既會計師。 除此之外,這些屬於CCAB body 的會計師公會亦是 IFAC members,其會員在國際上是受到認可。 這 6 間屬於 CCAB body 的會計師公會包括 ACCA, CIMA, CIPFA, ICAEW, ICAS & ICAI。 雖然如此,根據英國 & 愛爾蘭 Companies Act 1989, Insolvency Act 及 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當中只有 ACCA, ICAEW, ICAS 及 ICAI 既會員可以有權在當地擔任法定審計、破產管理、及商業投資顧問的法定工作。 其實還有AIA,AIA 是英國Recognised Qualifying Body 之一,受到英國Companies Act 1989 的認可,可以有權在當地擔任法定審計的法定工作。 可是,AIA並非屬於會計職業團體諮詢委員會 (CCAB) body 的會計師公會之一,她本身亦是沒有 Royal Charter (皇家特許) 銜頭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既會籍,故在英國 本土和國際既地位是比屬於 CCAB body 的會計師公會低得多。 這 6 間屬於 CCAB body 的會計師公會既會員銜頭亦各有異,分別如下: ACCA =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 (ACCA) ICAEW = Associate Chartered Accountant (ACA) ICAS = Chartered Accountant (CA) ICAI = Chartered Accountant (CA) CIMA = Chartered Management Accountant (ACMA) CIPFA = Chartered Public Financial Accountant (CPFA) 如果你指在英國以 Chartered Accountant 為名銜既會計師,最正宗的便是 ICAS member. 雖然如此,ICAEW 既 member 都是屬於以 Chartered Accountant 為名銜 ,因為佢地成立時間遲過ICAS ,所以被迫加多個 Associate 字眼o係Chartered Accountant 名銜前面。 至於 ACCA 既 member,佢地雖然有 Royal Charter (皇家特許) 銜頭,但並非屬於 Chartered Accountant 名銜既會計師。 亦是如此,在英國的會見到兩類名稱的會計師行。一類是 Chartered Accountant firm 或俗稱CA firm。另一類是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 Firm, 或俗稱CCA firm。 前一類會計師行的會計師是ICAEW or ICAS member,故他們會以會員名銜 - Chartered Accountant 的名義來開firm。 後一類會計師行的會計師是ACCA member,故他們會以ACCA 會員名銜 -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 的名義來開firm了。 亦是如此,作為會計師,你一定要搞清楚這些會計師名銜啦~ 至於 ACCA Vs Chartered Accountant 這話題,其實毋須比較啦 因為基本上,做了5年ACCA member 的只要再繳交 experience report 後就可以入ICAEW , 或是2001年之前ACCA JES 出身的可以直入 ICAEW, 從而去得到Chartered Accountant 會員名銜。 而做了5年 ICAEW member 的都可以DM 入ACCA 得到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 會員名銜啦。

2006年8月16日星期三

CBS免費網上播黃金劇集

CBS免費網上播黃金劇集 (明報) 08月 16日 星期三 09:40AM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電視(CBS)宣布,將自下個月開始,在網上免費提供黃金時段電視劇集。 播出的劇集包括「Jericho」以及曾經轟動一時的影集「CSI:犯罪調查」、「CSI:邁阿密風雲」與其他膾炙人口的作品。 (Cold Case) CBS已售出其影集下載權給蘋果電腦的iTunes音樂商店、Google錄影商店等。今年五月,它也設立一個由廣告支持的線上頻道「innertube」。 喜歡CBS影集的觀眾,可在網上看到影集內容,此外,廣告也少於電視播出時,並且內容更簡短,約是十五至三十秒,但是將不能被省略不看。觀眾可在影集播出的隔天,在網路上看到影集內容,例如「Jericho」或「Survivor」,影集內容將整季在線上播出。 隨著互聯網服務蓬勃發展,線上電視的服務內容越來越多元。美國廣播電視(ABC)是第一間提供網上收看劇集者,已自今年五月開始,提供觀眾線上免費收看影集內容服務,包括有「靚太唔易做」等知名劇集。ABC網路線上觀看率相當高,並計畫於今年秋天,增加其線上提供內容。 http://www.cbs.com/

報 稅 有 錯 漏 自 動 申 報 較 著 數

稅 稅 平 安 : 報 稅 有 錯 漏 自 動 申 報 較 數 -------------------------------------------------------------------------------- 陳 先 生 經 營 紙 品 生 意 , 在 內 地 設 有 廠 房 作 紙 品 生 產 基 地 。 幾 年 前 , 陳 先 生 的 公 司 轉 換 了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供 應 商 , 這 家 供 應 商 向 陳 先 生 的 公 司 提 供 購 貨 額 的 1% 作 回 扣 。 由 於 陳 先 生 經 常 不 在 港 , 他 指 示 供 應 商 將 回 扣 直 接 存 入 自 己 的 私 人 銀 行 戶 口 內 , 方 便 作 為 供 樓 的 用 途 。 由 於 這 些 回 扣 並 非 經 由 公 司 戶 口 收 取 , 公 司 的 會 計 一 直 沒 有 將 回 扣 的 收 入 計 算 在 賬 目 內 , 換 言 之 , 這 幾 年 陳 先 生 都 短 報 了 公 司 的 應 評 稅 利 潤 。 究 竟 陳 先 生 應 該 怎 樣 處 理 呢 ? 陳 先 生 相 信 , 即 使 他 不 主 動 申 報 錯 漏 , 稅 務 局 亦 可 能 在 例 行 抽 查 報 稅 表 時 發 現 過 往 的 錯 漏 , 屆 時 才 向 稅 務 局 作 出 披 露 , 也 未 算 遲 吧 ! 更 何 況 稅 務 局 未 必 會 發 現 該 錯 漏 。 僥 倖 心 態 不 可 有 其 實 很 多 納 稅 人 都 抱 有 陳 先 生 一 樣 的 僥 倖 心 態 , 但 假 如 個 案 最 後 真 的 觸 發 稅 務 局 向 陳 先 生 的 公 司 進 行 全 面 的 稅 務 審 核 , 基 於 事 件 反 映 了 公 司 會 計 制 度 有 不 妥 善 之 處 , 稅 務 局 必 須 確 定 會 計 賬 目 是 否 還 有 其 他 錯 漏 的 地 方 , 整 個 稅 務 審 核 個 案 所 需 的 時 間 亦 會 較 長 。 如 果 陳 先 生 在 審 查 之 前 便 主 動 向 稅 務 局 披 露 問 題 , 基 於 納 稅 人 的 坦 誠 , 稅 務 局 較 易 接 納 解 釋 , 調 查 時 間 亦 可 以 縮 短 。 為 鼓 勵 主 動 申 報 錯 漏 , 稅 務 局 對 這 類 個 案 一 般 會 採 取 較 輕 罰 則 。 根 據 稅 務 局 的 罰 款 政 策 , 經 由 實 地 審 核 及 調 查 科 處 理 的 個 案 , 可 按 披 露 程 度 分 為 4 大 類 , 罰 款 水 平 亦 有 所 不 同 ( 見 表 ) 。 納 稅 人 如 要 作 主 動 披 露 , 除 了 告 訴 稅 務 局 違 例 事 項 的 性 質 和 原 因 外 , 亦 應 主 動 擬 定 一 個 雙 方 均 可 接 受 的 和 解 方 案 , 在 方 案 中 計 算 各 年 度 短 報 的 利 潤 和 稅 款 , 並 同 時 考 慮 以 建 議 罰 款 了 結 個 案 。 讀 者 如 要 就 任 何 錯 漏 作 主 動 披 露 以 爭 取 較 低 罰 款 , 則 應 盡 快 擬 訂 完 善 的 和 解 方 案 。 何 玉 梅 羅 兵 咸 永 道 高 級 稅 務 經 理

證監擬強制股票行核數師「一年一次」對單

證監擬強制股票行核數師 「一年一次」對單 2006年8月16日 【明報專訊】連串經紀行「爆煲」,證監會擬強制核數師一年一次抽樣核對投資者交易結算單,嚴打證券經紀行挪用客戶股票,並向會計師公會反映業界偽造結算單的情及手法。至於最近3宗「爆煲」案,會計師公會指並無收到任何涉及核數師疏忽的轉介調查。 證監會中介團體及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張灼華昨表示,鑑於出現了多家證券行挪用客戶股票及發出虛假月結單情,而會計師公會準則卻只列明核數師為證券行核數時,自行判斷需否與客戶對單,她建議應強制一年做一次對單,抽樣比率則按不同情而定。 她又呼籲投資者在中央結算開設戶口﹔現時全港160多萬投資者,只有1.5萬人開設戶口。對於有投資者嫌麻煩,她指,可研究減費用及改善程序。 證券商協會﹕作用不大 至於98年起挪用客戶股票的永業證券,有否涉及核數師失職,張灼華說﹕「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偽造結算單,我們巡查難發覺,與客戶對數較易查。」 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張智媛指,針對3宗「爆煲案」,至今未收到證監會轉介調查。對於證監建議強制「一年一次」與投資者對單,她表示﹕「與客戶對數,是核數的必經審計程序,會計師現在已經是一年也會抽樣做一次﹔但我們不提倡加規條,抽樣百分比,也應該由專業判斷決定。」 證券商協會副主席蔡陳葆心認為,「一年一次」作用不大,「要挪用股票,一日都可以全取﹗最重要經紀行自律,經營不了就結業﹗投資者盡快到中央結算開戶口,結算系統不夠應用,就要改善。」 (Source: Mingpao) Wednesday, August 16, 2006 SFC wants yearly audit of clients' stakes at brokers ENOCH YIU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will require auditors of brokerage firms to cross-check annually with clients on their shareholdings to limit the risk of more theft cases involving brokers. The SFC action is part of several measures to improve investor protection after three small brokers - Whole Win Securities, Tiffit Securities and Wing Yip Securities - collapsed in the past three months with their owners alleged to have stolen clients' shares, leaving more than 1,400 clients an estimated total loss of HK$70 million. The SFC would also increase resources to allow more rigorous supervision of brokers, including more on-site and sudden inspections, the regulator said yesterday. The law required all 450 brokers to have an annual audit, but it was not mandatory for the auditor to check with clients to confirm what shareholdings they had deposited with the brokers, SFC executive director Alexa Lam said. "Making it compulsory for the external auditor to check with the clients to confirm shareholdings will help uncover any theft cases," she said. The move drew criticism from brokers concerned at the extra cost involved. Tai Fook Securities group managing director and chief executive Peter Wong Shiu-hoi said it would be expensive for his company, which had 80,000 clients, to hire auditors to cross-check each account. "Our company has a lot of internal controls measures, and we allow clients to check their shareholdings anytime they want on the internet," Mr Wong said. "We do not need the external auditors to check the clients' shareholding." An alternative was to select only a few clients' accounts for sample checking, said Christfund Securities chairman Christopher Cheung Wah-fung, who expressed concern the measure might increase operating costs. The brokerage has 10,000 clients. Mrs Lam said she would also meet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which regulates auditors, to discuss the SFC reporting any possible audit failures involving brokerage firms to the institute for possible disciplinary action. Mrs Lam also encouraged Hong Kong investors to have their own participant accounts in the clearing houses instead of depositing shares with brokers to make it difficult for brokers to steal the shares. Legislator Chim Pui-chung, who represents brokers, said the SFC suggestions had failed to solve the problem. "The real reasons of the broker collapses were the difficult business environment," Mr Chim said. "I will meet with the Secretary for 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Treasury Frederick Ma Si-hang to discuss ways to improv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for small brokers. For example, the government should ban banks from offering zero commission to compete with brokers." (Source: SCMP)

冰山一角?一個擁有CPA資格的財務總監月入得15,000元?

是否冰山一角? 真的是財務總監? 月入得15,000元? 有會計碩士資格? 考獲會計師資格? 不 忿 被 炒   偽 造 文 件 獲 發 股 票 女 總 監 騙 百 萬 囚 三 年 【 本 報 訊 】 美 國 納 斯 達 克 上 市 網 絡 公 司 旗 下 香 港 分 支 的 一 名 前 女 財 務 總 監 , 入 職 一 年 後 被 解 僱 。 月 入 只 有 15,000 元 但 工 作 繁 重 的 她 , 在 離 職 後 心 生 不 忿 , 決 定 接 受 同 事 建 議 「 取 回 自 己 應 得 的 報 酬 」 , 偽 造 文 件 以 誘 使 美 國 總 公 司 發 放 總 值 逾 700 萬 元 的 股 票 , 成 功 騙 取 逾 100 萬 元 。 昨 日 她 在 區 域 法 院 承 認 四 項 控 罪 , 被 判 入 獄 三 年 。   記 者 : 黃 詠 鍶 被 告 姜 源 敏 ( 38 歲 ) 被 控 偽 造 及 使 用 虛 假 文 書 等 罪 名 , 其 代 表 資 深 大 律 師 駱 應 淦 在 求 情 時 指 , 自 幼 喪 母 的 被 告 經 不 少 努 力 才 考 取 會 計 碩 士 資 格 , 03 年 7 月 加 入 肇 事 公 司 太 平 洋 商 業 網 絡 有 限 公 司 ( PacificNet Limited ) 任 職 財 務 總 監 。 被 告 在 入 職 初 期 , 獲 公 司 在 名 義 上 發 放 3,000 股 認 股 權 作 獎 勵 , 惟 被 告 需 在 其 後 有 出 色 表 現 才 可 確 實 行 使 認 股 權 。 駱 應 淦 續 指 , 被 告 面 對 繁 重 工 作 , 惟 月 入 只 有 15,000 元 , 後 期 開 始 對 工 作 感 到 十 分 不 愉 快 , 更 因 表 現 欠 佳 , 在 04 年 9 月 被 解 僱 , 及 後 被 告 接 受 同 事 建 議 , 干 犯 本 案 。 他 表 示 被 告 已 為 事 件 深 感 後 悔 , 已 將 出 售 股 票 所 得 的 112 萬 元 歸 還 。 暫 委 法 官 認 為 事 件 涉 違 反 誠 信 , 採 納 五 年 作 判 刑 起 點 , 但 因 被 告 已 作 賠 償 , 故 給 予 額 外 扣 減 , 判 入 獄 三 年 。 案 情 指 , 被 告 於 04 年 11 月 及 12 月 , 兩 度 偽 造 PacificNet NASDAQ PACT 授 權 書 , 指 使 證 券 行 向 她 及 另 外 六 名 人 士 , 包 括 前 夫 、 男 友 及 同 事 , 發 放 合 共 83,000 股 總 值 710 萬 港 元 的 美 國 PacificNet Inc. 股 票 , 被 告 將 發 給 她 本 人 的 全 部 股 票 出 售 後 , 獲 得 112 萬 元 , 後 因 公 司 查 賬 時 揭 發 事 件 , 其 餘 股 票 因 而 被 凍 結 。 網 絡 公 司 有 來 頭 涉 案 太 平 洋 商 業 網 絡 有 限 公 司 Pacificnet Inc.1994 年 由 華 裔 人 士 唐 儀 創 辦 , 他 現 任 總 裁 兼 董 事 會 主 席 。 該 公 司 業 務 性 質 以 科 技 投 資 、 電 訊 和 收 購 公 司 等 為 主 , 除 本 港 外 , 在 中 國 20 多 個 地 區 均 設 有 辦 事 處 。 案 件 編 號 : DCCC372/06 (Source: Apple Daily) 偽造文書偷700萬元股票 太平洋網前總監囚3年 2006年8月16日 【明報專訊】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電訊公司太平洋網(PacificNet),設有贈送認股權予表現理想員工的獎勵制度,但其香港子公司的前財務總監,入職1 年後因工作表現不理想而被終止合約,稱受到同事慫恿,離職後製造假授權書,冒充公司總裁指示美國證券行發行總值逾700萬港元的8.3萬股股票給她,公司在年尾結算時揭發案件。 表現不理想被終止合約 37歲前財務總監姜源敏被控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共4罪,她昨日在區院認罪。法官以5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因她認罪、已還款及沒有案底,減刑至3年監禁。 由於公司及時發現,被告只售出其中1.3萬股,獲得逾14.5萬美元(約112.8萬港元),她事後已悉數還款,並向控方繳付8萬元調查費用。 案情透露,太平洋商業網絡有限公司的員工若獲贈認股權,可藉此以較市價低的價錢購買股票,由公司總裁授權批出股票。有會計師資格的被告於03年7月入職,公司通知她若表現佳便會獲發3000股的認股權﹔但04年8月底,公司不滿其表現,跟她終止合約。 同年11月及12月,美國證券行先後收到兩封看似太平洋網總裁的授權書,故向被告、3名公司員工、被告前夫及男友等發放股票。年底太平洋網結數時,揭發有股票未獲授權而發行。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利用電腦偽製授權書,然後傳真到美國證券公司,被告未有支付分文獲得股票。 被告求情指年少喪母,父親好賭不顧子女,被告由姑媽照料。她在加拿大留學,後於香港理工大學畢業考獲會計師資格。 【案件編號﹕DCCC372/06】 (Source: 明報)

2006年8月15日星期二

譚香文就會計師工時過長問題的研究報告

完全沒有提供任何的解決方法!emoticon 公民黨支持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立法,為什麼她在解決方法完全沒有提到呢? emoticon 要那些「人」自律真是難d啦,只有立法才有比較好些少的工作環境。 譚香文議員就會計師 工時過長問題的研究報告 引 言 1. 本報告旨在說明本人就會計師工時過長問題的研究結果,以及在改善會計師工作條件、紓緩他們工作壓力以及提升工作效率的建議。 2. 自本人出任會計界立法會議員後,不少會計同業及其家人曾向本人反映會計師工時過長的問題。為兌現競選時的承諾,本人在過去一年多,不斷透過不同渠道推動社會各界正視工時過長的問題。本人曾在報章專欄、傳媒訪問和參與公開場合時,都就此表達意見。本人亦曾在立法會就會計界人才短缺引致工時過長提出質詢,並在與勞動市場相關的動議辯論中提出會計界工時過長的苦況和實例。 3. 本報告將說明會計師工時過長問題的現況、導致工時過長的原因、工時過長對會計行業的影響以及紓緩工時過長為會計界帶來的問題的建議。 會計界工時過長問題現況 4. 為檢視現時會計行業存在的工時過長問題,本人於三月完成一項問卷調查。整項調查以電話及電郵方式,訪問超過300 位來自不同行業的會計師,收集他們現時工作時間的概況。有關調查的結果,可參考本人的網頁www.mandytam.com。以下是有關調查結果的摘要。 5. 超時工作情況普遍 調查發現總體而言,超過九成的會計師需要超時工作。於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及政府任職的受訪會計師,更是所有都需要超時工作。結果顯示超時工作在會計界相當普遍。 6. 工時過長情況存在 在超時工作程度方面,大部份需要超時工作的會計師,每次超時工作的時間都介乎1-3 小時。需要超時3 小時以上的,大約佔兩成左右。不過,於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會計師,超時時數則較高。 7. 超時工作密度頗高 在超時工作密度方面,超過40%的會計師每週需要超時工作3-4 天;而每週超時5-6 天者,人數亦達30%以上。對大部份會計師而言,超時工作已成為工作的一部份。 8. 部份會計師接受超時工作 為進一步讓會計師現身說法,本人在三月中與會計師舉行聚會,讓他們分享經驗。有會計師分享時表示,超時工作是香港普遍存在的現象,所以他們都會接受。他們又反映,聘用合約中均有要求超時工作的條款,所以他們都有心理準備。一位任職於跨國企業的會計師指出,一般情況下都需要超時工作,但時間並不長。不過,在工作繁重的時間,例如進行季結或年結的時候,超時工作情況會相當嚴重。 造成會計師工時過長的原因 9. 雖然不少會計師都認為超時工作是會計行業的特色之一,基本上是一個自然現象。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不需要研究導致會計師工時過長的原因。因為即使超時工作是業界的特點,我們也應該瞭解部份導致會計師工時過長的原因,以便對症下藥。 10. 導致會計師工時過長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對專業會計服務的需求上升、人手不足以及新會計準則的引入。 11. 服務需求上升 過去一兩年,香港的經濟從谷底回升,且升勢相當淩厲,特別是銀行業、金融業等行業。作為對金融業發展最重要的專業服務行業之一,會計行業自然受惠於金融業的高速發展,從業員的工作量也自然提高。增加了的工作量引致工時變得更長。舉例而言,近一年不斷有新的企業在香港股票市場上市集資,其中不乏大型企業。為新上市公司提供所需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特別是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工作量變得相當大,更有不少企業因為會計服務供應緊張,影響了上市計劃。 12. 人手嚴重短缺 工作量的增加,本來可以透過增加人手處理。但是,過去數年的經濟困境,使不少會計師事務所收入大減,因而出現大幅裁員,停止聘用新人。結果,現時行業內相當缺乏擁有一至五年經驗的會計師,出現青黃不接的情況。工作量增加,具數年經驗的會計師的工時就自然被迫拖長,以應付客戶的要求和維持專業服務的質素。 13. 引入新會計準則 新會計準則的引入,也是導致會計師工時過長的原因之一。近年來,由於公眾對會計行業的監管要求日漸提高。為此,香港會計師公會近年不斷引入新的國際會計準則。有關準則的引入,當然可以增強對財務會計的監管,但同時也增加了會計師的工作量。因為,面對新的會計準則,會計師需要花時間去理解。在處理帳目時,由於會計準則變得複雜,會計師也需要花更多時間處理,其工作量也因而提高。 14. 對僱員工作重量不重質 有會計師反映,部份僱主仍然存在「重量不重質」的態度。視經常留在辦公室的僱員為較勤奮,工作表現良好,卻經常忽略了他們的效率和工作質素。結果,不少僱員刻意把工作拖長,漸漸成為風氣。此風一長,即使員工已完成手頭的工作,也傾向呆在辦公室,以免誤被僱主視作對工作有欠積極。會計師的工時,因而被逐漸拖長。 工時過長對會計行業的影響 15. 無論透過問卷調查還是與會計師座談收集而來的資料,均顯示工時過長對會計師個人,甚至進而對整個會計行業造成負面影響。 這部份將闡述會計師在各方面因工時過長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16. 影響身心健康 工時過長對會計師造成的最直接影響,就是工作過勞,缺乏足夠休息。缺乏休息,將會帶來身體上、情緒上、工作質量上的一連串問題。 17. 工作質素下降 有會計師指出,工時過長引致的精神疲勞,可能會影響會計工作的效率和準確度。會計是一門極度要求謹慎、準確度、邏輯和清晰度的專業。各項的規定也為會計工作訂下相當緊張的限期,使工作效率也變得相當重要。但是,在精神疲勞的狀態下,會計師要完全達到這些要求實在相當困難,因而影響了工作的效率和質素。 18. 影響工作效率 部份僱主「重量不重質」的概念,使員工不斷把工時拖長。但員工的生產力並沒有因此而提升。整體而言,員工的生產效率下降了。生產力下降,對企業而言是一種浪費。若企業需為員工安排超時工作補償,員工拖長工作更可能為企業構成額外的財政負擔。 19. 工作壓力增加 由於會計行業對專業人員的專業要求相當高。但是,過長的工時亦可能導致會計師的工作質素和表現未能經常維持高水平。結果,會計師的工作壓力只會越來越大。如果此情況變得廣泛,將可能影響業界的發展和吸引新血入行。 20. 影響持續進修 會計業界不斷發展,新的會計準則和其他資訊與日俱增。會計師要維持高水準的專業服務,必須持續進修。香港會計師公會亦對會員設有定期參與一定數量的持續進修活動的要求。但是,過長的工作時間肯定會蠶食了會計師接受持續進修的機會。結果,持續進修反而成為會計師的壓力,對專業的發展並沒有好處。 21. 影響家庭生活 會計師,特別是執業會計師的工時一般都相當長,有時連週末和假期也要工作。結果,他們本來能夠與家人相處的時間也被工作佔去了。本人甚至接獲部份會計師的家人投訴,指他們的家人每天都要工作至深宵,嚴重影響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和家庭生活。會計師實在需要一個配合家庭生活需要的工作環境。 22. 加劇人才流失 不少年青的會計師,特別是任職於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的年青會計師,因? 過長的工時和工作壓力,在服務一兩年後,就會因對會計師行工作的熱誠減退而轉投工商企業,甚至放棄從事會計的工作。明顯地,工時過長是導致會計行業人才流失的其中一個因素。 改善會計師工時過長情況的建議 23. 上文已提過,會計行業普遍存在超時工作,甚至工時過長的情況,也提出不少工時過長可能導致的負面影響。本人希望在這部份提出改善有關情況的建議。 24. 加強人才培訓 人手短缺是會計師工時過長的最根本原因。我們不可能控制社會對會計服務的需求,但是我們也不能無止境地增加現時會計從業員的工作量。所以,加強人才培訓是現時首要的工作。當局應該考慮增加會計學的大學學額。另外,大專院校和專業團體應該加強對會計技術員的培訓,讓他們有能力分擔專業會計師的部份工作。本人將會與各個專業團體、學術機構和政府接觸,推動增加更多會計人才的培訓名額。 25. 就新會計準則加強支援 不少會計師反映在工作中,必須花時間熟習新的會計準則,無形中增加了他們的工作量。香港會計師公會應該盡可能加強技術支援服務,加強向會計師解釋新的會計準則。會計師若能盡快熟習新會計準則,可望提升其工作效率。本人將會與各個專業團體聯絡,要求他們加強對會計師的技術支援服務,亦會考慮邀請會計同業安排有關新會計準則的研討會或講座。 26. 提供超時工作補償 根據本人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大部份的會計師均沒有獲得任何超時工作補償。而不少會計師也期望獲得某個程度的超時工作補償。僱主應按照實際的情況和負擔能力,向超時工作的僱員提供超時工作的補薪或補假。本人將透過本身的網絡,向認識的僱主倡議,盡可能提供有關的補償。當然,本人亦會嘗試向商會及僱主團體提出有關訴求。 27. 其他員工福利 在本人與會計師就工時問題舉行的座談會上,有一間大型會計師事務所主管人力資源的代表指出,該事務所會為僱員提供各方面的服務、活動、輔導等,希望為僱員建立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不少會計師反映這些僱員福利可以紓緩他們因超時工作所產生的壓力。一些較大型或有能力提供有關福利的企業或會計師事務所應該考慮仿傚。不過,即使對中小型企業或會計師事務所而言,僱主也應該盡量建立一個較理想的工作環境,回應那些盡心盡力,甘願超時工作,承受工時過長壓力的僱員所付出的努力。若有機會,本人將繼續研究這些措施可如何在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應用。 總 結 28. 對會計行業而言,工時過時可說是一個行業的特色。要完全解決問題,實在是相當困難,甚至是不可能的事。同時,會計師本身專業精神,努力提供最高質素的服務,更是值得欣賞。但是,我們亦不能對有關問題變得麻木,任由工時過長的問題繼續存在,繼續對會計行業的長遠發展構成障礙。 29. 要紓緩工時過長問題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最關鍵的一環,自然是僱主和僱員的關係。僱主應盡可能與僱員進行溝通,共同尋找解決工時過長問題的方案。專業團體和政府當局,就應該從宏觀的角度,解決會計界人才短缺和會計準則帶來的影響。只有各方面都正視問題,會計師才可望不再被無限量的工作壓得透不過氣。這樣,會計行業的長遠發展才可望得以維持,會計師才可以更好地投入社會事務,加強業界在社會的影響力。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 譚香文 2006 年7 月 Summary of Report on Long Working Hours of Hong Kong Accountants Introduction 1. This report presents the results of a survey I conducted regarding the long working hours of accountants. It makes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the working environment, relieving working pressure and enhancing the efficiency of accountants. 2. I have been concerned about the long working hours of accountants since I was elected as a Member of Legislative Council. Throughout the past years, I advocated the relief of this problem in various channels such as newspaper columns, media interviews and other public forums. I also raised related questions in Legislative Council and voiced the difficulties faced by the accountants during motion debates. 3. The report consists of the following parts: a. Current situation of accountants¡¦ long working hours, b. Causes of accountants¡¦ long working hours, c. Effects of accountants¡¦ long working hours, d. Suggested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 of accountants¡¦ long working hours, and e. Conclusion Current Situation of Accountants¡¦ Long Working Hours 4. Last year, I conducted a survey and invited fellow accountants to a symposium in March 2006 to collect views and opinions from members. The main findings are: a. Working overtime is widespread within the profession, b. Incidence of long working hours in the profession, c. High frequency of overtime working, and d. A proportion of accountants find overtime working acceptable. Causes of Accountants¡¦ Long Working Hours 5. Before the issue can be solved,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 should first be found out. Through certain research, the major cause of accountants¡¦ long working hours are, a. Increasing demand for accounting services due to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Hong Kong and China, b. Severe shortage of human resources, c. Introduction of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which require accountants¡¦ time to understand and explain to their clients, and d. ¡§Quantity oriented¡¨ mindset of employers making employees linger over their jobs and stay longer in the office. Effects of Accountants¡¦ Long Working Hours 6. According to both the results of the survey and the views collected in the seminar, accountants suggest that long working hour may have negative effects like, a. Impact on physiological and psychological health due to the heavy workload, b. Lower quality of work due to fatigue and loss of concentration, c. Lower efficiency of work due to the accumulation of tasks by the employees, d. Increase in job pressure e. Lack of time for continuous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f. Lack of time for enjoying family life, and g. Driving talent away from the profession. Suggested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of Accountants¡¦ Long Working Hours 7. There are some possible solutions towards the problem, which are, a. Enhancement of professional training by providing more quota for accounting courses in tertiary education institutes and offering more training in professional bodies, b. Provision of more technical support regarding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by the professional bodies, c. Offering reasonable overtime compensation to employees in the form of extra pay or time-off, and d. Offering other welfare for employees such as leisure activities, counselling services, etc to establish a better working environment. Conclusion In fact, the long working hour problem is not completely solvable but we should try our best to utilize all the possible solutions in order to alleviate the problem. Alleviating the problem would be a necessary base to enhan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 and encourage accountants to contribute to social development.

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

update了「想不想在Big 4工作」的文章..

做了很大的update關於自己的一遍「想不想在Big 4工作」的文章.. 想知道在Big 4 是怎樣工作可以一看...現在是中文修正版...打了好幾日.. http://leehangkei.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20761 以下一篇文章是我上年寫的..想唔想知道在Big 4工作是如何? 〔以下是一些Big 4的不為人知的一面,請家長陪同閱讀..emoticon) 你想在Big 4工作嗎? 引言 大家想唔想去Big 4做呢? 大家認為在Big 4 工作四五年容易嗎? 大家想不想知道Big 4實際的工作環境呢? 筆者曾經在Big 4工作過一段時間,在那裡的生活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 在那裡工作你可能要犧牲很多事,包括你的朋友,甚至你所愛的人。你往往要每星期一至日不停工作而又沒有OT payment。你又會遇到很多A字膀的經理,同意Partner又唔care你的死活。他們只有不斷去push你完成工作,但又不給你足夠的同事去做。這樣只有一個結果﹕不斷又不斷的長期工作! 這就是現實 時時都有人問做Audit是否需要OT? 在香港做Audit,OT看來是必然的。很多人說,食得咸魚抵得渴,但是否這樣是必然的? 美國的大企業比香港的上市公司規模何只大幾倍,為什麼在外國的Auditors不用OT那麼夜? 很多人認為在香港沒有那一個行業不用OT。不錯這是事實,但很多人都沒有想過在香港做Audit不是每天只是OT兩三個鐘,而是每天OT七八個鐘! (Audit有分peak season同slack season。Peak season大約是由二月到七八月,但因人而異。Slack season就大約是九月之後。在Peak season很多時每天都會工作至12am,有時會到2-3am甚至同頂。筆者曾經試過由二月開始星期一到星期日不斷每天工作兩三個月而沒有一日休息。更甚的是辛苦到偷偷在洗手間嘔吐! Slack season就比較得閒,很多是可以準時走或OT兩工個鐘。) 我認為在香港OT是可以的,但要每天OT七八個鐘絕對不可以接受! 個人認為每天長時間OT是不必要。我們是人不是機器。一個人是不能長時間工作而不需要任何休息的。作為一個文明社會,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現在香港的社會是十分奇怪,好像返回從前工業革命時大財團剝奪工人的時期。要知道在很多歐美國家都有勞工法例去保障工人,但香港的勞工法(僱傭條例)對保障員工絕對是十分是有限。加上會計界是沒有自己的工會,而HKICPA(香港會計師公會)除了每年收取會費更改會計準則之外,完全沒有做過任何事去保障會計師長時間工作的問題。筆者曾經收過HKICPA的email關於會計師長時間工作。Survey就做了,但究竟個會做過什麼去保障會計師能夠過一些正常生活? 另外,很多在會計師工作但還未考完會計師考試和相關經驗或從事會計工作(如Account Clerk)的僱員都得不到保障而俾僱主剝削。一來他們還沒有相關資格去入HKICPA,二來香港的會計界立法會功能組別是只有HKICPA會員才能夠選,所以他們根本沒有人去代表這一班人去爭取他們應有的利益。是否因為他們不是會計師就不需要保障他們呢? 這絕對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態度! 曾經有某些Big 4為了減少員工的怨氣,推出一系列的「舒緩壓力」的活動,使員工能夠「Work Hard Play Hard」﹑「Balanced Life」,有些還上電視老闆和員工與眾同樂,甚至宣稱如果員工放工後繼續工作會命令他們回家而不用OT工作。做這些做那些無非是想話俾街外人或有志投身會計行業的人看,但根本上一切一切都沒有改變! 那間宣稱如果員工放工後繼續工作會命令他們回家而不用OT工作的Big 4,員工一方面要偷偷地摸黑在公司工作,另一方面還要怕公司排員去捉他們在公司工作。這是多麼荒謬! 根本的問題是如果你間firm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就不要接那些垃圾job。接了返來又不能夠給予足夠人手,到頭來苦的只是員工。雖知道Big 4的老闆從來都不care員工的死活,最care只是工作能否完成。在Big 4員工的turnover十分是高,你唔做大把人做。由於這些原因所以Big 4老闆根本不需要關心員工。你有你死,最要緊是你要交到file。有些經理因為老闆抱有這些態度,他們對自己的手下自然抱有同一態度。例如一個job明明需要一個星期去完成。他們有心不在星期一去book你出job,反而在星期三,book少兩日節省兩日staff cost但要完成工作時間是一樣,變相是員工要星期六日返工來完成工作! 可以話厚顏無恥! 完全是披著專業人士的狼! 最高工時可行嗎? 有些人說會計師是一門專業,專業就是長時間保持高效率工作。那些人不顧自己的身體不要緊,但有些人絕對認為健康是無價的。前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美國業務主席兼行政總裁奧基利(Eugene O’Kelly)正處於事業頂峰,五十三歲的他統領「四大」屬下規模最大的業務,日理萬機,呼風喚雨。在全無先兆下,醫生告知他患上末期腦癌,只餘約一百 天壽命。奧基利和他的太太於是合作撰寫《Chasing Daylight:How My Forthcoming Death Transformed My Life》這本書,紀錄他步向死亡的經歷。奧基利在同年9 月去世,距離他知道患癌正好約一百日。另外,有一批在會計師數工作的人是沒有選擇的權力的,那就是剛入行而要拿工作經驗的人。HKICPA規定考完QP(HKICPA的會計試)還要有三年的工作經驗才可以入會做會計師。對於這群沒有任何bargaining power的一班新人,他們受到僱主的剝削是最為嚴重的。所以筆者認為如期等那些大公司自律或給予他們機會做些門面功夫,不如立法制定最高工。至於一星期工作幾多時間,一個月又工作幾多就不在這文章討論範圍。 至於最高工時可行嗎?我認為限制一星期工作多少比較難執行,但限制一個月工作多少都可以說做合理。反而我覺得最難推行的是很少人願意企出來去指控那些無良僱主,在香港很多人實在是習慣了做被人屠宰的一群。 在大陸工作的情況 在你打算去Big 4工作之前,你有沒有心理準備去大陸工作兩三個月呢? 如果你一個唔好彩公司排你去做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你可能需要在大陸工作一段很長的時間。不要以為在大陸工作會很開心(雖然有時都有例外),你可以有時間去約漂亮的美女,很多時在大陸工作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你每天大約8:30am起身,之後就會一路工作到10:00pm - 12:00am 或更晚。你除了在client的工廠工作之外,其餘時間就是在酒店訓,個cycle不斷重複 – 工作睡覺工作睡覺工作睡覺…在大陸大部份時間都是六日工作(如果那裡有些名勝星期日有可能有得去玩或觀光),但是不要忘記你所簽的contract是五天工作的! 你不要以為你有法例給予你的權力去claim OT。如果不是經理準許你claim,你會被其他人埋怨你去做這些愚蠢但合法的要求。另外,其他人會認為你claim OT是因為工作效率不高! 在大陸工作有一樣不是很方便的地方是你很有可能要同其他同事一齊住在同一間房一段很長時間。堂堂大公司去出business trip要同事屈在一間房,你話成何體統! 如果你是男仔又是剛入職的junior,你很有可能要同比較高grade的同事住同一間房。可能你會想同住一間最多是比較唔方便,作為男仔這些都不是太有所謂,但這些想法就大錯特錯了! 很多時當你辛苦工作由client度返來,你只想快些沖涼之後去睡。但由於你的同房是比較高grade,他返到酒店都還要工作,而很多時他還需要你在client工作完畢,返來hotel幫他做這些做那些,十足十一個「啊四」一樣! 當然如果你同那team人十分夾,工作又開心的,那就作別論。有時出job的時候都很開心的,你會「八」到很多關於你公司的事情。例如︰那個同那個一齊﹑那些manager衰﹑那些partners出d「Q」很麻煩…但如果你同自己不喜歡的人一齊去大陸出job幾個月,那些感覺真是生不如死,心裡不是味兒,有種像坐監一樣的感覺! 當然去大陸出job都有得著,你可能有機會增廣見聞,例如︰一些大工廠的作業情況等。但是除了這些,你所學到的並不一定可以幫助你的career如果你不想上大陸工作。不過當你打算入會計這行,你都要有上大陸工作的準備。大多數關於會計的工作(Accounting in commercial field)都需要上大陸的,因為現在多數會計部會設在大陸的工廠內。曾經見過一個client,全個會計部都在大陸,在那裡工作的會計從業人員每天搭公司安排的旅遊巴由香港日日去深圳返工,之後每天搭返車回來。當然香港還有一些不用上大陸的工,包括internal audit﹑taxation﹑compliance… 大陸的會計制度同香港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很多公司都沒有完善的internal control,這意味著作為核數師你需求花大量的時間去審核這些公司的賬目以確保它們的年報是「true and fair」。但就算你做了大量工作,這些公司都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同問題。這些job行內叫「鑊job」! 沒有人想做這些「鑊job」的,一來你要花很多時間去抽sample做多些testing,在人手不足下要完成這些工作絕對不容易。另外,最主要原因是無論係怎樣做,做幾多testing都沒有太大用,這些「鑊job」風險實在太高,很容易就「爆鑊」! 你會問為什麼這些「鑊job」風險那麼高d partner點解要接這些job? 一來工作不是他們做,他們當然唔care。二來,在四間大firm不斷競爭,他們接這些job是想擴大market share! 作為staff這些都不打緊,最大問題是在Big 4工作有一樣野叫做「continuity」。當你完成一個job,下一年開job很大可能會揾返你。為什麼呢? 因為你曾經在這client工作過,你對這個client的運作比較熟識,所以會快些上手。如果你作為junior而第一年就這麼「好彩」接到這些job來做,那就「恭喜」你,因為明年做這個「鑊job」但同時你會比現在高grade,意味著你的責任同工作量會比現在更加之多! 新人入Big 4要注意什麼? 新人入Big 4是要十分小心。正如其他大公司一樣,那裡有很多辦公室政治,有很多人都是十分自私的。有很多seniors喜歡有一大班「小朋友」跟班,排場十足。他們很喜歡留其他同事工作到很晚以顯得他們地位超然。有些因為就來有「機會」promote上manager,所以有一班人一齊工作得很夜而顯示自己十分勤力工作。新入職的會計新鮮人就要非常小心,得罪這些「小人」對你將來的前途有很大影響。對於自己工作完畢提不提前走就自己執生啦…其實為什麼要這樣小心呢? 原因很簡單,出job很多時都比較悶。悶的時候怎樣打法最好呢? 很自然就是講別人的是非。Seniors book人工作當然就希望找些工作態度好的同事,正常地就會問問其他人。所以新入職的會計新鮮人一做得唔好﹑工作態度差﹑所謂問一些愚蠢的問題﹑放工準時走,以至於著得比較性感﹑著的比較明貴等(就算這些並不一定是事實),都會一個傳一個,很快全個department都會知道。那麼會有什麼下場呢? 下場是這位「可憐」的小朋友就沒有人願意book,終日Idle沒有job出。你的下場可能是要在office做一些filing工作,做一些跑腿,或做一些沒有人願意工作的「難job」,好的工作自然沒有人會找你做。正所謂「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各位會計新鮮人切記小心! 考完試還要不斷update? 曾經有個朋友問我,會計不同IT,知識應該不用時常去update? 做IT的很多時一有一個新版本推出時就要從前學過,但會計應該不會有這一種情況? 我當時都不太好意思答佢原來會計都會時時轉,讀完考完都要不斷update。其實我真的不明白會計準則(Accounting Standards)有什麼必要年年都轉,每年都加些「花晨」改這些改那些。耍知道公司的年報最重要的是給users去比較今年同去年的差別。年年去改會計準則就失去了給users比較的價值! 一間公司原本是虧損的,但因為改了會計準則突然使佢轉虧為盈。當然並不是每個user都有專業知識去解讀這些密碼,如果沒有專家協助,年報對他們來說不但沒有意義,而且有誤導性的。筆者時常懷疑每年改會計準則的必要性。是否因為會計師公會收了人家會費所以每年要做這像樣的給人看呢? 這些就不得以知? 專業中的專業? 什麼是專業操守? 會計師是四師(醫師﹑律師﹑工程師﹑會計師)之一。究竟會計師是否如HKICPA所言是十分專業呢? 在我個人看,行內人不是十分看重什麼專業操守的。一間公司的財政報告是否如核數師報告所言「reasonable assurance as to whether the accounts are free from material misstatement.」呢? 是否能夠真實反映一間公司的財政狀況呢? 行內有一種術語叫做「放飛機」,就是說核數師沒有check原本應該要check的事,但在working paper說自己做了同check了。在人手不足同時間緊迫的底下,「放飛機」是十分普遍的。每一個人都想在OT了六七個鐘之後早些返屋企休息,樣樣都check不足當然返屋企無期,二來OT六七個鐘又沒有錢收,每一個人都希望快些完成工作。「放飛機」有大放有小放,有些就算看到有問題都會說沒有問題,用另外一個sample去replace。這就是audit! 這就是讀了三四年大學,考完會計師試同埋有三四年工作經驗的工作,試問讀了那麼多書為了什麼? 「放飛機」最終影響的都是不能真實反映一間公司的財政狀況。 會計工作的前景? 很多人都認為就算在Big 4的工作是這樣辛苦,在那裡工作捱了四五年之後出來一定平步青雲,但這些都是言之過早。雖然當你打開份報紙你會發現很多工都要Big 4’s experience,但當你去interview時他們就會懷疑你的工作能力。因為你在Big 4工作,他們認為你沒有足夠的commercial experience,你所懂的只是局限於一些關於核數的知識。真是他媽的,什麼都是他們講哂! 自然如果你在Big 4的Audit Department (Assurance)到工作,你所學到的知識是相當局限的。除了那些會計同核數知識之外,你對稅務的知識是十分有限的。為什麼呢? 最主要原因是在大公司工作,很多工作都分工很細。Audit department就只會做audit而不會做其他。雖然在核數過程中都會做一些關於taxation的,但這些都只是皮毛。筆者認為稅務的知識是十分重要。大多數朋友都只是對稅務的問題有興趣,例如點樣可以交少些稅,多過會問你關於會計的treatment。其實,很多時對於老闆來講,會計部是一個支援性的部門多過一個懂賺錢的部門。他們認為開源節流是會計天經地義的責任,但是當公司賺錢時會計部想有Bonus都沒有,一切功勞都屬於sales department。 所以一般在Big 4工作三四年的人,通常都會找一些關於internal audit的工,因為如果要去commercial工作,一般要接受很大的salary cut,所以很多都不大願意接受。除了去commercial同做internal audit,做完audit之後可以做什麼呢? 可不可以自己開CPA firm呢? 在香港總共有大約六萬個會計師(考完試同有三年的相關經驗),但只有大約三千個持有執業資格,為什麼呢? 原因很簡單,原因很簡單,就是自己開CPA firm是十分困難的。CPA firm面對的競爭非常大,細firm又驚大firm搶人,沒有人去工作,想接job都難。另外,CPA firm面對最大的問題是一些「不太正當」的會計諮詢或顧問公司,如著名的「Lx會計」。法例上規定只有執業會計師(CPA with Practice Certificate)可以從事核數工作,在公司報表簽名。但這些所謂的會計諮詢公司走一些法律灰色地帶幫客人提供會計、核數、報稅、公司秘書及成立有限公司的諮詢服務,然後找一些有執業資格簽核數師報告。在集團式經營和沒有監管的情形下,其他小型的CPA Firm都很難競爭的。到目前為止HKICPA都沒有什麼辦法去阻止這些會計諮詢或顧問公司。 後記 最後想講一講寫這遍文章的目的。對一些很想半途轉行的人如IT,很想說給你們聽這行的苦況,轉行前要三思。對於那些打算大學選修會計的同學,想他們知道不要儘信Big 4 Road show的promotion campaign。會計這行並不如HKICPA或ACCA在電視宣傳般那樣好景或專業。另外並不一定中五畢業出來都可以做到會計師。現實是現在有太多的會計師同埋有嚴重的underpaid! 工作時間長與工資名不副實。工作得不到普遍老闆的尊重,同時要面對很多上司的壓力。另外,在一些亂七八糟的大陸公司,會計師往往要面對很多風險。很可能有來自上司的壓力去做假賬,財務總監因做假賬而入獄時有所聞,所以大家在打算加入會計這行之前要三思同做多些research,瞭解多些這行才決定。 Alan, CPA 11.08.2006 Want to work in Big 4? Do you want to work in Big 4? Do u think it is that easy to work there for 4-5 yrs? Do you want to know the reality inside? I had worked there for a long time. The life was totally miserable! You will not only lose all your friends and but also may have chance to lose your beloved one. You have to work days to nights from Monday to Saturday or even Sunday without much incentive. Managers are "A-shoulder",whereas partners don't care about you at all. They only will push you hard so as to finish the job on time but with limited staffs. Are you planning to stay in China for 2-3 months? if you are such unlucky and have been assigned to work for an IPO, then you have to stay there for a long time. Don't think you can date beautiful girls there. Working in China is like living in hell. You have to wake up early every day at about 8:30am, then work until 10-12 or later, then go back to hotel and sleep and work again. Normally you have to work from Monday to Saturday of which the normal working days are from Monday to Friday. Don't think you are entitled to claim OT. Unless the manager-in-charge allows you to claim, you may be blamed by other people for asking such stupid but lawful compensation. They may think you are not working efficiently enough so have to claim OT! What a lie! Also if you are working as a junior, you may have to live in the sameroom with another senior. Congratulation! You may become his "Ar 4", and have to serve him even after finish your work late in the client's office. No doubt if you are going with a team that is familar and friendly to u, then life may not be that harsh as gossiping will kill time. But if you are so unlucky and have to work with people you really don't like, then working in PRC is like locking in a jail! You can learn and see a lot of stuffs in PRC, e.g. large factories, their operation processes, varieties kinds of industry. Other than broadening your horizon, those things won't help your career much unless you plan to work in PRC again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PRC's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standards are inferior and totally different with those in Hong Kong. Most of the companies don't have internal control, so you have to do a lot of works to ensure that their financial statements are true and fair. It implies that you have to take lots of samples as the inherent risk is so high. Such kind of job is called "wok" job! No one wants to do it, and everyone tries their best to escape from it! Why? It is because there is something called "continuity". It means that once u are assigned to do a job in the first year, u may be asked to do the same job in next year. The reasoning behind is that u are familar with the nature and the process of that company, which imfers that u are able to work faster and more efficient! So if you are so "lucky" and get a "wok" job when u are still a junior, then God bless you! You will do the same job again next year! Worst still, by that time you are a grade higher than you were and the burden upon you will be much heavier! Most people after finished working in Big 4 for 4-5 yrs, they will find it difficult to work as an accountant in commercial field. Employers often claim that they like people having Big 4's experience. But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lso claim that people from Big 4 don't have enough commercial experience as what you know is only restricted to the extend about auditing! What a dilemma! As you are coming from the audit department of Big 4, you may not familar with taxation as it is performed by taxation department. You may have to learn something about taxation once more as your employers or even will often ask you about tax issues. In my view, Knowledge in taxation is very useful and important because people usually will want to know how much tax they can save, rather than those accounting treatments. Employers do not treat accounting as a productive department but a supporting department. It is your duty to well prepare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It infers that it is beneficial to recognise profit earlier but defer expenses later by applying the accouting standards. However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change every year, as HKICPA's technical department thinks it is more suitable to adopt different treatments to deal with changing business environment. I really think that it is not necessity to change treatments every year. I really feel doubt how many accountants will know the new treatment, especially those local firms which are not necessarily to deal with big clients. It gives me a feeling that HKICPA changes because they are being paid to be changed, but not because there is a need to change! Overtime is a norm in auditing. You may argue that before you join the firm you have already known that you have to work so harsh as an auditor in Hong Kong. But what overtime I'm talking at this moment is an overtime for 7-8 hours per day! In peak season (usually between February and July, but it depends on how lucky you are), you may have to work from 8:30am or 9am to 2-3am. It is not a joke, it is real! Sometimes I really doubt whether it is such necessarily to work so late. We are human being not machine. Body simply will not function at all after working for such a long time. I'd even vomitted in washroom for so many times! Junior staffs may be scared of leaving the office early, even though they may not have much things to do. But some seniors want their teammates to stay late, as to show off or to tell their bosses that they are hard working in order to get a promotion for himself or herself. There are so many such selfish person in Big 4, especially those want to be promoted to manager. Promoting to senior is not that hard, as long as throughout the life in the firm you are not being disliked or blamed by other people. When you are working as a junior, you should be extremely careful! Once you have done something carelessly, recklessly or negligently, your "bad" reputation will be wide spread soon and your life there will be miserable! Your story will be spread to other seniors within a short period of time. People will not book you, and you may be idle most of the time. You may do some filings in the office or may be assigned to some jobs that no one wants to do! Don't think auditing is something very professional! The opinion given in Auditor's Report is only a joke! The standard is to give "reasonable assurance as to whether the accounts are free from material misstatement." To be honest, such kind of statement has already protected the CPA firm from being sued of negligence. Do you think that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really truely reflect the company's financial position? I really feel doubt about it, especially you know how the auditors do their jobs. There is a jargon in auditing called "Flying airplane". It means that the auditor does not check every stuffs he is required to do. It is so common in auditing because time is limited and staffs are not enough. If people want to go home earlier, then they have to skip things that may not be important. But the implication of such skip may not underestaimated. Even though some problems have been found during the process of the finding, people simply will ignore it and replace it with a proper sample, so that they can leave the office and go home earlier. Salary in Big 4 is more than those in local firms, no doubt workload will be heavier. However by comparing with hours that a person works, the salary is not so high at all! Most people quit in Big 4 after working 3-4 yrs. Usually tbey will find jobs as an internal auditors or they may sacrifice a salary cut when working in commercial field. In Hong Kong, there are about 60,000 qualified accountants but only 3,000 are holding practice certificates. Why? It is very hard to open a CPA firm because it is hard to survive under the fierce competition from firms like "LA Accounting". Theoretically such kind of firm is not a regular CPA firm, but they are doing accounting works. In law only a CPA who has a practise certificate can sign and express opinion on financial statements. However it is not required by law that the auditing work should be done by CPAs and can be performed by others so long as the Auditor's Report will be signed by a CPA. Thus, such "accounting" firms make use of this loophole doing audit work, helping clients to fill in tax return but at the end just ask a CPA with practise certicate to sign the report for them. They make huge bucks of money! Still now HKICPA hasn't done much to stop such kind of activities. At last, don't be cheated or misled by the promotional campaign from Big 4. The accounting industry is not as prosperous as they talk. There are too many accountants, and mostly they are under paid! Their workloads are too much. Also they have to fact a lot of risks and pressure from management. People may be forced to make fake accounting records or else they will be fired. Remember these are criminal, and would be jailed! So please think twice before joining the accounting industry!

很想見你… 非常之想見你。 雖然你的態度是十分泠漠,泠漠得使人知難而退。但想見你的心情絕對沒有變。 很怕你覺得難堪,最近連MSN都關掉,免得你不知所措。 很怕,真的很怕在MSN看見你的泠漠。 如期使我傷痛,我選擇「逃」… 真的不知道再有沒有機會同你完成上次看不到的事。 知道你喜歡吃甜品,我真的都很想同你去食dessert buffet… 我真的很想做任何事令你開心。你的一笑,我任何事都義不容辭去做。 看見你心煩意亂,我真的很想為你分擔。

2006年8月10日星期四

處理截取通訊事宜任命受質疑

處 理 截 取 通 訊 事 宜   任 命 受 質 疑 四 法 官 或 混 淆 司 法 行 政 角 色 【本 報 訊 】 《 截 取 通 訊 及 監 察 條 例 》 生 效 後 , 政 府 昨 宣 布 委 任 高 等 法 院 上 訴 法 庭 副 庭長 胡 國 興 出 任 截 取 通 訊 及 監 察 事 務 專 員 。 高 等 法 院 原 訟 庭 法 官 彭 鍵 基 、 石 輝 、 鍾 安德 則 出 任 負 責 為 截 取 通 訊 和 侵 擾 性 較 高 的 監 察 行 動 簽 批 手 令 的 小 組 法 官 。 彭 鍵 基 並接 替 胡 國 興 出 任 選 舉 管 理 委 員 會 主 席 。 有 法 律 界 人 士 批 評 有 關 任 命 混 淆 了 司 法 及 行政 的 角 色 , 擔 心 影 響 司 法 獨 立 。 吳 靄 儀 憂 影 響 司 法 獨 立 候 任 截 取 通 訊 及 監 察 事 務 專 員 胡 國 興 昨 發 表 聲 明 稱 , 他 非常 理 解 港 人 珍 惜 不 受 干 擾 的 權 利 。 他 會 在 8 月 17 日 任 命 生 效 當 天 辭 去 選 管 會 主 席一 職 。 政 府 消 息 人 士 稱 , 胡 官 上 任 專 員 後 , 應 暫 時 不 用 審 理 上 訴 庭 的 個 案 。 三名 小 組 法 官 以 彭 鍵 基 經 驗 最 豐 富 , 及 審 理 較 多 刑 事 案 件 。 彭 官 同 時 獲 政 府 委 任 為 選管 會 主 席 , 令 他 一 官 身 兼 三 職 , 既 要 處 理 審 訊 、 簽 批 手 令 , 又 要 兼 顧 選 管 會 事 務 。 本 身 是 大 律 師 的 公 民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吳 靄 儀 質 疑 , 胡 國 興 法 官 既 要 長 期 處 理 專 員的 行 政 、 監 管 工 作 , 令 司 法 與 行 政 的 關 係 變 得 模 糊 , 擔 心 會 影 響 司 法 獨 立 。 公 民 黨另 一 位 議 員 兼 資 深 大 律 師 梁 家 傑 則 批 評 , 法 官 上 午 戴 行 政 機 構 的 帽 子 , 下 午 卻 換 上 假 髮 審 案 , 將 令 角 色 混 淆 , 難 免 影 響 公 信 力 。 香港 大 學 法 律 學 院 助 理 教 授 張 達 明 表 示 , 普 通 法 的 精 神 是 法 官 盡 量 不 兼 任 公 職 , 確 保能 專 心 、 獨 立 、 不 偏 不 倚 地 審 案 , 「 如 果 胡 官 又 審 案 , 又 做 專 員 , 肯 定 有 角 色 衝 突」 。 司 法 機 構 發 言 人 回 應 時 表 示 , 小 組 法 官 不 會 在 法 庭 上 審 議 自 己 曾 簽 發 手 令 的 案件 , 以 防 角 色 衝 突 。 四 紀 律 部 門 發 實 務 守 則 另外 , 保 安 局 已 向 四 個 有 權 進 行 秘 密 監 察 及 截 取 通 訊 的 紀 律 部 門 , 包 括 警 隊 、 海 關 、入 境 處 、 廉 政 公 署 發 放 行 動 的 實 務 守 則 , 各 部 門 會 依 據 守 則 修 改 其 工 作 指 引 。 而 位於 灣 仔 修 頓 中 心 的 截 取 通 訊 及 監 察 事 務 專 員 秘 書 處 昨 已 開 始 運 作 , 暫 未 接 獲 市 民 求助 。 四 官 缺 乏 審 理 人 權 案 經 驗 【本 報 訊 】 多 位 法 律 界 人 士 指 出 , 今 次 獲 特 首 委 任 為 截 取 通 訊 及 監 察 小 組 法 官 的 彭 鍵基 、 石 輝 及 鍾 安 德 , 以 及 截 取 通 訊 及 監 察 事 務 專 員 的 胡 國 興 , 被 視 為 較 保 守 , 而 且三 名 小 組 法 官 均 缺 乏 審 理 人 權 案 件 的 經 驗 , 擔 心 有 關 法 官 審 批 截 取 通 訊 申 請 時 會 傾向 「 鬆 手 」 。 彭 審 案 曾 盤 問 證 人 受 批 評 胡 國 興 多 次 獲 政 府 委 任 公 職 , 包 括 選 管 會 主 席 、 新 機 場 調查 委 員 會 主 席 等 , 胡 曾 因 2004 年 立 法 會 選 舉 票 箱 不 足 及 點 票 混 亂 事 件 而 需 公 開 道歉 。 有 法 律 界 人 士 指 , 胡 在 法 律 界 的 口 碑 一 般 , 今 次 當 局 委 任 胡 , 相 信 與 他 擁 有 豐富 行 政 經 驗 有 關 , 認 為 有 助 推 動 截 取 通 訊 及 監 察 事 務 辦 事 處 運 作 。 至 於 三 位小 組 法 官 彭 鍵 基 、 石 輝 及 鍾 安 德 , 有 法 律 界 人 士 指 , 只 有 彭 鍵 基 有 審 理 刑 事 案 的 經驗 , 資 歷 也 以 彭 最 深 。 人 稱 「 肥 彭 」 的 彭 鍵 基 曾 審 理 房 署 前 高 官 陳 裘 大 案 , 彭 曾 拒絕 辯 方 要 求 阻 止 廉 署 將 偷 拍 陳 裘 大 片 段 呈 堂 。 彭 在 另 一 宗 藏 毒 案 被 指 代 控 方 盤 問 證人 , 遭 上 訴 庭 法 官 批 評 「 踩 過 界 」 。 (Source: Apple Daily)

2006年8月9日星期三

Assurances over spy bill fail to reassure lawyers

Tuesday, August 8, 2006 Assurances over spy bill fail to reassure lawyers NORMA CONNOLLY The legal profession remains doubtful that lawyer-client privilege will be respected after the covert surveillance bill becomes law tomorrow, despite officials' attempts to allay fears the measure will be abused. The Interception of Communications and Surveillance Bill was passed on Sunday to meet today's court-ordered deadline. It includes a provision that lawyers and their clients can be bugged if the lawyers are suspected of criminal activity. Immediately after the bill is published, Chief Executive Donald Tsang Yam-kuen is expected to appoint, on the recommendation of the chief justice, a panel of three to six judges to authorise surveillance operations and oversee the law's application. This will avoid a legal vacuum in which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would have no one to authorise operations. Lawyers are suspicious that the bill may interfere with a privilege guaranteed under the Basic Law that grants clients the right to confidential legal advice. Philip Dykes, chairman of the Bar Association, said: "What remains to be seen is, if the judges can authorise interception in relation to lawyers' communication, what is the standard of evidence they will require?" He said the legal profession would take a "wait-and-see" approach. Lawyers suspected of serious crimes - offences that carry a prison sentence of at least three years - or of being threats to public security, can be bugged with the permission of the judges. Law Society vice-president Junius Ho Kwan-yiu said while there was concern about how the government would balance security and the public's right to privacy, "much more sensitive is the core value behind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client and his lawyer, and 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 "[If] clients are not confident about getting confidential legal advice and effective legal advice from lawyers ... that undermines the entire principle behind 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 and this is of great concern to the entire legal profession," he said. The government would not say yesterday when the panel of judges would be announced, but a Security Bureau source said the judges would be in place to handle any emergency authorisations immediately after the bill came into effect.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chief Raymond Wong Hung-chiu said the legislation gave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clearer guidelines for conducting snooping operations. Customs chief Timothy Tong Hin-ming pledged to apply the rule with caution and self-discipline.

安排服務公司慳稅須符商業原則

稅 稅 平 安 : 安 排 服 務 公 司 慳 稅 須 符 商 業 原 則 上 周 我 們 解 釋 了 透 過 服 務 公 司 掩 飾 僱 傭 關 係 的 稅 務 安 排 , 今 期 我 們 會 討 論 另 一 類 被 稅 務 局 打 擊 的 服 務 公 司 稅 務 安 排 。 第二 類 安 排 主 要 涉 及 獨 資 或 合 夥 生 意 的 商 號 , 在 計 算 應 評 稅 溢 利 時 , 扣 除 其 向 另 一 間受 控 制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 服 務 公 司 」 ) 所 支 付 的 管 理 費 用 , 而 該 筆 費 用 並 非 根據 正 常 的 商 業 原 則 來 釐 定 。 商 號 透 過 與 服 務 公 司 的 協 議 , 向 服 務 公 司 支 付 管理 費 用 以 換 取 營 運 上 所 需 的 服 務 , 而 該 管 理 費 用 遠 高 於 直 接 獲 得 該 等 服 務 的 成 本 ,所 以 商 號 的 應 課 稅 溢 利 會 相 對 減 少 。 另 一 方 面 , 服 務 公 司 會 透 過 支 付 薪 金 給 予 董 事或 職 員 的 有 關 連 人 士 , 以 減 輕 稅 務 負 擔 。 權 利 義 務 要 清 楚 此 類 安 排 並 非 完 全 沒 有 商 業 理 由 作 支 持 , 稅 務 局 所 針 對的 , 是 欠 缺 書 面 協 議 、 沒 有 清 楚 會 計 賬 目 或 任 意 釐 定 的 管 理 費 用 。 至 於 如 何 釐 定 可以 被 稅 務 局 接 受 的 管 理 費 , 可 以 參 考 以 下 數 點 : 一 、 交 易 基 於 獨 立 利 益 稅務 上 訴 委 員 會 過 往 就 這 類 個 案 作 出 裁 決 時 強 調 , 如 果 希 望 服 務 公 司 安 排 獲 得 接 納 ,便 必 須 以 公 平 及 基 於 各 自 獨 立 利 益 方 式 進 行 交 易 。 為 證 明 及 符 合 這 項 要 求 , 納 稅 人和 服 務 公 司 各 自 的 權 利 、 義 務 及 彼 此 之 間 所 進 行 的 交 易 均 應 詳 細 紀 錄 , 包 括 : 1. 服 務 協 議 書 ─ ─ 訂 明 提 供 的 有 關 服 務 、 收 費 基 準 及 協 議 的 有 效 期 等 ; 2. 記 載 接 納 服 務 協 議 條 款 的 會 議 紀 錄 , 及 此 後 的 修 訂 條 款 會 議 紀 錄 ; 3. 雙 方 所 發 出 的 發 票 及 收 據 ; 4. 計 算 徵 收 服 務 費 用 的 有 關 紀 錄 ; 5. 支 付 和 收 取 服 務 費 用 的 銀 行 紀 錄 ; 6. 雙 方 各 自 聘 用 員 工 的 僱 傭 合 約 。 基 本 設 施 不 可 缺 二 、 合 資 格 服 務 稅 務 條 例 第 16 ( 1 ) 條 款 清 楚 說 明, 只 有 為 產 生 應 課 稅 利 潤 而 招 致 的 開 支 , 才 可 獲 得 扣 除 。 為 了 確 定 可 扣 除 的 管 理 費用 金 額 , 我 們 必 須 要 審 查 有 關 服 務 是 否 「 合 資 格 的 服 務 」 , 這 包 括 業 務 日 常 運 作 所需 的 基 本 設 施 , 例 如 : 提 供 辦 公 室 、 員 工 、 廠 房 和 儀 器 及 各 類 物 資 供 應 等 。 不 過 ,「 合 資 格 的 服 務 」 並 不 包 括 專 業 服 務 , 也 不 接 受 商 號 東 主 或 合 夥 人 以 服 務 公 司 僱 員身 份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 因 為 僱 用 自 己 的 安 排 , 在 稅 務 上 不 會 產 生 效 力 。 三 、 可 獲 扣 稅 的 金 額 商號 應 向 稅 務 局 提 供 一 份 明 細 表 , 詳 列 每 項 服 務 的 資 料 , 例 如 該 項 服 務 如 何 令 商 號 產生 應 課 稅 利 潤 、 包 含 在 申 索 扣 除 管 理 費 中 的 每 項 服 務 金 額 , 以 及 釐 定 該 金 額 的 商 業基 礎 何 在 。 只 要 申 報 扣 除 的 總 額 不 超 過 實 際 的 支 出 , 稅 務 局 可 接 受 的 管 理 費 將 以 實際 成 本 加 上 最 多 12.5% 的 利 潤 為 準 則 。 讀 者 要 注 意 的 是 , 當 稅 務 局 裁 定 納 稅人 與 服 務 公 司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虛 假 的 , 稅 務 局 可 以 引 用 第 61 條 的 反 避 稅 條 例 , 毋 須理 會 該 安 排 。 此 外 , 如 果 該 項 安 排 的 明 顯 目 的 是 為 了 獲 得 稅 項 利 益 , 稅 務 局 亦 可 引用 第 61A 條 的 反 避 稅 條 例 , 取 消 從 稅 務 安 排 所 得 的 稅 務 利 益 。 何 玉 梅 (Source: Apple Daily)

2006年8月8日星期二

休息日

昨天的曼聯沒有出局...以為Benefica入了一球就應該頂得住...Nuno Gomes真的唔掂,如果守那球罰球沒有自己跌落地下,頂得住半場,出線的應該是Benefica... 今天差不多溫完securities,明天差少少同要prepare essay question.. 出 了去拿assignment,都ok...B+...算做ok,因為都不是易做..如果可以有多d字數就好很多了..之後去了中央圖書館見見那個溫來溫去 都溫不完她的Company Secretary的Angel。不過都都pass-by,之後行了一陣CWB就返屋企吃飯了.. 原來龍珠出了隻新蛋..好像很靚的.. 晚上沒有做野,休息日,明天再開始!

陳茂波﹕中小企須重人才

陳茂波﹕中小企須重人才 會計師行東主 2006年8月8日 【明報專訊】中小企業務規模細小,老闆對公司業務每多親力親為,不欲「假手於人」。本身是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老闆的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陳茂波,卻願意吸納比自己強的人才,知人善任,以「同心圈」管理公司團隊,將權力下放給第一和第二圈,再由他們管理第三和第四圈,令「同事都當客戶是自己的」,發揮積極性。僱用 60名員工的陳茂波說﹕「中小企老闆要有廣闊胸襟容納其他人,下放權力,這點對擴充業務很重要。」 陳茂波的管理哲學很簡單,就是「互相信任」。與他共事的第一圈團隊共7人,每人年資有7年至16年,他說﹕「公司規模細小,然而內部關係融洽。」 交同事負責 不怕帶客走 身兼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及港府策發會成員的陳茂波,自言公司日常的運作多已交予同事負責,當中甚至是簽公司支票,可見同事間彼此信任。 很多中小企老闆不輕易放權,主要是不想職員直接與客戶接觸,生怕職員離職時會把自己的客戶帶走。但他反問﹕「為何客戶會走﹖必然是公司(服務質素)有問題。」 陳茂波並不擔心客戶被職員搶走,「特別是第一圈同事,他們都當客戶是自己的」。多年來,他也遇過職員帶走客戶,但只屬個別事件。為加強職員對公司的歸屬感,他花不少精神於內部的聯誼工作,包括邀請全公司職員外遊。 中小企老闆要有遠大眼光和廣闊胸襟,容納工作能力比自己強的人才,協助業務發展,但原來陳茂波在這方面曾遇過心魔。他憶述,1990年創業時曾以高於市價的薪酬,網羅有經驗的專才到公司工作,「初時也有掙扎,後來作出了調節,這是很重要的學習過程」。 除了有經驗的同事外,吸納剛畢業的新血對中小企也是一項挑戰。時下大學畢業生追求「名牌效應」,不願任職中小企,但在陳茂波的合伙公司工作的畢業生,順利 通過試用期者,一般會留職3年或以上。陳認為,小型公司學習機會較多,工作時間不會像四大會計師樓那麼長,同事相處融洽,「所以公司聘請的同學都喜歡在這 裏工作」。 揀客做生意 不做死伙記 業務發展方面,陳茂波並非採取「來者不拒」、「大小通吃」策略,而是給自己自由度「揀客」。他稱﹕「只揀利錢較好的客來做,可留空間給自己做賺錢以外喜歡 的事,亦不會做死伙記。」以屋管理公司審計工作為例,他的會計師樓已多年來沒有再做,一來可騰出人手做利潤較高的工作,二來可讓小型會計師行有機會接 手。 合併走專業 提高競爭力 陳茂波說,公司客戶有一半是香港客,一半是海外或內地客,「這是蓄意策略,因為海外客不壓價,香港客會壓價」。早於1993年,他已開始部署參加國際會計師組織,拓展海外中小企客戶市場。 雖然行業競爭大,陳不打算減價,認為「減價等於自殺」。對於本港中小型會計師行的發展路向,他指有兩條路可走﹕一是透過合併壯大規模,二是走專業路線,提高競爭力。 撰文﹕胡幗詠 攝影﹕尹錦恩 顧問﹕古兆勛 陳葉馮會計師事務所高級顧問(企業融資及財富管理) 放遠眼光 鼓勵進修 2006年8月8日 【明報專訊】中小企的發展往往受到自己的視野及知識所限,無法更上層樓。陳茂波就十分重視進修。金融風暴前,他不熟悉破產清盤工作,公司沒有這方面的能力,於是找拍檔合作,沒錢賺也做,旨在汲取經驗﹔同時,亦贊助同事修讀破產清盤文憑課程。 金融風暴後期,企業破產清盤個案增加,「這班受過訓練的『兵』很好用,加上從拍檔學回來的經驗,令公司『好掂』,承接不少個案」。 除鼓勵職員進修外,陳茂波亦會從忙碌的工作中抽身而出,到海外進修。在2000年及2003年,陳茂波先後前赴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修讀與管理相關的短期課程,學習以公司主腦的位置如何管理好公司。 他寄語中小企,不要只顧每天放在眼前忙碌的工作,必須「放遠眼光,投資未來,若現在不投資,便會被未來牽走」。 堅持操守 寧願失客 2006年8月8日 【明報專訊】一些企業為求帳目「健康」,會要求會計師幫手「粉飾」。陳茂波對會計師專業的執著,雖曾得失客戶,但卻又建立了誠信,客戶最後失而復得。 1997年前一至兩年,本港樓市牛氣天,不少內地人來港炒樓。當時有一名內地商人,炒樓愈炒愈大,為方便向香港銀行借貸,在港成立公司,再將內地業務注入本港新公司,並聘請陳去整理帳目。不過,陳拒絕「粉飾」,最後失去這名客戶。 另一次,他亦拒絕一名找他「美化帳目」的客戶,後來對方移民加拿大,要找有誠信的會計師管理私人帳目,「他回來找我,並指其他帳目找『賊仔』(可「變通」的會計師)做便行。」 不鼓勵與客戶合作做生意 陳茂波認為,會計師定位要清晰,否則便很容易被人感染,影響專業操守,「這一行,很多客戶會找你(僱用的會計師)合作做生意,但我不鼓勵,因為客戶對你有『期望』,有利益衝突。」 視客為友 雪中送炭 2006年8月8日 【明報專訊】「企業」是陳茂波的客戶,亦是朋友。有陷入財困的客戶要求幫忙,他會堅持一個原則﹕「客戶是我的朋友,就算無力付費都要幫。」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陳茂波公司的一些中小企客戶,生意陷入困境,不是與銀行和供應商講數,便是清盤結業,遇到這些客戶要求幫忙時,他亦不會推辭。 數年後,有客戶東山再起,對方仍惦記陳茂波雪中送炭的恩惠,給他開一張支票,償還從前欠下的服務費,以示感激。他回味地說﹕「很有意思。」

香港十大猛鬼地方

還有香港十大猛鬼地方! 想探險的話, 這些絕對好介紹~~~~~~~~~~~emoticon 香港十大猛鬼地方 鬼地方(一) 高街   高街在戰前是一間麻瘋病院,當時這種病是極度的傳染病,病人需要完全被隔離,而且一進去,只有等死,所以積存了一種怨氣。傳聞地庫有精神病人撞頭自殺,所以常聽見傳出撞擊的慘聲。後來二次世界大戰時,日軍佔領香港,把這處當成刑場,殺害無數中國人。而光復後~這裡一直傳出鬧鬼。   好多年輕人都到裡邊去探險一番。當年閣樓是吊死囚犯的地方,雖然己被拆卸,但據聞入去探險的人,如果時運低,總會發現這個本來不存在的閣樓,更會重演被吊死的一幕。所以高街可算是香港最熱門的鬧鬼地方。     鬼地方(二) 必列者士街   這條街位於上環半山,堅道對下,曾是日軍的軍營。當年日本仔打敗仗,皇軍無條件投降時,許多日軍覺得敗仗是一件極羞辱的事,所以寧死不屈,集體在軍營中自殺。這件事之後,許多附近的居民在夜深時,總會聽到步操聲,拍鐵聲,甚至日本軍人的對話聲...更有人在半夜望見這條街上~全是日本軍旗的奇景。      鬼地方(三) 大埔運頭塘村   在日治時期~~許多無辜的中國人被送到刑場斬頭,但由於人頭太多,不能存放在刑場,所以每天都總會有工人把人頭用木頭車運到遠處的荒野去埋葬。而運頭塘村就是這個運送過程中必經的地方。可能太多的中國人死得不明不白,死後的靈魂無處可去,只可以跟著自己的人頭走,這條路久而久之便聚集了許多死者的亡靈。雖然已是數十年前的事,但仍有好多居民在入夜時,會聽見木頭車經過的聲音,更有人見過一排排的無頭鬼跟在木頭車後,猶如彊屍。   鬼地方(四) 猛鬼橋   猛鬼橋亦即是洪水橋。當年一間學校的學生在該處旅行,因為山洪暴發,引來洪水,把本來在橋邊嘻戲的學生們一個個沖走。這件事之後,就有很多人在這裡撞過鬼。有途經此橋的人看到橋下一群小朋友向他招手;或莫名其妙的給推了下河。現在的橋已經改建為有攔杆的大橋了,但仍有夜行的司機說經過這裡的時候常看到白濛濛的人影在橋邊幌動,而最耐人尋味的一件事,是發生在一位女歌星身上。聽聞她小時候跟父親經過該處,途中見一對兄妹在路邊等候,似迷了路。女歌星的父親好心把二人接上車,送回市區的家中。由於兄妹跟女歌星十分投緣,三人更拍了張照留念...怎料事隔十多年後~女歌星再看那張照片,相中的兄妹竟然已經長大成人。    鬼地方(五) 長洲東堤   此為近日熱門的鬧鬼勝地,因為怨念特別多.傳聞多年前,一名婦人帶同女兒,在東堤其中一間渡假屋雙雙自殺而死.此後東堤成為家庭慘劇的代號。近兩年更有人從老遠跑入那渡假屋自殺。為東堤添了無數神秘色彩。註:在長洲東堤對開海邊,一天有一班青年在附近遊玩,發現一舊石中竟可生出一朵花來,青年們感到相當奇怪,於合力將石移開,竟發現有一具女屍埋於此,從而揭發一宗謀殺案,真是天網恢恢。另,亦有一群去渡假的青年,在東堤往東灣的沿岸路上,碰見一對婆孫,在紀念公園行下來(當時兩婆孫在該班青少年面前行出來),婆孫繼續前行,竟是飄落海中,嚇得幾個青年面定口呆。 鬼地方(六) 金鐘兵房   現為太古廣場前身,為金鐘兵房的地點是鬧鬼勝地,現在地庫入面的一條長電梯最為猛鬼,保安人員甚至可以透過閉路電視看到日本軍人連群結隊地步操。   鬼地方(七) 西貢荔枝莊   盛傳荔枝莊當年有義莊,專門放置無人認領的屍體,每逢黑夜,棺木之內的屍體就破棺而出,四處遊蕩,其實荔枝莊為李氏及陳氏之姓氏村,今時今日村內已無義莊,只餘下祠堂,由一位李生把守。      鬼地方(八) 天后大坑奇談   由高士威道維園對面通往大坑銅鑼灣道,即皇仁書院側,有一條大坑渠。話說六十年代,香港渠務及水系統並不成熟,而~大坑~當時亦未有建成正式行人路,只是靠撘成的木板步過。有一次大雨,突然山洪暴發,將正在坑上玩耍的幾果小孩沖走,被發現時全部全身骨骼爆裂慘死。 之後開始每晚行經「大渠」的人都會被一班青綠色的小孩,拉落坑下面的臭水裡...也可能不幸地被小孩爪到一腳都是青瘀色的疤痕 , 過了不久經過政府加建一條行人橋之後,怪事就再冇發生 了。不過經過坑渠的人想說,時常聽見坑下發出的嬉戲的笑聲!??      鬼地方(九) 清水灣電視城   自從無線電視台搬入西貢電視城之後,不斷傳出鬼故事,有人就在古裝街,看見一隊身穿古裝的鬼魂,在深夜進行婚禮。又有傳在五廠附近的女廁,入面有鬼手可對如廁的人送上廁紙,無奇不有。總之應驗了娛樂事業吸引靈界朋友的這個傳說。    鬼地方(十) 香港大學   位於港島薄扶林道的港大宿舍,盛傳石梯前有一座石造的四不像,學生接觸過之後都有不祥結果。多年前,因有學生不信此傳聞,故意對石像加以頂撞,結果死於非命

見鬼十法 和 防見鬼十法

慎鬼節,我就分享一下見鬼十法 和 防見鬼十法~~~emoticon 今日見到又好,見唔到又好,都唔好來找我呀!!!emoticon 見鬼十法 和 防見鬼十法 A. 見鬼十法 1.換眼角膜:換上死人的眼角膜,睜開眼,他們就在身邊。 2.孕婦跳樓:跳樓的瞬間,你會看到你不想看的。 3.杯仙:一個杯子、一張紙,大家?手指按住杯底,鬼魂便因?召而來。但請鬼容易送鬼難。 4.十字路口敲碗:傳說十字路口是陰氣最重的地方,在十字路敲碗可以引來餓死鬼。過程中不能停止敲擊,否則鬼便會看見你。 5.鬼捉迷藏:找一隻黑貓,在夜裏玩捉迷藏,鬼也會一起參加。一旦找不到某個人,把黑貓放出,跟著它走,便能見到鬼。但小心遇到鬼打牆。 6.屍泥塗眼:用埋屍體的土塗在眼睛上能看到鬼,但也有可能因此失明。 7.室?打傘:在室??傘打開,會聚集陰氣,鬼魅現身。 8.半夜梳頭發:午夜十二點對著鏡子梳頭發,可以看到想看的鬼。 9.倒著看:身體向前彎下腰,從兩腿之間向後看,你會看到另一個世界的通道。但是當你吸引到任何『過路客』的注意時,你必須馬上停止這個動作。鬼會誤以?你是準備要出生的胎兒,正邀請它來投胎… 10.裝死人:終極見鬼方法--去死。穿上壽衣裝好妝,假裝自己是死人,并準備一柱香,睡著後便能走進冥府,但切記要在香燒完之前回來。 B. 防見鬼十法 一、司空不宜留蔭    在面相學上,司空乃發光之處,若額前留“蔭”遮及司空位,等于弄熄這盞明燈,黴氣、衰氣便會纏住你不放,靈體鬼怪也容易接近你,故司空位的頭發最好剪碎或撥開。   二、逛夜街忌穿紅衣    夜晚外出,有兩大忌,一忌穿黑衣,皆因黑黑沉沉的?色,鬼怪靈體最喜歡依附在此。二忌穿紅衣,紅色對于惡鬼來說,屬?奇立異的?色,容易惹起注意,愛出夜街的男女要謹記。   三、戒鬼字挂口邊    “小鬼”、“衰鬼”、“鬼理你”、“這?鬼麻煩啊”是不少人的口頭?。記住,這類說話不宜多說,因發音磁場可能會觸及鬼怪。如果你常把“鬼”字挂口邊,實在要戒。   四、長走廊安燈    很多家居間隔都有長走廊,長走廊經常不見陽光,造成陰盛陽衰的局面,是鬼怪靈異最愛藏匿之處,所以若家中有長走廊,記得裝一盞長明燈增強陽氣,免得鬼怪停留不走。   五、爬山戴玉器    登山遠足是不錯的假日消閑活動,但由于高地濕氣重,加上很多動物死後,屍體腐化于此,無形中強化了負面磁場。不想見到“髒東西”,不妨佩戴一些玉器飾物,借此增強個人的正面磁場。   六、?玩碟仙筆仙    年輕人愛尋求刺激,喜歡大夥兒玩碟仙、筆仙,從而預知未來事。事實上,如此直接與靈體接觸、溝通,日常很容易會感應到“它們”的存在。尤其發覺近排印堂發黑氣者,這類玩意更是大忌。   七、八卦擋邪氣    ?儀館是先人出?的地方,兼且彌漫哀傷氣氛,故負面磁場旺盛。家住?儀館附近的朋友,建議在窗外挂一塊八卦。當中的八個卦數代表正氣,正氣十足,自然不怕邪氣入屋,住近?儀館都不怕。   八、探病先拜家神    若需要經常出入醫院探病,事前不妨往拜神,求個心安理得。若然探望的病人是你的親戚,拜祭家神特?奏效;而倘若病人是朋友而非親戚,則可以到一般廟上香祈求神明庇佑。   九、住酒店忌尾房    去旅行住酒店,不少人都說尾房不宜住。這的确有根有據,皆因尾房通常日照不足,有欠陽氣,而靈體最喜歡流連此類陰暗之地,所以如果住酒店被分配尾房,不妨換房。   十、靈性?碼要避忌    至于酒店房間的門牌?碼也需留意,在風水學上,“二”及“五”均屬靈性的數字,故酒店房間尾數不宜有“二”或“五”,不然容易引起靈怪注意,時運低者便可能和“它們”撞個正?。       另外,經常出差或者去外地旅行住旅館,一些要記得一些避忌方法。因?如果不注意,極有可能會被“好兄弟”盯上……   一、入門前:敲門、側身     到旅館入住的時候,開房門之前有門鈴要先按門鈴,沒有門鈴就敲個三下,然後進去之前要先側個身,表示對“好兄弟”的尊重。   二、進入後:開燈、沖馬桶、開櫥櫃、掀被拍枕    進入旅館房間之後要把所有的燈,包括台燈、廁所……等等全部都打開,然後到廁所去沖馬桶表示把污穢都沖掉,接?要開櫥櫃,然後把被子掀起把枕頭拍一拍,這些動作都是表示告知“好兄弟”請他走開的意思。   三、就?時:鞋子亂放、亮燈    睡覺的時候最好開個小燈可以避邪氣,也會帶給自己有安全感,另外鞋子不要整齊的擺在床邊,傳說如果擺的很整齊的話晚上“好兄弟”會穿?走,因此鞋子最好擺亂或者一正一反。   四、禁忌    在陌生的環境最好不要太鐵齒或者口出穢言,在有些旅館中會擺放聖經或者佛經等等,不要因?宗教不同就做出不禮貌的舉動。

2006年8月6日星期日

重遇

重遇她是一件很偶然的事… 已經差不多一年沒有文談,想不到會收到她的message,還有幸同她相約出去。可惜最終我們想看的因為太多人而看不到。在coffee shop和她聊天發覺大家某些想法都很相似,如果在一起是多麼美妙的事呢? 看見她失落失意,真的希望能夠幫到她。 重遇她之前,我都是十分失意的… 收過了「好人咭」﹑一句「sorry」加五個「!!!!!」,心裡面不是十分好受。 看見你的日記,有一種心同感受,好想保護你,愛惜你。

燈蛾撲火

近來睡得不好,心裡面只是記掛住某人。很多事都想改變,不想花太多時間在電腦前,想多看點書,想多學些東西… 時常痴痴呆呆,中的情花毒越來越深,泥足深陷… 看著她的失意,她曾經的後悔,真的十分和我很相似。 趺過﹑痛過,再起身又再重複同一個錯誤。人就是這樣,明知燈蛾撲火,不可為而為之,但都甘心願意去試。 這就是人的天性。 想轉變,奈何奈何,是途然… 我寫文章的動力來自心情,所以當大家看見我的Blog沒有update時,大家應該恭喜我,我當天的心情一定很好!

天下無雙

健康真的是很緊要~~ 近一兩年,身體真的差了很多。最令我唔開心是我想我以後都不能再戰綠茵場上,踢我喜歡的足球。曾經想過如果將來老了都依然能夠踢足球是一件多麼令人愉快的事,但原來幸福不是必然的。當你以為一切事都是理所當然的時候,命運的巨輪已經無聲無色地將佢悄悄的帶走。 不要以為自己青春無敵,當你後悔時可能已經太遲。 上一個星期當我聽見"17歲女網上公開濫藥生涯"真的很感觸。為什麼他們不愛惜自己的生命? PicturePicturePicturePicturePicture 由於知道生命無常,生命無價,生命的無奈,我十分珍惜同重視自己身邊的人和事。我所愛的人,我的家人,我的拖肥,我的朋友,我都十分珍惜。 相識是緣份,能夠認識已經是一種福份。 有些人能夠成為朋友,有些人可以更進一步成為情侶,但有些只可以成為泛泛之交‥ 說實的,自己的文筆是完全不行的。開始學打中文都只是這幾個月的事,所以有時打一遍文章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認為要你所寫的文章可以感動到別人,一定要是一些自己心底內所想所堅持的事情。 時常在想為什麼我是得不到別人的愛呢? 愛,是一種包容,一種欣賞。是否自己沒有一種令人欣賞的地方呢? 答案︰ 可能是‥ 我想如果有人懂得欣賞我的長處,包容我的短處,我想我會珍惜眼前的一種緣份,一種福份。 我知道自怨自挨是沒有意思,所以我會努力做好自己,做一個值得別人愛的人。

得意的Un Chu Chu

無意間看見一個很可愛的約瑟狗狗site....很得意的 http://hk.geocities.com/yorkshireunchu/index.htm 勁得意emoticon 真的很希望可以養多隻Yorkie................. 甘訓都得?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三讀通過了

痛心疾首! 惡法「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三讀通過了!!!!!!!!!! 泛民修訂盡墨 截聽例通過 日落條款激辯後被否決 泛民離場抗議 2006年8月6日 【明報專訊】經過4天的馬拉松式會議,立法會要在周二(8日)前,至今晨繼續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作最後辯論,政府明日便會就條例刊登《號外憲報》,警方、廉政公署等執法部門進行的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動隨即可獲合法確認。逾100項泛民主派提出的修訂,勢將全軍盡墨,「日落條款」修訂由昨晚辯論至今日凌晨2時09分表決,終以32比18被否決,泛民隨即集體離場抗議。條例其後在沒泛民議員的投票下通過三讀,為這史無前例的冗長會議畫上句號。但泛民主派認為,通過漏洞處處的「惡法」,只會為市民帶來更多問號。 《基本法》第30條規定,有關部門除通過法律程序外,不可截取市民通訊,但香港一直未有相關法例,直到早前法庭判決特首曾蔭權發出的截取通訊行政命令違反《基本法》,政府始於今年3月提出條例草案,由於法庭給予港府的最後寬限期至8月8日止,故港府一直強調,不可出現法律真空。立法會通過立法後,填補了回歸9年來的法律真空,但亦會為市民、傳媒、法律界和執法機關,帶來連串影響(見表)。 余若薇激動哽咽 泛民主派形容港府的法例為「惡法」,並指摘港府一直沒有就這影響市民人身自由的法例作諮詢,然後利用立法會內「保皇黨」力量,強行通過法例,是行政霸道的做法。被指為「保皇黨」的議員在審議期間鮮有發言,並指摘泛民主派議員旨在拖延時間,威脅本港治安。在辯論期間,部分議員表現頗為激動,如余若薇在發言時語帶哽咽,而草案委員會主席劉健儀則形容對泛民議員的表現痛心。不過,無論4天來雙方的辯論是精彩絕倫或是沉悶無比,最終的現實是──涂謹申和吳靄儀提出的所有修訂,全部遭否決。 昨日審議的重點,是在晚上7時開始討論泛民提出法例在兩年後失效的「日落條款」修訂。提出「日落條款」的公民黨吳靄儀指出,這個令法例在期滿後失效的條款,是因為議員對通過這條法例始終耿耿於懷,雖然現在通過法例可解決法律真空問題,但確保兩年後可檢討法例,讓市民不用永遠承受這個充滿問題的法例。 劉江華﹕不能讓泛民破壞治安 泛民議員紛紛批評民建聯等親政府陣營只是「橡皮議員」,不坐在議事堂開會,只聽政府吩咐去否決泛民的修訂。民建聯的劉江華反擊,指泛民是反對派,關注壞人權利,大大削弱執法人員的能力,他說﹕「你叫我保皇黨也好,總之我們就要站在此,寸步不移,一條修訂都不能通過,不能夠讓反對派破壞治安(之目的)得逞。」他又說﹕「在議會什麼都可以玩,香港治安不能玩。如果連治安都玩,反對派議員是罪大惡極。」民主黨李柱銘反駁說﹕「我們幾時玩過香港治安,難道人民自由可以任意踐踏嗎﹖」 李少光承諾2009全面檢討 立法會通過法例後,執法部門可就公共利益或嚴重罪行申請進行截取通訊或秘密監察,並設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對條例進行檢討,並接受市民投訴。李少光亦承諾,專員會每年檢討法例實施,港府會在2009年進行全面檢討。 梁國雄申覆核 挑戰范太否決修訂 2006年8月6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審議《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進入尾聲之際,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昨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否決民主派議員部分修正案的決定有違《基本法》。有議員擔心,長毛一旦勝訴,即使條例獲立法會通過,其效力也會受到挑戰。 按照立法會議事規則第57條(6),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要遵守與《基本法》對議員法案的同等要求,即不能涉及政府的公共開支,但梁國雄不滿這規定,他說﹕「《基本法》只規定議員議案,但立法會議事規則卻限制修正案,自廢武功。」 「長此下去立會將無事可做」 梁國雄多番強調,並非有意拖延審議,只希望取得法庭的聲明,避免日後再有「自廢武功」情出現,「今次范太的裁決太離譜,(公民黨)吳靄儀和(民主黨)涂謹申只提技術性的修訂也被否決。長此下去,立法會還有什麼可做﹖」 勝訴將影響條例合法性 梁國雄舉例,涂謹申提出將監聽由行政授權,改為地區法院授權,以及擴闊違規調查範圍及可賠償予受影響人士等修訂,但范太都以修訂會增加政府開支,否決將修正案納入議程。 曾向梁國雄給予法律意見的李柱銘認為,司法覆核申請不會影響條例審議。但李柱銘指出,若梁勝訴,將令人質疑《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的法律效力,認為該條例沒按《基本法》定下的程序立法,受影響人士甚至可挑戰法例的合法性,提出司法覆核。 草案委員會主席的自由黨劉健儀也表示,不想見到官司影響條例生效,「若要透過這條例來處理議事規則的問題,香港社會未必付得起這代價」。自由黨田北俊批評梁國雄不尊重立法會,「若對主席裁決有意見,可以內部處理,不用司法『岔隻腳』過來,自己的家事不用找法庭處理」。 律政司長黃仁龍表示,即使梁國雄的司法覆核勝訴,將來《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被挑戰的可能仍不高,因為政府和立法會已就立法工作做了應做的事情,不會因為司法覆核而推翻之前一切,他說﹕「如果是這樣便不得了,這將不止是這條例的問題。」 范太透過發言人回應,任何人包括梁國雄,都有權決定是否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對此表示尊重,現階段看不到有任何事情會影響立法會會議的正常運作。 保安局長李少光認為,司法覆核不會影響條例的法律有效性。 立會禁涉公帑修訂 入指違反基本法 2006年8月6日 【明報專訊】梁國雄昨日早上親身到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他在入稟狀指出,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日前以部分議員提出的修訂牽涉公共開支為由,否決了有關修訂,做法違反了《基本法》。高院接納梁國雄的申請,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將會排期聆訊。 高院接納申請排期聆訊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出,根據現時的立法會議事規則第57(6)條,議員就政府動議的法律草案所提出的修訂,都不能牽涉公共開支。 但根據《基本法》第74條,條例只限制議員提出涉及公共開支的「法例草案」,而沒有限制議員就「法例草案」所提出的「修訂」。 戴啟思又指出,上述立法會議事規則,阻撓議員提出涉及增加及減少公共開支的修訂,明顯違反《基本法》73(1)條及74條中,立法會制訂、修改和廢除法律的法定權力,故要求法庭聲明上述規則違憲。 3個被范徐麗泰剔除的修訂動議,分別由涂謹申及吳靄儀提出,包括「秘密監察行為」定義、由區域法院法官批准第二類秘密監察和秘密監察的方式。(見表) 范徐麗泰於8月1日否決上述3項修訂,理由是修訂牽涉增減公共開支,立法會議事規則第57(6)規定,牽涉增減公共開支修訂只可由特首或指定官員提出,議員亦只可在特首同意下提出。 【入稟編號﹕HCAL87/06】 處理修正案 港英鬆 回歸嚴 2006年8月6日 【明報專訊】被梁國雄以司法覆核挑戰的立法會議事規則第57條,由港英年代沿用至今,為何今日才有議員向法庭挑戰﹖ 親政府議員﹕早覺條文有問題 昨日與議員談起梁國雄的「突襲」,撇除一些質疑其動機的看法,亦有親政府陣營議員和應,他們心裏早覺得該條文「有問題」,認為一直限制了他們提出修正案的空間。 議事規則第57條早在立法局時代已經存在,回歸期間,立法會曾檢討該條文,並參考《基本法》第74條,政府亦給予法律意見,最終定出這條文內容,規定由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不能涉及政府開支。 「涉及少少開支都不放過」 談及這規則多年來如何執行,不少議員都覺得縮減了他們提出修正案的空間,就連自由黨劉健儀也表示,雖然以前已有這條文,但當時的政府較「鬆手」,不會太緊議員修正案的內容,「但特區政府就『得好緊』,少少涉及公共開支的修正案都不肯放過,不希望立法會主席批准」。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也解釋,當年政府要求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要與《基本法》第74條看齊,其實是想鞏固其行政主導的原則。他更透露,中央亦認同這做法。 倘覆核勝訴政府頭痛 不少議員認為今次司法覆核可能是一個好機會,重新檢視這條議事規則。一旦今次官司勝訴,大家都認為影響非常深遠,政府將會很頭痛。 民主黨李永達舉例﹕「若有議員提出一項與政府部門實施最低工資有關的修正案,相信會得到民主派和工聯會的支持,民建聯也不能說不,政府便很有可能被迫接受。」 明報記者 基本法與立法會議事規則 2006年8月6日 【明報專訊】■《基本法》第74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提出法律草案,凡不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者,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立法會議事規則》第57(6)條﹕ 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如認為任何議案或修正案的目的或效力,可導致動用香港任何部分政府收入或其他公帑……則該議案或修正案只可由以下人士提出——行政長官、獲委派委員或任何議員,如行政長官書面同意該提案。

看倚天

時時在Coffee Shop看書... 看完神鵰看倚天.................. 實在太緊張...雖然看過很多次.................. 原來自己都有些像張無忌...很容易給美女騙........ 眾人女角之中,最喜歡小昭..都有些喜歡周芷若..我想就算我武工蓋世,都會像在光明頂中被她一劍刺中..........但是後期的芷若實在太毒了.......... 至於趙敏,雖然她心愛張無忌,不會害他..但就是性格不太令人喜愛......都是小昭最好... 現在不但中了武俠小說毒,還中了情花毒,看來都很難找到解葯..... 唉.........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遺憾

自從認識了妳之後,我上網的習慣都有一些轉變。妳的網上日記是我首先接觸的blog之一。為了想多瞭解妳,我將妳由兩年幾的生活一一看了幾遍。由妳每天上學所發生的事到妳有時星期六日去shopping、做sales part-time,我都看了一遍。 情若真 不必相見恨晚 見到一眼再不慨歎 妳生活的鎖碎事已成為我每天生活的食糧。我真的希望能夠早些認識妳… 不 知為何一知道妳所希望的,我都想一一幫妳達到。知道妳想看那場球賽但沒有$看,我都會為妳達成願望。這些球隊不是次次都有機會來香港,是十分之難得。我不 想妳因為沒有錢看而失望,所以偷偷買了兩張飛給妳。但我怕妳不願接受,所以就話這兩張飛是朋友給的免費飛。試問世上怎會有那麼多免費的東西呢? 知道妳要去意大利讀書一兩個月同知道妳心裡面有心上人,雖然心裡面是有一些失望但這都沒有辦法。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一切唯有回歸平靜。我依然努力的工作和讀書,一切看來會無疾而終… 我依然有看妳的日記,知道妳在意大利的生活十分可憐。在巴士又遇上小偷,住的環境也不大好,但這都是一個很好的體驗。我都希望可以出去歐洲國家讀書旅行呀!不過一切不愉快都只是短暫的,看見妳能夠近距離看見自己最愛的球星,我想在妳心中這些苦楚都是不重要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YbOPDKVT8k <情義兩心堅> 作曲:顧家煇 填詞:鄧偉雄 編曲:顧家煇 情若真 不必相見恨晚 見到一眼再不慨歎 情義似水逝去 此心托飛雁 遠勝孤單在世間 情若真 不必驚怕聚散 變化轉瞬也應見慣 誰願去揮慧劍 此心托飛雁 縱隔千山亦無間 愛比朝露 未怕短暫 存在兩心堅 情不會淡 別去已經難 重會更艱難 愛火於心間不冷 情若真 不必苦惱自歎 縱已失去也可再挽 情緣至今未冷 此心托飛雁 那怕悲歡何妨聚

張達明﹕截聽條例 三大問題

張達明﹕截聽條例 三大問題 2006年8月3日 【明報專訊】作者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有關《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的爭論趨白熱化。史無前例地,政府將就《草案》提出近200項修訂,立法會議員亦會提出超過200項修訂,公眾甚至不少立 法會議員根本沒有足夠時間及機會,詳細了解政府提交的《草案》最後版本或議員所提的修訂,內容是否妥善或條文草擬有否出錯。 筆者特就《草案》的最後版本仍存在的幾個主要問題及爭論點,扼要地加以闡述,望能讓公眾更具體地了解問題之所在。 1. 《草案》有些內容是基於政府過往對私隱權的錯誤理解,而這些錯誤已被7月21日上訴庭在《林康國》一案的裁決權威地推翻了。 首先,政府不接受法律改革委員會及兩個律師公會的一致意見,堅持在《草案》加入條文,訂明任何在公眾地方所進行的活動(說話除外)不得享有私隱的合理期 望,故不受條例保障。但上訴庭鄧國楨法官引用英國上議院《Campbell v MGN Ltd (2004)》的裁決,「很清楚地顯示,就公共地方進行的活動而言,也可以有合理的私隱期望」。因為「私隱權」是受《基本法》保障,故以本地立法試圖改變 「私隱權」的適用範圍,實屬違憲。 此外,《草案》規定涉及參與者的監察行動(包括臥底行動)只須行政授權而毋須法官批准。據保安局今年5月提交的文件解釋,這類的監察,「一般被視為侵擾程度較低」,「人們較關注的是有否違反保密責任而不是有否侵犯私隱」。 在《林康國》一案,代表政府的律師,援引多個英國案例,認為以臥底偷錄被告人的談話並不構成侵犯私隱的行為。但上訴庭以2比1裁定,即使偷錄是在某名參與談話者的同意下進行,仍屬侵犯私隱。 張澤佑法官認同加拿大最高法院在《R v Duarte (1990)》的裁決所說﹕「我看不出將第三者的電子監察與對話參與人的監察加以區分邏輯何在。」鄧國幀法官亦引用該案另一說法﹕「如果我們的社會,令我 們擔憂每次我們張口說話時,政府都可以隨心所欲地用電子器材把話語永久記錄下來……私隱一詞的意義,就會蕩然無存。」 由此可見,政府律師過往認為「參與者監察」並無侵犯私隱這見解是錯誤的。此外,上訴庭亦指出,臥底偷錄除了涉及私隱權外,往往亦侵犯了疑犯的「緘默權」或 「免使自我入罪的特權」,這權利是保障疑犯有自由去選擇講話或保持緘默,故法律要求執法人員不可威迫利誘疑犯,亦要在訊問前明確地提醒疑犯可拒絕回答問 題。 容許臥底偷錄無疑是執法部門打擊罪惡的有效工具,但亦可能被濫用而無理地剝削了犯人的私隱權及緘默權,怎樣在個別案件中取得平衡,理應交由獨立的法官作審批,而非由執法部門作行政授權。 2. 政府倉卒提出的修訂條文,在草擬上出現問題,未能清楚地表達立法意圖。 法律草擬工作需要「慢工出細貨」,特別是雙語立法,遣詞用字更須額外留神,「急就章」的結果是錯漏在所難免。 舉例說,政府就《草案》第43條提出字眼上的修訂,要求獨立的「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在收到市民的申請後進行審查,以斷定秘密監察有否發生及是否在「沒有本條例發出或續期的訂明授權的授權下進行」。 「訂明授權」被定義為「法官授權、行政授權或緊急授權」。故有關條文似乎限制了「專員」只可查究執法者有或沒有取得相關的授權,而無權審視所獲的授權是否 恰當地作出。但保安局的文件及所草擬的實務守則,卻表明「專員」的考慮「並不限於確立是否已發出有關授權這個事實」,而可以考慮執法人員有否在申請授權時 向授權當局提供所有關鍵資料。 此外,在6月10日的一次立法會會議中,筆者作為律師會的其中一名代表指出,《草案》未有顧及執法者在取得授權後情才出現關鍵變化的問題,容易被執法者 濫用所得的可長達3個月的授權。常見的情是在申請授權時疑犯未知悉當局的調查,故法官批准申請時並不會考慮秘密監察會否侵犯疑犯的「法律專業保密權」或 「緘默權」,但當執法者採取行動拘捕疑犯或邀請他協助調查後,疑犯很自然地會聯絡親友或律師尋求意見,執法者在這時候便大有機會竊聽到疑犯對有關控罪的申 述。 當時保安局的代表似乎亦認同當情出現關鍵變化後,授權當局應重新考慮監察行動應否繼續獲授權。及後政府提出修訂,加入第55A條,要求執法人員盡快提交補充報告,讓授權當局決定早前的授權是否仍然有效,但在草擬條文的字眼上卻只將適用情局限於疑犯被「拘捕」後。 顯而易見,若執法人員要迴避有關的規管,只需避免正式拘捕疑犯,而改為邀請他協助調查,同樣可誘使他聯絡律師或親友,以套得有用的資料。 3. 政府仍堅持不少富爭議的條文,未有妥善回應兩個律師公會所提的專業意見及保留。 當中包括「公共安全」未有清楚界定、「法律專業特權」未受到充分保障、作授權的法官不應由特首委任、在不影響有效執法行動的情下應在監聽行動結束後的合理時間內通知被監聽者、實務守則應有法律效力、執法人員違反法例規定應負民事及刑事責任等,篇幅所限,未能盡錄。 總結而言,筆者並非抹殺當局為完善法例所作的讓步及努力,亦認同有迫切性通過新法例以解決目前違憲執法的困局,但卻不應因此而強行通過一條未經有效公眾諮詢、未讓立法會議員有充足時間審議、未充分回應專業團體意見的不完善的法例。 兩全其美的做法,是當局從善如流,同意加入「日落條款」,規定新例只有一至兩年的臨時有效期,讓當局能填補法律真空之餘,仍有責任繼續進行檢討及諮詢工作,以完善法例,消除不必要的猜忌及爭拗。

2006年8月2日星期三

前事

認識她已經有一年。 一年前,在一個偶然的地方認識佢。其實那天我起初沒有打算出去,但一個人在家看波還不如同一大班人一齊看。第一次見你是在Tsim Sha Tsui的地鐵站。第一眼見你已經十分之喜歡,妳的一舉手已使我著迷,心裡有一絲莫名奇妙的牽掛........ 那天全晚都神不守舍,看比賽時只關心你的一切。 我是一個比較慢熱的人,同新朋友交往要需要一些時間。同妳的交談中知道妳都喜歡意大利文化,還打算趁summer去意大利一段時間讀意文。 雖然最終我們支持的球隊在絕不可能的情況反敗,但能夠認識妳已十分開心。 看完球賽已是早上,天下著微微的雨。 很多上班一族已趕著上班,學生們也預備一切準備上堂。但在我的眼中只有妳。妳雖然有一整夜沒有睡,但都難掩妳兩眼的光采。妳的一切使我心動,使我為妳傾慕。 我鼓起勇氣向妳拿contact,我真是十分怕你會拒絕我。過了很多年已沒有遇上一個我很喜歡的女孩了~~~~~~~~ 臨走時,大家都是回香港區。可惜妳要返HKU的宿舍,而我就去港島東。十分記得大家一同趕地鐵,我們互相向大家一笑。一切一切,在妳微濕的髮中使妳格外迷人。 妳是天下無雙~~~~~~~~ 張靚穎 (神雕俠侶主題曲---《天下無雙》 主唱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vhDJikOLzs 穿越紅塵的悲歡惆悵 和你貼心的流浪 刺透遍野的青山和荒涼 有你的夢伴著花香飛翔 今生因你痴狂 此愛天下無雙 劍的影子 水的波光 只是過往是過往 今生因你痴狂 此愛天下無雙 如果還有 貼心的流浪 枯萎了容顏難遺忘 穿越紅塵的悲歡惆悵 和你貼心的流浪 刺透遍野的青山和荒涼 有你的夢伴著花香飛翔 今生因你痴狂 此愛天下無雙 劍的影子 水的波光 只是過往是過往 今生因你痴狂 此愛天下無雙 啊...... 如果還有 貼心的流浪 枯萎了容顏難遺忘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