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

黃仁龍三招挽留政府律師

黃仁龍三招挽留政府律師 (星島) 06月 10日 星期二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近年處理不少棘手法律問題,工作壓力有增無減,人才流失問題嚴重。據悉,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最近向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提出三項改善薪酬建議,包括為政府律師職系引入共設有十五個薪級點的獨立薪級系統,讓新入職的政府律師,月薪大幅增至五萬九千元。

  為了解決人才荒,律政司近年已連番出招,去年把政府律師的起薪點調高近一萬元,至四萬三千九百元,又增加晉升機會,以應付日益繁重的工作。不過,有關措施似乎仍未奏效。當局提供資料顯示,政府律師職系的流失率近年有所上升,更於前年上升至超過百分之五。

  據悉,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最近接連有四人離職,而刑事檢控科亦先後有超過八人請辭。個別高級政府律師在離職時,已在政府工作超過十年,絕大部分也是改為 擔任證監會的法律顧問或立法會的助理法律顧問。據了解,政府律師所不滿的,主要是工作分工不平均,工作量沉重,以及晉升機會低。

  獨立新系統調高薪級

  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最近已開始檢討政府律師職系的薪酬水平,並邀請部門表達意見,而律政司司長已就改善政府律師職系薪酬,向委員會建議三個方案。

  目前政府律師的薪酬是按照公務員總薪級表釐定,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建議改善現有薪級系統,新入職政府律師薪酬,可從薪級表第三十二點(43,905元) 增至第三十四點(47,485),並享有每月一萬三千二百元的津貼;至於高級政府律師的頂薪,應可由目前薪級表第四十九點(87,225),增至與首長第 一級相若的薪酬水平(97,250)。

  律政司另一建議,是為政府律師職系引入獨立薪級系統,參考司法人員薪級表,為政府律師及高級政府律師合共設立十五個薪級點,月薪由約五萬九千至十一萬 二千八百元不等。若然建議獲得接納,目前頂薪點只是八萬七千元的高級政府律師,其薪酬日後將會高於首長第一級(97,250)。

  薪酬與私人律師看齊

  律政司又建議容許薪級可於不同職系重疊,特別是容許政府律師薪酬可與高級政府律師薪酬重疊,而高級政府律師薪酬也可與首長第一級薪酬重疊。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早前亦曾發信予全體政府律師,表示理解到政府律師職系的挑戰日漸增加,特別指出部門近年所面對的工作日漸複雜及廣泛。他亦指出,近年 需要處理的司法覆核個案有所增加,而刑事檢控工作亦漸趨複雜。他表示,深切感受政府律師職系近年肩負沉重工作壓力,認為政府律師與高級政府律師的薪酬,有 需要與私人執業律師的薪酬水平看齊,故已向常務委會員表達關注。

  本報記者

加薪須否 立會通過具爭議 (星島) 06月 10日 星期二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根據目前的行政架構,凡政府計畫開設新首長級職位,必須向立法會 申請審批。但倘律政司 落實提升非首長級的高級政府官員薪酬,至等同於政府首長級官員薪酬水平的話,可能毋須經由立法會批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律政司人才流失乃周期性問題,政 府欲以加薪留住人才,做法是否恰當,無論程序上須經立法會通過與否,都應呈交立法會審視,及進行詳細討論。

  有分析指,律政司正研究的三個薪酬調整方案,由於不是開設一個新的首長級職位,故程序上毋須向立法會申請批准,政府大可自行調整。不過,實質達到首長 級薪酬水平的政府官員職級,從法律的字面義去理解,就已隱含有關的出任者已達到首長級之位,因此,在此議題上的確存有「灰色地帶」。

  市道好加薪亦難留

  理論上,政府若通過律政司提出的加薪建議,立法會可能只有在下一個立法會年度,律政司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時討論有關問題。立法會議員湯家驊 認為,律政司人才流失屬周期性問題,「政府是否真有需要用這麼高人工去留人呢?……出面好景的話,可能加幾多都吸引不到人!」

  他強調,政府有必要就調整政務司 薪酬架構問題,作詳細研究及諮詢業界意見。而無論程序規定與否,更必須由立法會檢視有關措施的推行,「最起碼要在司法及法律和人力兩個事務委員會詳細討論!」 本報記者

私人執業不難月入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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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留人需要!不少高級政府律師都會出去闖,搵多!」律師梁永鏗(小圖)坦言,目前律政司的高級政府律師最高月薪不足九萬元,倘他們轉為私人執業 「自己開檔」,要月入十多萬元不難。他相信,若律政司落實調高政府律師薪酬架構,再加上打政府工始終是一個「鐵飯碗」,亦能一定程度挽救人才流失,卻未必 成功招攬到好人才。

不少滿懷大志的法律系畢業生,過去也銳意加入政府,深信可於律政司部門執行公義,以及有足夠的訓練機會。然而,律政部門草擬控罪及研究案情工作量沉重,有 律師透露,他們甚至要自備風扇,周末返回沒有冷氣的辦公室工作。由於工作環境日益惡化,令原本有「鐵飯碗」工作的政府律師,也萌生去意。

律政部門工作環境差

梁永鏗指出,近年的確眼見不少政府律師「離巢」,其中以在律政司擔當與訟律師的最常見。「他們擁有不少打官司及抗辯經驗,若已儲到一班客,對家同你打的都認得你,表現不錯的高級政府律師,走的機會就好大!」他笑言,「要是他們出去自己開檔,並不難搵十多萬一個月。」

他解釋,「以每份法律意見書需要六萬至八萬元計,每月做到五份、十份,再出五至六個庭,就已可穩袋廿多萬一個月。」因此,他相信,就算高級政府律師頂薪點 真的可調整至十一萬餘元,對挽留人才效果有限。據了解,政府律師如要私人執業,需要如同一般法律系畢業生,跟隨「師傅」實習一年時間;至於年資較高的高級 政府律師,則只須跟「師傅」實習三個月。由於現時每年大學法律系畢業生數目頗多,政府律師要「自立門戶」並非易事。

立會顧問為熱門出路

事實上,立法會的法律顧問部門近年亦成為不少政府律師的「落腳點」。據了解,高級政府律師的薪酬,其實相當於立法會的助理法律顧問,由於轉職時一般只需要六個月的「試用期」,加上較於律政司工作輕鬆及定時,近年吸引不少政府律師「跳槽」。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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