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

會計師騙聯交所判囚9年

會計師騙聯交所判囚9年 (明報) 02月 19日 星期二 07:50PM
一名執業會計師就富昌國際控股申請上市,詐騙聯交所,被判囚9年。

被告李榮基(41歲),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法官倫明高判處李就每項控罪入獄9年,同期執行。李早前因涉及另一間上市公司金禾國際    控股有限公司的案件,被判入獄10年。法官下令本案其中1年的刑期與其10年刑
期分期執行。

法庭亦頒令李在12年內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法官宣判時表示,被告的行為損害「聯交所」的上市制度。

案情透露,李被「富昌」主席何詠昌委任為公司財務顧問,協助公司申請上市。

在2000年10月1日至2002年3月27日期間,李串謀何詠昌、陳永炬、郭淑華及其他人士詐騙「聯交所」。陳及郭於案發時分別為「富昌」的財務總監及董事。

案情透露,他們曾偽造銷售發票及會計紀錄,以誇大「富昌」及其附屬公司在1998年、1999年及2000年3個財政年度的營業額和盈利數字,以符合「聯交所」的上市規定。

他們又向「聯交所」提交載有誇大營業額及盈利數字的文件。「富昌」於2002年3月上市。 

案情指出,若非有關營業額和盈利資料遭誇大,「富昌」並不符合上市資格,亦不會獲批上市。

另外,李亦串謀上述人士詐騙「富昌」及其附屬公司的股東、投資者和債權人,即不誠實地在該公司2001年財政年度的年報內,就公司的營業額及盈利數字作出虛假陳述。

何、陳及郭早前被控相類罪名,分別被裁定罪名成立及承辦控罪,並被判入獄6年9個月至9年半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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