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港洋官跨境聽證

內地促閉門聆訊 莊月明盜墓案休庭 港洋官跨境聽證 憂損法院形象 (明報) 05月 28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李嘉誠    亡妻莊月明墳墓盜竊案昨天繼續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聽證工作,但聆訊卻出乎意料被打斷。有份列席的內地法院法官,突然要求閉門聆訊,但香港高院法官韋毅志表示,閉門聆訊可能令蒐集到的證供無法在香港使用。記者後來獲悉,內地法院突然有此要求,是由於法院領導不滿媒體報道與事實有出入,而內地媒體昨日的大篇幅報道,都是指「香港法官在內地主理審訊」。

香港律師會內地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黃江天說,由香港的洋法官在內地法庭審理案件,外人難免有內地法院權威受影響的印象,建議控辯雙方可考慮將聆訊轉移到一般會議室舉行,就可免除尷尬(詳見另稿)。

稱令法院為難 要求禁旁聽

聆訊昨日進入第二天。代表廣東法院旁聽的賴姓法官表示,由於出現令法院為難(inconvenient)的情,突然要求聆訊以閉門形式進行,公眾與傳媒 都不能繼續旁聽。對於內地法官的要求,一直坐在審判長位置的本港高院法官韋毅志表示,閉門聆訊並非本港法院一般做法,有關安排可能令內地取得的證供,不被 本港法院接納,辯方亦認同這個觀點,並指聆訊應在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下進行。代表律政司    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盧慶祥表示,香港司法機構早在今年3月一封請求書(Letter of Request)中,已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列明聆訊安排。

韋毅志昨早宣布休庭,等待廣東省法院決定。但至下午4時,有關方面仍未作決定,韋毅志將案押後至今早,但原訂5天的聆訊期不足以應付餘下程序,要求控辯雙 方制訂應變方法,以減省時間。雖然賴法官沒有闡明原委,但法院新聞辦人員後來向記者證實,媒體對案件的報道與事實有出入,經賴法官向法院領導報告,領導指 示提出閉門聆訊請求。

港官穗「審犯」 內地傳媒焦點

由於中港法院合作極為罕見,故內地不少傳媒都以大篇幅報道案件,但報道的焦點,幾乎都落在港方司法人員身上,《信息時報》報道標題為「香港法官廣州提審三 罪犯」,內文指「整個過程,廣東的法官沒有參與……由於這次特別法庭極可能開創成為粵港司法部門互動舉證的先例,加上也是兩地法官破天荒地首度聯席審理案 件,內地及港警對此極為重視……」由於本港與內地分屬不同司法管轄區,有法庭消息人士說,報道影響廣東省高院形象,「內地市民可能會奇怪為何香港法官可在 內地審案?」

香港法官要到內地蒐證,事緣李嘉誠亡妻莊月明位於柴灣佛教墳場的墳墓,2006年大年初一遭盜墓者破壞。3名在內地服刑的疑犯,願意出庭指證在港被捕的主腦,香港法官、主控及辯方律師等要到廣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蒐證。

明報記者陳朗昇廣州報道
閉門蒐證 港難呈堂 (明報) 05月 28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內地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黃江天說,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內地法院的聆訊除非涉及個人私隱、未成年人士或國家機密,否則都會公開,但法官有酌情權,可在不同情選擇

舉行內庭聆訊,但須在判案書中交代理由。黃表示,香港法院今次若未能按公開原則蒐證,即使得到有用證據,在香港法院亦很難「過關」,「鰦(證據)等於冇。」

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任何人被刑事控告,都有權接受公正公開審問,因此,若今次蒐證未能在公開法庭進行,控方蒐集到的證據,將難以在香港呈堂。

黃江天表示,兩地的執法機關跨境蒐證過往時有發生,公安來港接見自願提供口供的證人,亦會有香港警察在場監察。司法機關跨境蒐證雖然相對較罕見,但原則類同,「情就好似包機,香港的法院搬到內地審訊,只是有一名內地法官監察」,而今次律政司    就是按《證據條例》申請,由原訟庭發出請求書,要求在香港以外的法院,協助為該刑事法律程序取得證據,以供本港刑事程序使用。

「洋法官坐在中國國徽下審案,對於內地法院的主權,始終會有不太好的聯想。」黃江天說,內地法院領導有意見無可厚非,但他認為未必要選擇閉門聆訊,只要選擇一個會議室聆訊,所有人「無分高低」,就可免尷尬情。
賴官身分好神秘 (明報) 05月 28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一場四川    地震,本地傳媒喜見國家的透明度提升;但一場聆訊,又令這個印象打了折扣,莊月明墓被盜案聆訊了一天,內地法院就要求閉門舉行,將公眾與中港媒體拒諸門外。

一國兩制    在兩地法院的差異上亦表露無遺。香港法院審訊,法官的身分是公開資料,即使判錯案,都總算是「冤有頭、債有主」,但昨日有份列席聆訊的內地賴姓法官,不止沒解釋為何要求閉門聆訊,即使記者在散庭後問他的名字和職銜,也不獲透露半點風聲,只肯說一句﹕「根據法院規定,和媒體聯絡,只能通過新聞辦……」法官不答記者問題,也是情有可原,但記者事後向法院發言人請教賴先生的名稱與職銜,該女發言人的答案卻是﹕「賴法官的全名及職務,我們在案件完結後會通報。」完了,還通報來幹啥?

高院法官韋毅志除了要面對閉門聆訊的要求,法院的大小亦令他很頭痛。昨日的聆訊由於涉及名人,加上律師又多,法院相當擠迫,韋官一度提出要更換較大的法庭,但廣東高院表示未能安排,各人唯人繼續在小法庭內聆訊。

明報記者
PS: 所以這就是其中一個原因我自己係唔會去大陸做legal placement,雖然話有ticket送去睇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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