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9日星期二

李國能再強調﹕「覆核非萬應良方」

2007年1月9日

【明報專訊】回歸以來有多宗牽涉重大政治爭議的事件,最終都被帶到法庭解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昨日連續第2年在法律年典禮上強調,司法覆核不是解決 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的「萬應良方」,強調有關問題只能透過討論及經過「政治體制的適當運作」,方能獲得解決。被問及是否想暗示現時的政治制度存在問題, 導致司法覆核數量近年急升,他不願評論,只說「對政治制度是否滿意,要由公眾去判斷」。


李國能發表演說時表示,司法覆核是法律體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非香港獨有,而近年覆核個案增加,與其他普通法地區情一致,「我們不應以負面的態度把司法覆核看成是施政的障礙;相反,我們應將之視為法治社會良好管治而提供的重要基礎」。

他及後回應記者提問時稱,他並不是想為司法覆核「護航」,只是想向公眾解釋司法覆核的功能和限制,「法律只能告訴市民什麼是合法和不合法」。

至於若香港盡快實行普選和推動民主,能否減少社會將政治問題交由司法覆核程序解決,李國能說﹕「現時(政治)制度的運作如何、如果普選會如何,我都不適合作任何評論。」

他重申,已向政府提出要求,在立法會大樓遷往添馬艦後,把終審法院遷往立法會現址,他相信政府會積極考慮此建議。

成報案高官被指干預司法
經濟局﹕有權表達關注     2007年1月9日

【明報專訊】《成報》欠薪覆核事件引起各界爭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對裁判官主動提出覆核不予評論,但他指出,本港每年均有100多宗由裁判官提出的覆核,情不算罕見。他強調,法官不會受傳媒輿論影響,會不偏不倚、無畏無懼地履行職責。

李國能﹕官提覆核不罕見

另外,公民黨黨魁余若薇則在本報論壇版發表評論指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長葉澍高調批評法官的裁決「不是一個很重的判罰,可能沒阻嚇作用」,而常任秘書長張建宗又說「如果不滿意裁判官的覆核結果,便會提出上訴」,有「惹來行政干預司法的嫌疑」。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表示,局長作為案件的當事人,有權對判罰表達關注,該局亦曾表示會考慮申請上訴或覆核。勞工處表示,張建宗是在與成報員工閉門會議時,回應員工問題時作出上述答覆,當時已強調會徵詢法律意見後,才決定是否上訴。

佈景板大狀閉目養神      2007年1月9日

【明報專訊】在每年度的法律年典禮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長、大律師公會主席和律師會會長分別發表演講,不知是否李官和黃司長的演詞有點長,部分在台上當「佈景板」的大狀,有的昏昏欲睡或「擔天望地」,其中,坐在台上首排、其間不停低頭閉目養神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最為顯眼。

至戴啟思演講時,他提到「非專業牙醫」和「非專業外科醫生」要比「非專業檢控官」更嚇人時,惹得一場大笑。

另外,民主派一眾大狀被安排在台上排成一線,當中民主黨元老李柱銘則與身旁的公民黨創黨成員張健利言笑甚歡;代表民主派參選特首的梁家傑由於與黨友湯家驊距離太遠,全程都保持沉默。

台下的戲碼亦不差,很早已坐在觀眾席前排的公民黨吳靄儀,全程都與行會成員范鴻齡交頭接耳,李國能的太太到場後,亦與前律政司長梁愛詩和政務司長許仕仁「密密斟」。

戴啟思再批檢控官水平

2007年1月9日

【明報專訊】即將卸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戴啟思,昨在法律會開幕儀式中,再次提出裁判法院檢控主任質素的問題。他批評律政司聘用不合資格的檢控主任,這些檢 控人員被更外界稱為「非專業檢控官」(lay prosecutors)。律政司黃仁龍回應指,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檢控主任的水平對司法制度有負面影響,並強調現時的檢控主任經驗豐富,很多已取得正式法 律資格。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在記者會上亦表示,戴啟思所指那些「不合資格」的檢控主任,並非真的不合資格,只是欠缺律師的專業資格,但他們受聘時已接受過相關的訓練,而且檢控經驗十分豐富。此外,戴啟思又批評,即使這批「非專業檢控官」已受過訓練,但並無任何外界或法律專業團體核實他們的水平。

對於檢控主任的質素問題,早在2001年政府招聘檢控主任時,已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指檢控主任入職條件毋須法律專業資格,而最低入職要求只是中七畢業。

為省成本 招聘毋須法律學歷

一名20多年前當檢控主任出身的大律師,為這些被指為「非專業檢控官」的人士平反,他認為,這是制度上的問題,指律政司當年為控制成本,招聘時並不要求檢控主任擁有法律專業資格,這是制度上的問題,若把這些檢控主任的質素,與已接受過法律訓練的律師互相比較,他認為是不公平的。但他亦承認,現行招聘制度有問題,建議律政司把裁判法院檢控工作外判予大律師,或由律政司內部的檢控人員負責。黃仁龍昨亦表示,會繼續把案件外判予資歷較淺的大律師,讓他們有機會汲取檢控經驗,他亦強調,不會忽視外判案件的開支及服務質素。

至於「非專業檢控官」入職後所受的訓練,該大律師指出,按其個人經驗來說是十分足夠的。他表示,當年入職後,接受了長達1年的密集式訓練,包括本港法例及法律程序課程,之後接受3個月的實習,在「師兄」或「師姐」帶領下進行實質的檢控工作,邊學邊做。

中七畢業可當主控      2007年1月9日

【明報專訊】據資料顯示,律政司自1976年已開始聘用文職人員當法庭的檢控主任,現時檢控主任的入職資格為中七畢業,入職後律政司會提供維期9個月的訓練,學習訟辯技巧、證據規則、刑事法和檢控程序等,檢控主任主要負責裁判法院的檢控工作。

律政司聘用未受法律專業訓練的人士擔任檢控工作,主因是符合成本效益,現時的檢控主任職系人員,月薪起點為13,515元,而經過法律專業訓練的政府律師入職月薪則為33,355元。雖然入職資格只是中七畢業,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曾表示,按2004年的數據,在職的104名檢控主任中,有45人已取得法律資格,其中8人取得大律師資格,另有10人取得法律專業文憑證書,27人取得法律學位,而持有不同學科學位的有39人。

2007年1月8日星期一

究竟陪審團制度公平嗎?

星期日看到明報的一篇有關「陪審團制度」的報導關於這個制度是否公平。

發覺原來自己初初讀Legal system and method都寫個這個topic的。
香港的陪審團制度最主要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1. 缺乏真正代表社區的代表
Prof. Tyler referred to the pool as being comprised of expatriate business people and the upper class local Chinese. Accordingly the general native Cantonese-speaking population, who may be poor and with a work class background, are excluded from jury service.Professor Tyler, Faculty of Law,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Meeting with the Victoria Law Reform Committee, 14 July 1995, p.5.] [
同時,他們和被告的背景有很大的不同。because the bulk of defendants before the criminal courts in Hong Kong are mostly young, male, working-class Chinese, with low levels of education, and little understanding of English.[Duff, P., Findlay, M., Howarth, C. & Tsang-fai, C., Juries: A Hong Kong Perspective,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Law Series,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92. p. 123]

2. 陪審團不能完全理解律師的問題
Although there is an English language requirement discussed above, sometimes jurors may still have difficulties in understanding each of the counsel’s address. This is because different counsels havedifferent types of accent which are difficult for the local ear to comprehend. [Mr. Derry Wong,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Professional Legal Education, Faculty of Law,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Meeting with the Victoria Law Reform Committee, 14 July 1995, p.8[1] Findlay Op Cit., p.71]
另外很多陪審員沒有自己的意見,只是單單聽取別的陪審員意見。If the foreman is a successful business person, the jurors prefer to follow the view from him rather than have prolonged debates with other individuals
3. 陪審團對一些複雜的審訊很難理解
Prof. Wesley-Smith stated that the evidence may be too complicated and it was hard for ordinary people to understand. [Wesley-Smith, P., (1993) An Introduction to the Hong Kong Legal System.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95]
These factors include the similarity of witnesses’ evidence; lengthy, repetitive cross-examination; delays and interruption as a result of the interpretation process; and more generally, tiredness and boredom.
如果陪審團不能完全理解,他們多數會傾向定罪。
4. 陪審團對自己的工作不理解
他們的工作是fact finder而不是law finder。法律的是與否是法官的責任不是陪審團的。你們看看下面明報訪問的強姦案其中的陪審員Janet。她自行跑到法院圖書館,找出與案相關的法律資料供其他陪審員參考。其實佢已經做錯了。就算佢看了很多案例,但她沒有受過正式的法律教學,有一些觀點可能不完全理解。為了這一點所以陪審團的工作是決定一件案的fact是真實與否,法律的是否就交給法官決定。所以如果你是一個法律系學生你就不用當陪審員。雖然沒有明文說不能,但因為你讀過法律,你對案件可能已經有既定的立場。如果你俾選中做陪審團的candidate,雙方的律師都會反對,因為你可能對案件存有bias。
5. 另外陪審團是十分time consuming同costly的
Lord Denning pointed out that some accused people, who qualify for legal aid, exploit the delay arising from opting for jury trial. This can give them many months to dispose of any assets before they are convicted, while the prosecution witnesses’ recollection of the relevant events will be weaker. [Denning, A. (1979) What next in the Law. London: Butterworths (p.119)]
相關文章:(明報一月七日的報導)

公義是這樣煉成的 2007年1月7日

【明報專訊】關上門,7個人開始馬拉松式討論,話題只有一個——門外那個被稱為defendant或accused的人,是有罪,還是無罪。他們的討論內容,無人能夠在旁聆聽,就算是法官、律師,都只能跟犯人欄內的被告一樣,乾等。

這就是我們信賴800年的陪審團制度,刑事司法制度的其中一塊基石。由於陪審團毋須要為裁決解釋,律師及法官又不可以向他們查詢判決理由,他們憑什麼將被告定罪,或者讓被告甩身,永遠是個謎。我們相信這制度是司法公義的基石,但這片基石到底是堅實的,還是脆弱的,我們就不得而知,不過,就算它堅實如花崗岩,中間亦必然會存在小洞、罅隙。

「選陪審員通常靠睇樣」

根據《陪審團條例》,從數十名候選陪審員抽選7人的過程,被告人可以拒絕最多5人審理自己的案件,毋須交代理由,而負責代被告人行使這個權力的,是他們的代表律師。「我們通常會事先傾,問個客有冇特別要求」,資深法律界人士Elton說,選擇陪審員通常靠「睇樣」,除了風化案通常會選男性,一般都相信外籍人士及年輕人思想比較開放(open-minded)。

「看到案情知道好大機會定罪,就會選一些貌似不想審案的,或者看似學歷較差的,博他們無心聽審,因為有心聽的人,好可能會將個客定罪,我們唯有嘗試,看可否『偷雞』。」但他承認,要7個陪審員都無心聽審,機會近乎零,「但你作為辯方律師,唯有寄望打得甩一個得一個」。

大都明白聆訊過程 但間中會出錯

現在私人執業,曾於刑事檢控科出任高級政府律師的大律師潘展平,過去曾負責不少檢控工作。他說,從陪審員的反應,退庭時向法庭提出的問題,大部分陪審員都能夠了解聆訊過程和法官指引。不過,他亦承認陪審團「間中會出錯」,有時會作出「出人意表的裁決」,但陪審團制度總比全由法官裁斷公平,「法官日日審案,面對相同的指控,很容易會有傾向,及不上陪審團感覺清新。」

雖然司法機構近年大力推廣使用中文,但不少聆訊仍是以英文進行。一名現役刑事檢控科律師就表示,陪審員要全程理解英文聆訊,不時出現困難,檢控官唯有盡量遷就,用最平民的字眼解釋複雜的法律概念。「最差是專家證人的口供,像醫生、會計師,連我們律師都不可能一看就明,他們怎可能聽一次就明白?」他說,陪審團最能夠吸收案情的,通常是靠證人在證人台上,以廣東話作供。

最傾向「釘人」的 可能是陪審團

傾向將被告定罪的法官,在法律界會被稱為「釘官」,但若比較三級法院的定罪比率,最傾向「釘人」的,可能是陪審團。該名檢控官就說,各級法院的定罪率已反映,陪審團一般傾向將眼前的被告定罪,但有時裁決結果亦會相當「出人意表」,「很夠『料』時會7比0『甩晒』;唔夠『料』、以為(定罪機會)一半一半,又可能7比0『釘晒』」。由於不能查詢理由,他只能推測箇中原因﹕「可能與他們如何理解beyond reasonable doubt(無合理疑點)有關,若果太在意,什麼事情都覺得好大件事,就會容易『甩』,(陪審員)若一開始就認定一定係佢(被告)做,就一定釘……那就是倚靠perception(觀感)判案。」靠觀感判案,陪審團制度還公平嗎?「那就真的很難講。」

文﹕周淑蘭 謝美琳 羅永聰

圖﹕資料圖片

「到今日我仍不敢肯定」 2007年1月7日

【明報專訊】當陪審團不一定要是大學生,目前的《陪審員條例》對陪審員的學歷沒有特別要求,只要「精神健全」、「品格良好」,以及懂得聆訊採用的語言,明白法律程序,就有資格當上陪審員,而實際運作上,只要中七畢業,身為人事登記處長的入境處長就會將閣下的名字加入陪審員名單,每星期交給司法機構。根據司法機構數字,目前香港約有51.9萬人加入了臨時陪審員名單,司法機構以電腦隨機抽樣方式,定期抽出若干數目候選陪審員,到高等法院或死因庭審案。

過去5年,共有3897人被選出擔任陪審員,到高等法院審理555宗最嚴重的刑事案件。他們代表全港市民作出裁決,為司法公義把關,我們無法走進陪審團休息室,聆聽他們如何作出裁決,衡量司法公義有否彰顯,但在門內的他們作為公眾的一分子,總會有過來人看法。

姓名:Doris、Eva

職業:銀行、管理

審案日期:2003年10月

案件類別:謀殺案

結果: 大比數裁定謀殺罪不成立,誤殺罪成立

3年前,Doris與Eva一同被選為一宗情殺案的陪審員,案件情節頗奇情懸疑,只有環境證供及法醫報告。案中死者被殺害後,屍體被燒至熏黑,懷疑殺人的,是死者的妻子。5女2男的陪審員,在休息室進行了15小時漫長的討論。

Doris 說,最初他們是毫無組織地討論,倉促做了個決定,後來有人發現不太穩妥,索性列下重點,試圖抽絲剝繭。「有些人好似好有邏輯,有些人想什麼傾什麼,後來開始由day 1(審訊第一天)的證供開始分析,在白板寫出所有重點,因為我們自己有take notes(抄筆記)。」

拗得最激烈 謀殺定誤殺

7個人爭拗得最激烈的,是案件到底是謀殺還是誤殺,當時初步結果為3比4,4人認為被告誤殺,「企硬」的Eva認定女被告是謀殺﹕「誤殺根本唔convincing(說服力),看那些案情,怎會是意外咁簡單?」

雖然法官在引導陪審員時,已講明被告背後的犯案動機,並非入罪的決定性因素,但Eva當時仍認為案中被告的動機最重要,而證據亦顯示女被告有預謀、有動機將丈夫殺害。另一邊廂,Doris初期亦像Eva一樣,覺得謀殺罪理應成立,「但其他陪審員提出,即使她有心做,但是否代表有計劃呢?後來大家拉鋸一輪」。

Doris 說,當時自己面對法律及常識上的兩難,根據法律定義,被告的作為不能滿足謀殺定義,但從普通人角度想,她的行為明顯是謀殺親夫。經過一日多的討論,最後裁決是5比2,決定性的一票來自Doris。「轉的是我,我最終由謀殺轉為誤殺。」雖然作了決定,但Doris內心仍有無限掙扎。

「全個審訊過程中,被告都沒有作聲,只低下頭,沒有表情,沒有哭,她好像對法庭上發生的任何事、任何人不感興趣,但判刑當日,有報章報道,被告突然面露微笑。當時我想,她那個微笑究竟是否意味,她『過關』,成功呃到陪審團?還是另有其他?」

「當時我看了有點猶豫,雖然定義上我覺得自己決定無錯,但從普通人的角度看,謀殺罪的可能亦很大……其實到今時今日,我仍不敢百分百肯定。」

Doris與Eva同認為,現行陪審員制度,很視乎陪審員的質素及態度,「有些陪審員態度不認真,或水準不夠,就容易影響裁決結果」。Doris則指出,其實陪審員制度有一定危險,若各人專業知識不足,容易錯判,或許由法官裁決來得更穩妥。

「陪審團制度相對公平」 2007年1月7日

【明報專訊】姓名﹕Janet

職業:無業

審案日期:2004年中

案件類別:強姦案

結果:6比1裁定罪名不成立

就讀創意媒體的Janet,自言想法「古靈精怪」,而當日退庭商議時,只有她一個人認為被告有罪,立場一直沒有動搖,亦無嘗試說服其他人,而最後她亦投出唯一的「有罪」票。「佢覺得個女仔如果唔想比人搞,一定會反抗同叫救命,雖然個女仔無咁做,但我唔認為女仔比人搞,就有責任要反抗……」談起當日的情形, Janet仍有些激動。

跑到法院圖書館找資料參考

提到控辯雙方的舉證,Janet與其他陪審員都對控方為何不傳召案中一名關鍵證人百思不得其解。「其實不停有好多疑問,但又唔知點好,又無人可以問。」她相信,控辯雙方所提出的證據,很可能不是事實的全部。

Janet記得,審訊期間有一名陪審員自行跑到法院圖書館,找出與案相關的法律資料供其他陪審員參考,她雖然明知陪審員不應看案件以外的資料,但對該名陪審員的做法,亦只能不予理會,亦無想過告訴法庭,十分無奈。

「7人的主觀,可能造成一種客觀」

現在回看陪審團制度,Janet認為它是「相對地公平」,「7個人的主觀,可能會造就成一種客觀」。但對於一個人的命運由7個不認識的人決定,她就覺得有點兒戲。

2007年1月7日星期日

今天去行山

今天天氣早上得11C,不過一早就約了人去行山。Detail如下,report等我返來才寫!
 

日期:2007-01-07 (星期日)
集合時間:早上十時 (please be punctual)
活動:漫遊
集合地點:西貢市中心巴士總站靚靚公廁旁空地

Breakfast: 食自己,請於集合時間早上十時前完事
Lunch at 鹹田 (budget $40@)
Dinner at 西貢市中心 (budget $100/+ subject to cuisines)

行程:
西灣亭->西灣->鹹田->大浪->大浪坳->赤徑->北潭坳

Difficulty: 1.5/5
Distance: 10km
Time: 5 hrs.

Things to bring with:
1) 1.5 ltrs. of water
2) Light meal, such as bread and fruit for contingency

2007年1月6日星期六

北角和富的Pets Central

今天天氣更寒冷,原本沒有打算同拖肥出去,但看見仔仔很悶,訓在窗台上,沒有心機。
有時都在想,主人的心情會不會影響佢的心情呢?可能啦。如果自己沒有心機,連帶佢去街街都比較少。
今天去了這裡 -- 位於北角的「Pets Central」。

自己是第一次來這裡。之前看過報紙,知道北角和富開了一間很大的Pet Shop。其實主要是Pet Clinic同一些寵物的日常用品,還有美容服務。不過用品不算多,但有一個cafe,可以坐低飲下野同食下野。另外,地方都很大,有很多地方俾狗狗走。冬天天氣冷,去那裡同拖肥玩真的一流。
今天去到遇到兩隻很活潑的貴婦狗同一隻哥基。大家都知道拖肥是一隻細膽膽的狗狗,人地玩得很開心,追追蹤蹤,佢就時時跟住我。那裡都幾好,有些狗狗cake賣唔驚佢肚仔餓。
另外,最緊要是地方乾淨。這很緊要的,因為怕仔仔周圍嗅。 自己可以坐得舒舒服服,一路看報紙同magazine又不怕唔見左佢。下次如果有朋友想同拖肥玩,我都會約佢地去那裡,至少不怕冷呀。

2007年1月5日星期五

寧靜的一天

不知為何今天晚上不想留在家中,心裡面很不舒服。
天氣開始冷了,不過自己不是一個怕冷的人,我反而很怕熱呢。

去了旺角行,人來人往,但反而更加感覺迷失自己。

在熙來讓往的西洋菜街,每一個人都只是自己顧自己在行,沒有人理會身邊的人與事。一出銀行中心的E出口,人很多,想行的路差點都沒有。其實自己很少,同時都不大願意來旺角,因為自己喜歡比較寧靜的地方。在Body Shop門口看見老婆婆冒著寒風在街上行乞,十分之淒涼。

在街的另一角,看見很多人在起哄。穿著很少的promotion girl擺出意態潦人的pose,其他人圍著她們用不同的角度拍照。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美的靚的就多人喜歡。

自己一路行一路行,沒有目的,只想舒發心中的悶氣。自己不斷都是記掛著一些事情,一些人。

去 了波鞋街看看波鞋,Adidas新出的series幾靚。火紅的顏色,很有氣勢。Predator vs F50,自己一路都是Predator的支持者。由第一代已經開始買,不過現在都踢到難了。近幾年的Predator好像比以前失色,少了鞋面的膠粒。不 過論射波Predator始終好些少,但盤球就Nike好些因為比較輕。


之後去了看模型,原來自己都已經很久沒有砌模型了,對上一個已經 是New Gundam。自己很想買Z-Gundam Version II同沙撤比。Z-Gundam就只是$260,不過沙撤比好像比以前貴了很多,要$450。記得很久前只是$300多元的,可能現在貨少了,比較貴。


來來回回,沒有地方想去,所以返了學校。可能自己真的很想返學,真的不太慣。看看pigeon hole,依然沒有assignment。快些出成績啦,很緊張呀。

白色巨塔 -- 東教授同財前的太太

趁現在比較得閒可以看一些之前沒有時間看的日劇。自己十分之喜歡看日劇,第一套看得我津津樂道的要算是木村的Long Vacation。(可看看這篇關於Long Vacation vs Love Generation)

之後一口氣看了很多日劇,例如Love Generation,東京愛的故事,101次求婚,同一屋簷下等。後來有一段時間沒有看,一來工作很忙,二來好像沒有特別出色的日劇。

白色巨塔已經聽過不下數百次是其中一套十分之出色的日劇。這套劇是慶祝富士電視台45周年的劇集。看到唐澤壽明同同一屋簷下的大哥哥大鬥演技,十分之精彩。

故事是講財前五郎(唐澤壽明 飾)是浪速大學附屬醫學院的外科副教授,因為負責鶴川大阪府知事的癌症腫瘤切除的手術而名聲大躁,進而引來即將退休的東教授的不悅,認為財前搶了第一外科教授的風采。里見脩二(江口洋介 飾)是第一內 科的助教授,認為最重要的就是體察病人的心情,抱持著自己的理想跟隨著內科教授鵜飼(伊武雅刀 飾)做事。一天,里見發現一個胃癌的病人可能併發胰臟癌,跟鵜飼教授報告時 被打了回票,他只好去找私交不錯的財前想辦法。被東教授打壓的財前一心想接這罕見的外科手術,於是趁東教授出差時,進行了一個緊急手術...
這套劇最高收視是26%,在日本來說可算是十分之高。

自己現在差不多一口氣看了一半,真的另人喘不氣來,十分之緊張,那種壓迫力是日劇中少有。還有就是角色之多都是很少有的,大多數日劇都是四五個角色,而故事就圍繞這幾個主要角色。但白色巨塔就有些像港劇比較多角色。

有時自己在想自己會不會和財前五郎一樣為了向上爬不息一切呢?我不知道...特別在香港這個十分之工利的社會。不過我都認為自己是偏向里見,忠於自己的工作同理想。自己性格如此,做違背自己的事是十分之辛苦的。到頭來就算贏了全世界自己都不會開心的。

看 見東教授同財前的太太,很有感觸。她們都是十分之貪務虛榮的,愛面子的人。她們真的十分之令人反感。之前識得一個女仔,佢同我講話自己是一個十分之要面子 的人,佢因為之前的男朋友在她的朋友面前落了她的面而不悅。自己聽到已經打了個突,不幫男朋友而只掛住自己的面子。她當然唔qualify做我的女朋友。 不要說女朋友,朋友都是,識要好的朋友多數都同自己想不法差不多。愛面子,老公遇到挫折時只會埋怨老公,不能共同進退,只懂享福,真的唔喜歡這類人。

同 簡單的人在一起是比較幸福的。但同時她們對你的傷害可能比卑鄙的人更深。越簡單的人越只會根據自己的感覺做事,感覺沒有了就識另一個。你知道她是一個簡單 的人,知道佢這不想,那不想。分了手後,你都會記掛住佢,怕佢俾人欺騙,默默的在背後守護著佢。知道佢唔開心,就想辦法另佢開心。但他不知道在她的心中, 他一早已經沒有了自己的位置。她只記得自己的男朋友,只有她的男朋友她才會在符,而你可能只當你是一個十分之十分之普通的朋友。

簡單的人是幸福的,但簡單的人很容易傷害了別人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