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1日星期一

明報的律玫司專輯<6>

法律政策課 為法律添人情味 2006年12月11日 【明報專訊】市民多以為律政司只是負責檢控工作,但其實亦有眾多律師在背後默默耕耘,負責大小不同的法律事務,其中就包括法律政策課。法律政策課的工作是 為政府提供立法建議,研究政策是否符合《基本法》或其他國際人權標準。黎婉雯律師隸屬該部門的人權組,她表示,由於加入政府前曾於不同範疇工作,歷盡無數 人情世故,令她研究法例時除考慮法理外,亦會顧及人情。 研究政策是否符人權標準 中學畢業後,黎婉雯於中大攻讀中、英文,其後在私人機構擔任人事部主任,其間對勞工法例產生興趣。1993年,她到澳洲攻讀管理學,中途轉讀法律並取得律師資格,返港私人執業兩年後,加入私人研究機構為政黨作政策研究,及後在港大完成法學碩士後加入律政司,至今任職政府律師4年。 黎婉雯表示,由於曾在不同機構任職,令她歷盡無數人情世故,明白審視法例時亦應顧及人情。她指自己早年任職人事部主任時,負責協助公司裁員,雖然公司按足法例賠償給員工,但目睹被裁員工失去生計,亦會替他們感到難受。她指出,澳洲勞工法對員工保護比本港優勝,當地要求僱主解釋解僱原因,但本港只要求資方依法賠償。 她又指,私人執業及政黨政策研究令她累積了許多寶貴經驗,使她現時為政府提供法律意見時,可從不同的社會角度思考問題。 她舉例說,本港警方以集體認人手續,起訴反世貿示威者,雖然惹起不少人爭議,但警方手法可以理解,因人權並非絕對,案中必須考慮示威者的暴力性質 。此外,她曾為教統局研究人權教育教材,深感人權教育應自小開始。 明報記者 呂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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