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

PCLL讀完了

幾經辛苦,PCLL終於完了,而自己作為學生的生活暫告一段落...
已經讀了很多書,係時候休息一下專心工作,之不過中間都會考少少試,但唔會是CFA,因為對我真係沒有多大用。要讀就要上堂,自己唔係出身finance,level 2 d野自修對我有一定難度。今年PCLL最大得著唔係書本上面,係識得很多很好的groupmates,同時自己有機會再踏足校園,享受學習生活。 這些係之前讀part-time所沒有的,真係覺得很滿足。很多同學仔都是出身名校,真係很想有機會去英國或美國讀,不過我想五六七年後都未必會去實現...

我自己真係有些身心疲累,要休息一段時間先可以讀書。讀master可能唔再適應closed-book exam,沒有open-book會背死的...XDDDDemotion
短期內是多在工作學習,考其他專業試。中期是儲多些$,找定一些自己有能力的course去教,將來轉做大律師都生存到。當然還有最重要的....emotion
遲些考完試,等我來個我讀法律的總結同心得....  

盜墓案 官質疑人骨非可偷財產

看來是一單幾有趣既case~~~~~~~兩面所講的都有pts,幾interesting~~
盜墓案 官質疑人骨非可偷財產      2008年4月24日

【明報專訊】粉嶺蝴蝶山「盜墓三人組」案,早前承認偷竊及企圖偷竊的年輕麵包師傅(圖),原定昨日判刑,但裁判官質疑人類骸骨是否屬於偷竊罪中所指可被盜取的財產,要求控辯雙方研究是否適合控以偷竊罪名。

裁判官曾健仕暫時擱置被告答辯,暫時列作不認罪。被告獲准保釋等待5月21日再訊,案件將於6月4日開審。

研究偷竊控罪 被告列不認罪

曾健仕判刑前指出,根據普通法,人類骸骨不可視為可被盜的財產,除非該骸骨是經過製作,如被放在博物館展覽或作教學用途,又或者其存在是作某個用途及意義(見另稿)。

但控方指出,中國人傳統上對先人具有特別情感,先人骸骨對他們來說有特別及珍貴的意義,先人死後會舉行祭祀儀式再安葬,故先人的骸骨應被視為後人的財產;再者,被盜墓的後人已報警表示會追究損失。不過,曾健仕質疑中國人對祖先的情感,是否可凌駕於法律之上。

辯方則與控方持相反意見,提出一個1999年的英國案例供法庭參考,該案例是被告在醫學院內偷取一些人體部分,由於這些部分是經過製作,故裁定偷竊罪成立。

曾健仕聽罷控辯雙方的理據後,認為暫不宜作出定論,將案押後至5月21日作審前覆核,讓控辯雙方整理好法律觀點的爭議。他同時將被告葉國榮(21歲)的答辯轉為不認罪,與同案否認控罪的女被告彭康婷一併處理。葉准以1000元擔保外出候審。

粉嶺蝴蝶山「盜墓三人組」涉及3名被告,分別為葉國榮、黃梓榮(22歲)及彭康婷(17歲),3人被控於本年2月在蝴蝶山某墳墓,與另一名不知名者從3個金塔中盜取人類骸骨,而上述物品為彭廖桂妹的財產。早前黃獲撤銷起訴,葉承認偷竊及企圖偷竊兩項罪名,彭則否認兩罪。

【案件編號:FLCC547/08】

案例﹕須經製作或具特殊用途      2008年4月24日

【明報專訊】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財產,即犯盜竊罪。事實上,外國已有案例指人類骸骨不可視為可被盜的財產,除非該骸骨是經過製作,如被放在博物館展覽或作教學用途,又或其存在是作某個用途及意義。

律師﹕放金塔供奉 與子孫有價值

本案控罪指被告從金塔中盜取人類骸骨,有大律師表示,香港沒有相關案例,但他強調案例最終有否約束力,仍要考慮本港地方色彩及背景。大律師認為中國人將先 人骸骨放在金塔內供奉,證明骸骨對其子孫有價值,應可視為可被盜竊的財產。至於會否有其他適合控罪例如刑事眦壞,大律師指要視乎客觀環境,若控以刑事眦 壞,則要考慮偷骨時金塔有否被眦爛等。

不過,律師梁永鏗亦認同裁判官曾健仕的說法,指根據普通法,人骨是不可被盜竊的財產,除非該人骨已變成製成品或標本,故若控方可以證明金塔內的人骨是經過 處理及製作,便可控以偷竊罪;而另一個可能的控罪,是阻礙合法殮葬屍體,因為對方已葬好先人,現在卻在金塔內被盜走,算是一種阻礙行為。
 

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南華集團主席求免任陪審員被拒

南華集團主席求免任陪審員被拒
吳鴻生稱公事繁忙 要管2萬員工     2008年4月23日

【明報專訊】上市公司南華集團的主席吳鴻生日前接到傳票,需往高院出任陪審員,昨日由律師代表申請要求豁免,吳指自己公事繁忙,要管理旗下公司內逾2萬名員工,要求法官行使酌情權,豁免他出任陪審員,但即時被法官拒絕申請,法官更指現時很多香港人也有類似情,申請理由不充分。

吳鴻生的代表律師指出,吳經常要往返內地公幹,作為上市公司主席,他管理的員工總數多達2.49萬多人;而吳在交易所及證監會都有職務在身,不能撥出時間擔任陪審員。律師又說,吳於2001年曾作出相同申請,當時法官張慧玲批准吳豁免當陪審員3年。

官指普遍港人情類似

不過,法官貝珊昨拒絕吳的申請,指普遍香港人也遇上與吳類似的情,但市民不可以為了個人利益,而不承擔出任陪審員的責任。

法官續稱,根據吳的個案,若他被挑選出任陪審員,應向負責審訊的法官說明自己的情及難處,再由該法官決定是否作出豁免。法官又認為,若審訊的時間較短,吳應有能力及時間應付。

吳鴻生當主席的南華集團,旗下南華傳媒集團出版的刊物包括《旭茉JESSICA》、《君子雜誌》、《HIM》、《快週刊》、《資本雜誌》及《Lisa味道》等。

名人獲豁免有先例

過往不少名人獲豁免出任陪審員,去年星展銀行行政總監廖淥波,被選為死因庭陪審團研訊徐步高等人死因,廖表示自己獲銀行委以重任,處理巨額投資,最終獲裁判官豁免。

04年迪生創建主席潘迪生的妻子余桂珠,以身為名人怕遭報復為由,獲控方主動提出豁免;富商劉鑾雄亦於02年收到傳票出任陪審員,他由大律師代表申請獲得豁免,但並無透露理由。

【案件編號﹕HCMP635/08】

拒任陪審員可判監      2008年4月23日

【明報專訊】《陪審團條例》列明,任何精神健全、具良好品格及語言能力者,均有法律責任出任陪審員,而出任立法會、太平紳士等公職人士、紀律部隊成員、神職人員、全日制學生,以及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等等,均可獲豁免出任。

條例亦訂明,任何影響報章出版的編輯、記者及職員,可因以免打擾出版獲豁免出任陪審團。根據司法機構資料,其餘獲傳召的市民,若以處理公事為由申請豁免,通常不會獲批准,若市民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拒絕出任陪審員,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波係圓的+緣+明天上完PCLL堂了

「波係圓的」,有一次証明伍晃榮先生的先見之明。昨晚歐聯的賽事真係「有今生無來世」十分之攪笑。「車仔六號」在完場戰補時階段得返一兩秒的時間頂入,車仔作客迫和1:1。其實場波幾悶,本來得返少少都想早些訓的,幸好看埋落去。所以足球真係估唔到的,赌波的人真係輸身家,倒$落海....

訓了兩個鐘去上commercial,d tips都有少少用。不過真係十分之眼訓,個人都浮下浮下甘。上完就去M記食野加傾計,之後上probate。十分之驚probate,好像很多野都唔識,不過之後上了tutorial感覺好了很多。Lecturer Rebecca真係講得太快了。
無意中(去學普通話途中)在DOJ樓下看到這間野,真係十分之羨慕...不過我知道都是打好基礎先去做會比較好,有些同學都是打算做住事務所先遲些轉做大律師的。
PS:明天就是最後一日返PCLL了,很多同學都十分之珍惜....我想有排都唔會坐在校園再讀書了..... 

2008年4月22日星期二

無良書商和大廈公契的不合理

今日看明報有兩單新聞,一單就係有些中小學書商為了搶客以「免費終身借用」代替送禮,凡採用該出版社的小學常識科教科書,學校就可無限期借用約值兩萬元的電子白板,條件是學校不可選用其他書商的同科書本。其實中小學d書甘貴,教署真係十分之有責任!我真係唔明,中小學d課程有什麼必要時時改。中英數那些都係教差唔多既野,改來有什麼用!我覺得這樣野外國真係做得好過香港很多,佢地d教科書係會由學校借給學生用的,學生係唔需要自己去買書的。一本書可以用幾年,學生上完哂就還返俾學校。中一到中三又沒有要考會考的壓力,課程應該給予很大的彈性,有個大方向,之後等佢地自己教就可以了。講開教育,最氣憤係到今時今日都沒有一科係讀香港歷史的。教什麼通識啦,在這個地方長大,這個地方既歷史我們應該要知道的。

另一單新聞係關於中年電器技工年在大嶼山貝澳與伙伴利用鐵鏟及木棍,將一頭懷孕赤麂(學名Muntiacus muntjac,麂,粵音讀「己」)活活殺死,而現在法庭重判佢入獄半年。我自己就覺得十分之應該,根本上犯唔著佢地佢地都會殺害d小動物!香港就係有很多人一見到小動物就話驚,根本上就沒有嘗試去接觸同認識。最大可能就係香港很多大廈都唔養得狗狗,沒有接觸同認識,d人一見到狗狗就話驚同會咬人,d人都short short地的!#$*#()$*#($*#$)#$#&$()
我真係很討厭那些二三十年的大廈公契,我始終認為大廈公契內唔俾養狗的條文係沒有效力的。根據法例,大廈公契的條文要touches and concerns land(ss41(2)(a) and (b) Conveyancing and Properties Ordinance),而touches and concerns land法庭的解釋係"affect the value of the covenantee's land or the mode of its use or enjoyment."(P&A Swift Investments v. Combined English Stores Group PLC (1989) 1 AC 633, a House of Lords decision)。我自己認為養狗狗就唔影響個value of the land,同埋什麼standard先為之quiet enjoyment of the land,何為之quiet?裝修搥牆仲吵,狗狗一個星期都唔吠一兩下又點比裝修搥牆吵。我認為quiet,應該係過了某份貝就為之吵,同埋還要看吵的連續性。一次個在大廈公契內唔俾養狗的條文,改做狗狗如果吵到什麼程度,我自己就覺得比較合理。講真,大廈公契由起樓果陣時候係developer同first purchaser簽而又bind之後(十年二十年or forever)的住宅真係想想都唔多合理。要改公契唔係唔得,不過要全部人的同意,怪不得物業管理,管理到一pat屎都依然有得做...
PS:現在努力讀緊probate,真的十分之十分之悶....

拖肥九歲生日

今日係拖肥九歲生日,不過都沒有多大同佢慶祝,只有帶左佢出去行了一個圈。可能星期日帶了佢去玩得太辛苦,今日佢都沒有mood去行,行了兩行就唔想行了。女朋友身體又唔好,今日請了sick leave係屋企休息,都沒有見面。我很擔心佢,叫佢看醫生又唔去,幸好今天休息完就好像好返很多。
今天買了飛自祖雲達斯,估唔到事隔四年終於又可以看佢地來香港!剛好16/5考完試,可以全情投入去攪d歡迎活動了! 如果這裡有祖雲達斯球迷,記得contact我。我試下問一問南華有沒有練波飛同可唔可以group埋d fans坐在一起。另外,癈了很久的祖雲達斯blog意大利國家隊blog都快要復活了! 上星期日看juve的比賽,迪比亞路近來都好fit,但如果佢踢國家隊就沒有機會來香港了。我打算再次印Banner,不過要看看有沒有人去design。我知有很多朋友會去酒店度等,佢地應該會入住九龍的香格里拉!

上一次寫blog,心情麻麻,可能近來真係唔多開心,加上看到人地可以call Bar,真係很羨慕!不過我都覺得equip好自己再call可能比較好,希望加入的Law Firm可以學到野。可能有太多unknown,自己比較焦慮.........近來很多新聞都同法律有關,有梁洛施的合約糾紛,講真d terms真係幾harsh。我自己覺得都有得打,那個唔可以七年內做娛樂圈既restictive covenant應該唔valid,因為時間太長了。不過作為花生客,現在都是食住花生等睇戲。
女朋友都為工作煩惱過一排,不過佢好像現在很努力去做,我為佢的態度而驕傲。不過講開又講,現在做Audit的人d操守真係很差。女朋友係新入行,樣樣都做到足,寫上working又足,d senior話對佢失望,知不知道原因是什麼?就係佢寫得太足,唔放airplane...其實這係audit的悲哀。另外,佢有日來我屋企入TB,對來對去都對唔到上年d數,原來有人唔想解釋某些fluctuation而改了上年個TB。你話叫佢點入呢?
拖肥d皮膚又唔太好了,去了看醫生。現在轉了個醫生,真的比以前那個好很多。Dr Eric Lai,黎昌生醫生真係很有心機,同我講解要做的step。如果再唔好,要做什麼?拖肥隻腳腳唔太好,唉...都唔知道什麼時候整親...現在唯有俾佢食多些骨膠原,對佢個joint比較好的,真係希望佢健健康康。
近來喜歡打psp,愛上打無雙大蛇 - 一隻三國同日本戰國混為一談的game。不過都喚起我對日本歷史的興趣。之前買了一本日本史圖解,很清楚,很容易理解。原來那隻game個boss,遠呂智就係日本古時神話的八頭蛇。

2008年4月16日星期三

心情麻麻地

今個semester, 真係特別hea~~~樣樣都唔想做, 連寫blog都有些唔想寫。
PCLL我自己覺得就唔太鐘意,使我完全提唔起興趣去讀。今個semester讀crmininal procedure, probate, commercial關於liquidation果part, 同accounting。係呀,你地沒有聽錯,係Accounting。很多同學都唔喜歡這科,因為這些三不像。做solicitor的同學,基本上大firm都唔會有機會接觸。另一方面,個老師都認真麻麻。佢係個鬼婆來的,加拿大CA, 上堂好像很nice,但心裡都幾唔喜歡我地。有些同學之前沒有學過會計, double entry都唔識真係讀得很辛苦。會計系的學生,唔好以為法律係特別smart, 其實很多律師對數字都完全唔懂的。

不過, 真係教得差, tutorial時間得一個hour真係唔多夠,如果你唔明的話。
近來真係覺得很悶............很多野都唔想做...之前做完criminal procedure的assessment 係要做一個求情的plea。就係那些佢身世可憐,生活迫人所以犯法...不過佢係初犯, 有悔意, 係基督徒, 係家庭支柱,所以求法官閣下輕判....
自己覺得今次唔係做得幾好, 真係沒有太多心機去做。一來得10mins, 時時都驚唔多時間, 所以去做時好像快了點....同埋好像有些少緊張, 中段有少少震震地........
自己真係好像上庭....唉...........
發覺越來越同我初初想讀法律的目的, 理想相差很遠....好像花了甘多時間去做, 唔係甘值得....emotion
很想帶假髮, 著袍.....看見李大狀個仔有甘多出名既師傅, 自己要搵真係很難....很失落....學都唔想返....很多lecturer都是跟書教, 還有pcll的考試先決, 自己真係唔太喜歡甘既學習環境。不過點都好, 現在都是等考試, 還有一個月左右就讀完了....工都找到了, 同litigation有關的, 都有一些commercial做..看看喜不喜歡, 遲些再算....
so down................emo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