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

最低工資

兩日立法會在審議最低工資條例既草案。除左靠早前「廿蚊張」既言論引起過一些討論之外,自己覺得係社會上對於最低工資既討論唔係太多。
很多學者及自由經濟支持者都認為最低工資不但幫不到低收入人士,還有機會令到佢地失業。

自己又唔多同意這個觀點。在我觀察所得工作崗位有係度,始終唔係話Cut就可以Cut的。工作量就係咁多,你話要減少就可以減少既咩?較早前有一位無良老闆話有最低工資,佢公司要盈警,就來要執笠。係人都知做生意最大舊錢係去左個租金度,今天聽到立法會陳淑莊既發言,佢講得好好。佢話佢有個朋友想去銅鑼灣發展,所以就去問下價,究竟係時間廣場對面既地鋪幾多錢租。原來要成三十二萬一個月,一千幾百既薪金你話係唔係濕濕碎呢?你估加多員工幾千真係做唔住,你做唔到咪去d租金平d既地方!你自己俾d大財團襟住搶就要d員工去填。你自己沒有本事就唔好學人做生意啦!唔做生意,你咪去打工,一定要做老闆嗎?自己做唔掂老闆第一樣野就Cut人,減薪。這些人又點可以同佢捱。現在經濟已經算比較之前好,你話再來多次金融海嘯佢地點對你。d無良老闆最叻就係講「共渡時艱」,叫d員工捱下遲些公司生意好左就俾返你。但到到真係公司有錢賺就話要儲埋d錢留返來「積穀防飢」。佢地可能唔記公司有錢賺都係員工辛苦幫佢賺回來的。係佢地身上拿多一仙幾毫就好似要了佢地條命咁!
講返今次最低工資既問題,我自己覺得最低工資是需要的。這是一種尊重,係對出過勞力既工人的一種肯定。出了力去做工,但到頭來連生活都維持唔到,你說是多麼的氣餒呢!但我自己就反對將外傭納入最低工資條例既保障。一來外傭自己已經有最低工資保障;二來請外傭現在是包食包住包機票,佢地生活已經有保障。如果還要納入最低工資條例既保障,恐怕對本地既工人不公平。還有,可能將來就唔包食包住包機票了。
另外,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除了討論最低工資之外就沒有討論最高工時呢?我自己覺得最低工資同最高工時都是相輔相成。你有了最低工資,難保d無良老闆要你超時工作做返條數出來。所以最高工時係防止d無良老闆出古惑。記得當年做Big 4,一到日,每天工作由10am到1-2am,還要維持幾個月。最高工時就係要防止d人太過份。政府時時話要家庭共融,但連屋企都沒有得返點共融呀!人唔係機器,要休息的。如果真係有些project係趕,你這個星期咪OT,下個星期就應該俾返你休息。例如限制一個月工作幾多小時,就已經很flexible。
最後,希望最低工資能夠順利立法,同時可以制定一個俾工人可以有尊嚴地生活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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