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

老妨陷阱

前幾排看林沙文的司法陷阱講開「老妨」(妨礙司法公正),那知言猶在耳,一個月不夠已經有律師被控(仲要定埋罪)妨礙司法公正。所以大家真的買這本書來看看(有點像賣廣告emoticon),因為原來真的很容易就會跌落陷阱。有法律知識都已經是這樣,何妨是沒有法律知識的市民呢~~

女律師教唆夾口供罪成
經紀盜股票案 串謀妨礙司法     2007年3月30日

【明報專訊】無铫電視體育新聞主播伍家謙父親伍庭石(56歲),在任職股票經紀期間,盜取9名客戶股票轉售,涉款53萬元。其中一名客戶揭發事件後,向警方及證監會投訴,伍其後串謀客戶的代表女律師教唆客戶及警方撤銷有關投訴。伍去年已承認盜竊、偽造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並轉為污點證人頂證女律師。經審訊後,女律師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判刑。

犯案經紀指證律師

暫委法官祁士偉昨於裁決時指出,不相信被告夏邦蓮(40歲)對伍庭石與客戶黎安琪的協定不知情,因為從廉署監聽的電話錄音顯示,夏曾向黎表示自己的行為不對,可能會為她惹麻煩。而且夏在庭上口供與電話錄音內容有矛盾,迴避控方盤問,反而黎與伍的口供互相♣合。

法官續稱,雖然辯方指被告自03年早產誕下兒子後便患上產後抑鬱,需求診及服藥,故容易受人唆擺,不過祁士偉認為被告在事件中擔當重要角色,她清楚知道自己所做的事,相信她犯案動機是協助雙方解決問題,達至雙贏,故裁定她罪成。

法官祁士偉把夏及伍的案件一併押後至下月17日判刑,其間索取二人背景報告。

照顧遲緩兒子 准保釋候判

辯方替夏申請保釋時透露,夏3歲半的兒子發展遲緩,說話及活動能力比同齡兒童低,夏要陪同兒子參與訓練,而兒子的起居飲食亦十分依賴夏,沒有人可以代她照顧兒子,希望可以在等候判刑時保釋外出,以作出安排。

案發於2004年,黎安琪發現名下股票有問題,向證監會及警方投訴,揭發經紀伍庭石於02年把其股票轉售圖利。候查期間,伍要求黎放過他,黎聘請律師夏邦蓮處理事件,夏其後被控串謀伍庭石與黎安琪,向警方及證監會撤回對伍庭石的指控。

【案件編號︰DCCC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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