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9日星期六

又老了一歲...........唉...........

上年的願望已經達成,意大利贏了World Cup,我已經十分滿足。 今年是讀LLB最後一年,只希望入PCLL同找到好Master。GPA如果可以多一兩個grade,拿到first honour就最好。唯有自己努力d,同往年一樣,生日時都是讀緊書。 很多年都沒有人同我過生日,今年約了朋友去食飯。可惜,今日見不到她。 我已經收了第一份生日禮物,就是拖肥的Birthday Kiss。 最有印象的生日是最後一年同以前的女朋友過。她可能已經決定離開我,所以對我特別好。但究竟她迭了什麼給我做生日禮物,我已經不記得了。我連她幾時生日已完全不記得,記得的只有一絲絲片段,回憶同傷心。 現在已經沒有人為我做生日禮物,而我想同人做生日都不可能。 前路十分難行,真的希望有人同我分擾。 本來我很想在生日去Ocean Park。已經很多年沒有去了,真是想看一看水母。但是今天要返學,最終沒有得去了。

2006年9月8日星期五

HKICPA趕客MTV

http://www.youtube.com/v/HnA9Lu58oHc 'Tute in da House Well I'm a CPA and that's what I do I know it doesn't sound sexy to you But I can tell you I'm a person of repute And it's all because I belong to the 'Tute CHORUS I wear a suit I belong to the 'Tute I wear a suit I belong to the 'Tute Now accountants are seen as boring and bland We're no movie stars or guys in a band But you'll see us in action when you give us your loot Because we're the folks who belong to the 'Tute CHORUS You can tell that we're good because we've got QP It don't come easy and it don't come free Those long lettered people ain't so astute It takes just three letters to belong to the 'Tute CPA, CPA, CPA

江樂士﹕認罪判刑探詢

江樂士﹕認罪判刑探詢 2006年9月8日 【明報專訊】作者為﹕刑事檢控專員 一直以來,在香港,支持作出認罪判刑探詢的人不多。由法官告知被告人若他認罪將會獲得什麼判刑這個概念,對於我們的法律制度來說是陌生的。作出認罪答辯,必須是自願、不受他人引誘和沒有法官的介入的。這至少是普遍接受的規範。 人們對認罪判刑探詢不以為然,是因為他們認為律師不應請求法官表明,如果其當事人一開始便認罪,判刑會如何。假如律師提出這類請求,法官應拒絕表態。這是因為不能讓人覺得被告人與法庭討價還價。被告人作出認罪答辯是一件重要的事,因此必須是一個完全自願的抉擇,沒有人會對此有異議。 然而,近年有人力倡作出認罪判刑探詢,或者至少是作出有限度的判刑表示。說到底,自知有罪的犯人最關心的是會被判處什麼刑罰。如果有人把判刑告訴他,他也許會決定乾脆認罪,節省所有人的時間和金錢。1992年,英格蘭和威爾斯大律師公會主席羅伯特.西布魯克御用大律師(Robert Seabrook QC)表示,「如果只是由於不知道法官打算如何判刑而寧可接受審訊,實在是荒謬的事」。 英國法官奧爾德爵士(Sir Robin Auld)獲首席大法官委任,檢討英格蘭和威爾斯的刑事司法制度。他就法官預先表明判刑這個做法的應用情進行研究,並於2001年作出這樣的結論﹕只要有足夠的保障措施,法官可考慮向被告人表明,「倘若在那個階段作出認罪答辯會判處的最高刑罰,以及經審訊後被定罪可能判處的刑罰」。假使法官預先表明刑罰,辯方便可衡量作出認罪答辯的利弊。 在美國,表明刑罰的制度早已確立。美國首席法官伯格(Burger)認為,認罪判刑探詢是「司法制度的重要部分」。這個制度的主要優點包括減少審訊、節省時間和金錢,以及加快候審案件的審理時間。 在英格蘭及其他地方,關心刑事司法制度的人,近年對一些有關案件處理方式的重大問題加以反思﹔香港自然不能漠不關心,故步自封。畢竟這是一個期望法官採取主動和重案件管理成效的時代。我們理應考慮一下被告人從法庭得知其處境的權利和範圍。 在2005 年,以英格蘭和威爾斯高等法院院長伍爾夫勳爵(Lord Woolf)為首的5人法庭推翻了一項長達35年的禁令。該項禁令禁止法官在被告人答辯前就判刑作出表示。日後,如被告人提出請求,法官可以述明他認為被告人作出認罪答辯會被判處的最高刑罰為何。法官亦可提醒辯方律師被告人有權尋求這方面的表示。伍爾夫勳爵說﹕「被告人本來就合理地依賴律師評估可能判處的刑罰,現在則由法官本人作出更準確的表示。」 這個來自英國法院的倡議,反映法官一開始便有責任管理案件這個現代概念。法官沒有責任表明刑罰,但若他這樣做,只要被告人在合理時間內作出認罪答辯,該法官及處理被告人案件的其他法官便有責任如此判處。只有當有關案情獲控辯雙方同意,並經法官接納後,法官才會表明刑罰﹔法官可以不接納控辯雙方達成的協議。 一個有更多規範的審前制度,可以更有效地運用資源,同時,被告人的權益又不會因而受損。司法效率不會影響被告人按自己意願作出答辯的權利。英格蘭及威爾斯刑事大律師協會主席大衛‧史賓斯御用大律師(David Spens QC)應要求評論伍爾夫勳爵的判詞時表示﹕「這是我們多個月以來所爭取的──結果會是大大節省納稅人的金錢,因為將會有更多被告人作出認罪答辯。」 被控干犯刑事罪行的人都知道,認罪可獲減免三分一刑期。他們明白,如協助有關當局,便有資格獲減免一半或以上刑期。現在的確是時候評估上述發展,並研究容許法官在開審之初便就被告人的處境給予明確表示,對各方會有何好處。

2006年9月6日星期三

加油

雖然她不喜歡我,但看見她現在因為別人而唔開心... 我都覺得很唔開心。 我真的希望她開開心心,不要為一個不懂珍惜你的人而心情低落。 看見你開心,就算你喜不喜歡我都不緊要。我只想看見你迷人可愛的笑容。 我想帶你到處去玩,忘記一切唔開心的事。 現在你唔舒服,記得要多些休息同飲多些水。足夠休息同水很緊要的,同埋最緊要食葯。你快d好返,遲些同你去Ocean Park玩啦!

2006年9月1日星期五

不再吃魚翅

大家不要吃魚翅啦!! 我現在都不再吃魚翅了...真的很可憐,很殘忍....... 港 人 吃 魚 翅 害 死 鯊 魚 鯊 魚 形 象 兇 狠 , 張 開 血 盆 大 口 , 就 足 以 食 人 。 但 鯊 魚 的 大 敵 , 原 來 是 香 港 人 , 因 為 港 人 愛 食 魚 翅 , 可 能 害 死 鯊 魚 。 歐 洲 放 寬 捕 鯊 法 例 魚翅 價 值 不 菲 , 倫 敦 一 間 中 式 餐 館 一 碗 魚 翅 就 賣 108 英 鎊 ( 約 1,600 港 元 ) 。 原 因 無他 , 很 多 人 都 愛 吃 魚 翅 , 尤 其 是 港 人 , 捕 鯊 最 多 的 西 班 牙 , 每 年 捕 獲 魚 鰭 50,000 噸 , 其 中 1/3 出 口 到 香 港 。 利 之 所 在 , 歐 洲 現 正 打 算 放 寬 捕 鯊 魚 法 例 , 每 次魚 穫 都 准 許 漁 民 切 去 三 條 鯊 魚 的 魚 鰭 。 漁 業 界 當 然 笑 呵 呵 , 但 保 護 鯊 魚 團 體 則 批 評, 新 措 施 將 令 鯊 魚 面 對 更 大 的 絕 種 危 機 。 海 洋 學 家 和 環 保 學 家 組 成 的 「 鯊 魚聯 盟 」 ( Shark Alliance ) 指 出 , 歐 洲 有 130 種 鯊 魚 品 種 , 其 中 1/3 瀕 危 , 其 餘 20% 屬 極 度 瀕 危 , 但 魚 鰭 需 求 每 年 增 加 5% , 鼓 吹 漁 民 非 法 捕 鯊 , 切 除 牠 們 的 魚 鰭後 , 就 將 鯊 魚 掉 回 大 海 。 但 沒 有 了 魚 鰭 , 鯊 魚 在 大 海 中 當 然 活 不 了 。 英 國 《 泰 晤 士 報 》 / 《 衞 報 》

向左走向右走

尋尋覓覓................... 過去兩星期,想了很多事情,大多關於自己所想的.... 很多時自己都拿不定主意,向左走定向右走。 想了很久,這幾年讀者為了什麼? 在律師樓工作是否我一開始想讀法律的願望? 看來不是...... 今天收到Angel的電話,原來她的婆婆前兩天在老人院私自出走而趺倒,但老人院沒有任何安裝門鈴及感應器等防止長者走失的警報系統。現在她婆婆還是昏迷中,所以她想問我老人院有沒有negligence? 癡呆婆婆院舍出走墮澗命危 2006年8月29日 【明報專訊】一名患老人癡呆症的八旬婆婆,昨早在短短兩小時內從大埔一家護老院兩度出走,其後被村民發現跌倒在附近竹坑村一處偏僻山澗,村民跑下山到護老院通知職員到場拯救及報警,消防員到場將已昏迷的婆婆救起送院,經搶救後情危殆。據知,婆婆入住院舍一年多,曾有多次出走紀錄,而院方一直未有加設防止長者走失措施。 兩小時內兩度出走 跌落山澗受傷的84歲婆婆葉志開,據知年多前入住大埔舊墟直街愛群理療護老院,由於葉婆婆患老人癡呆症,院方曾讓她穿上約束衣,以免她獨自外出走失。後來醫生建議葉婆婆多活動以保持健康,院方於是不再以約束衣管束她。有消息指,葉婆婆曾有數次出走紀錄,而院方一直未安裝門鈴及感應器等防止長者走失的警報系統。婆婆昨晨便兩度避過職員耳目出走,第一次被職員尋回,第二次出走後不幸跌落山澗昏迷,搶救後仍在鬼門關徘徊。 昨早7時許,有職員發現葉婆婆離開護老院,職員連忙在護老院附近尋找,未幾即發現婆婆,把她送回護老院。至昨早8時15分,職員安排替葉婆婆洗澡,葉婆婆洗澡後自行返回其宿位。職員知道葉婆婆的女兒每天會在這時段到來照顧老人家,故未有特別為意,至8時45分,有職員發現不見了葉婆婆蹤影,於是四出尋找,並同時知會葉家,至10時,職員見仍然沒有葉婆婆下落,只好報警。 就在警方及職員到處尋找葉婆婆下落之際,距離老人院約半小時路程的竹坑村,73歲獨居長者張春來在其寓所附近的偏僻山澗旁,發現婆婆坐在地上動彈不得,見她雖身穿護老院衣服,但言語模糊不清,加上張伯沒有手提電話,遂徒步到大埔舊墟幫忙尋找婆婆所屬院舍,最終尋得愛群理療護老院,證實葉婆婆是剛走失的老人家,護老院得此線索,連忙帶備輪椅驅車往找葉婆婆及通知警方。 院舍稱正安裝警報系統 眾人抵達葉婆婆所在之地,又不見其蹤影,眾人慌忙尋找,最後在婆婆原先倒地之處20多米遠的山邊,發現她昏迷地上。消防員將婆婆送院搶救。事發後社署已知會該護老院,需盡快呈交葉婆婆走失的事件報告,社署發言人說,目前未知該護老院有否違返安全指引,要了解事件後才可作評論。 院舍發言人表示,護老院有6個出入口,會跟社署及保安公司研究加強保安措施。院舍稱正進行裝設防走失警報系統。 我最記得自己想讀法律是希望幫多些人同做多些有意義的工作。在律師樓工作始終工作environment太像Big4同埋job nature真的不是我所希望的。始於免強沒有幸福,違背了自己的原則同願望真的不太想......就算知道去做十分困難,都要堅持心中的一團火。現在不再迷茫,知道自己想什麼。有心做,就算幾艱難都應該可以克服到。 所以我決定一定要去做大律師。    

終院判兩例違假定無罪原則

Common Law有一個conception叫做"Presumption of Innoncence"即被告在被定罪前「假定無罪」。CFA現在就《危險藥物條例》及《火器及彈藥條例》中,被告必須主動提出證據,證明自己不知管有的為毒品,或其仿製火器並非用作犯罪用途,才可脫罪,但終審庭昨裁定條例違反《基本法》中,被告在被定罪前「假定無罪」的原則。 終院判兩例違假定無罪原則 2006年9月1日 【明報專訊】現時《危險藥物條例》及《火器及彈藥條例》中,被告必須主動提出證據,證明自己不知管有的為毒品,或其仿製火器並非用作犯罪用途,才可脫罪,但終審庭昨裁定條例違反《基本法》中,被告在被定罪前「假定無罪」的原則。不過終審法院指裁決不會引起上訴潮,法庭毋須設定追溯力的時限。 須證明不知自己管有違禁品 上訴庭較早前處理2宗牽涉管有仿製火器及販毒案件時,發現《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0(c)條,以及《危險藥物條例》第47(1)及(2)條中,將舉證責任放在被告身上,被告須主動證明自己無罪,終審法院昨同意條例偏離了「假定無罪」的法律原則。法庭續指,控方在舉證時並非遇到極大的困難,足以要違反法律原則,而去達到阻止罪行發生的立法目的。 指不會引起上訴潮 終審法院裁定,日後涉及管有仿製火器及販毒案件時,控方須負責列舉證據,證明被告有罪,而被告則可提出疑點,他仍受到「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法律保障,與以往非要證明自己無罪的情不同。 另外,法庭相信這個裁決並不會掀起上訴潮,因為法庭會根據每宗案件的不同因素,不會每宗案件均會准許逾期上訴的申請。 【案件編號﹕FACC4/05、FACC1/06】 Friday, September 1, 2006 Court upholds ruling on drug carriers NICK GENTLE and RAVINA SHAMDASANI Hong Kong's highest court has upheld a ruling that the government had warned could open the floodgates to tens of thousands of appeals by convicted drug offenders.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ruled unanimously yesterday that the Court of Appeal was correct when it said two pieces of law had been wrongly interpreted so as to violate the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which lies at the heart of the city's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One result of the ruling is that suspects found in possession of dangerous drugs who claim they did not know they had them, will no longer have to prove their lack of knowledge in court. It will instead be for the prosecution to prove the defendants knew about the drugs. The decision has retrospective effect and could lead to appeals from people who have already been convicted in such cases. But a senior lawyer said a flood of appeals was unlikely. The top court's decision changes the interpretations of section 47 of the Dangerous Drugs Ordinance and section 20 of the Firearms and Ammunition Ordinance to ones consistent with the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as protected by Article 87 of the Basic Law and Article 11 of the Hong Kong Bill of Rights. Before the Court of Appeal's decision on June 23 last yea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two sections placed the burden on defendants to show that on the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they did not know they were carrying drugs. In the case of imitation firearms, they had to show a legitimate reason for carrying them. But the top court found a reading of the law that produced such a "reverse" burden of proof was unsupportable. It said the law should be read so that defendants need only satisfy the court that, based on the evidence, there is a doubt about their guilt. "So read, each [provision] leaves the defendants with what the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exists to provide," wrote Permanent Judge Kemal Bokhary. "By that, I mean a measure of protection consistent with the idea that convicting the innocent is far more abhorrent than letting the guilty go free." Concerned by the implications of the ruling's retrospective element, the government had requested that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place a limitation on the effect of the decision by saying it would apply only to appeals active on June 23 last year or made afterward. The court decided the situation created by the ruling did not warrant such an order. The time limitations on appeals would preclude many from challenging their convictions, as would any guilty pleas. Moreover, it would only be in 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 that a belated appeal would be heard. Senior criminal barrister Andrew Bruce SC did not envisage any floodgates being opened by the ruling, as the government had previously war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