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4日星期一

律政新鮮人的第一課

返來香港已經有幾日了,依然都有少少累。是呀,現在已經有女朋友了,感覺很開心。

今天是第一天返mini-pupilage的實習,跟了一位大律師去Magistrates’ Court看看他當Duty Lawyer的情況。Duty Lawyer是什麼呢?根據Judiciary網頁的簡介:

當值律師服務提供律師代表被告,服務範圍幾乎涵蓋所有在裁判法院和少年法庭會遇到的控罪。當值律師服務由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聯合主理。
任何需要當值律師服務的被告,應前往有關裁判法院的法庭聯絡處。不過當值律師服務的職員也會主動直接接觸被關押的被告。
申請當值律師服務的人士必須通過案情審批和入息審查。申請人需先繳付400元的定額手續費,案件才會獲得受理。不論案件延續多久,申請人毋需繳付其他費用。但是,如果被告經濟狀況有困難,定額手續費可獲豁免。
今 天真的看到很多野,最主要是在Magistrates' Court的Court One同Duty Lawyer Office度工作。Court One主要是接一些新的cases,所有提堂都會在這裡進行。今日有很多機會看到大律師點樣給clients advice。我自己覺得當Duty Lawyer都幾stressful,每一件案件都只有很少時間去prepare同消化。他們的工作很多時候是要對client說出不同options的 利同弊。另外,除了提堂之外,很多時候都會為當時人求情,如果是被訂了罪或認了罪的時候。

今日接觸到很多cases,有theft,非禮,刑事恐嚇,藏毒,傷人等...

有些真的很深刻,例如有個client被控偷竊,但原來佢是中度弱智的。另一個犯藏毒,但可能佢收到毒品影響,同佢講什麼野到好像收唔到,要重複又重複講解。

今 天學到很多野。在我觀察求情的主要原因都不外付:有悔意,無案底,感化官報告正面,父母在場支持,願意賠償受害人損失,年齡細,是家庭支柱... apply 保釋的原因多數是:guarantee唔離開香港,交出旅行證件,不騷擾証人,定時到警署報到,願意交一定數目的保釋金...

另外都發覺犯人在法庭真的是要律師問你什麼就答什麼,答得太多同不關係的都會激怒法官,影響佢對犯人的看法。

另外今天有幸看看Newton Hearing,很像一般審訊,但是hearing的目的是要find out the facts of the case,clear up在審訊時控辯雙方不同意的facts。

在lunch時談了很多關於找師傅的事,佢認為要做多些research,多些知道師傅是做什麼類型的case的。找一個好師傅很緊要,影響 一個bar的前途。雖然SC是十分之出名,但很多野佢地deal with都是一些complicated同high level的野,young bar可能吸收不到,同很多young bar所面對的,佢地d senior咪必知道。佢講了很多次,現在差不多要找師傅了,所以遲些都要做加油了。另外,佢提到出pcll offer時會寄一執信你做暑期作業,就是要寫一些civil case的summary。但是高等法庭八月會交假,所以要早些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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