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0日星期四

法律系學生服務小市民港大設免費法律診所

係就係好事,但我都懷疑法律學生識得有幾多。始終在學校學的一套同出來做野的一套都相差很遠的。不過,始終都是好事來的。

法律系學生服務小市民港大設免費法律診所

【本報訊】為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港大法律學院計劃今年底開設「法律診所」,由港大準法律系畢業生為經濟能力有限的市民,提供法律意見及撰寫律師信,屬全港首創。該院院長陳文敏強調,各學生均會有教授指導,認為這對社會及學生均有利。記者:梁美寶
陳 文敏表示,許多市民希望諮詢法律意見常求助無門,加上法律諮詢費用昂貴,為協助基層市民、同時也希望為法律系準畢業生提供「實戰」訓練,港大決定年底開設 「法律診所」,免費為有民事訴訟需要的市民提供服務,如寫律師信、給予法律意見等。他估計,首年約有20名學生參與,屬試驗性質,並由一名教授指導8名學 生,確保他們給予的法律意見準確。同時,校方也會依足程序,為有關計劃購買保險,以保障公眾利益。至於服務範疇,則不包括協助處理刑事案件,主要協助市民 處理民事訴訟,但也不包括醫療及勞工個案。
被質疑無律師資格
陳文敏解釋,這項計劃只是為讓學生吸取實際工作經驗,及協助有需 要的小市民,不會構成與同行爭生意,他希望最終獲香港律師會支持。但香港律師會主席黃嘉純坦言,對法律系學生為市民提供法律服務表示關注,他認為給予法律 意見應由持牌律師來做,學生沒有這方面資格,「萬一有問題,咁點樣追討?呢個係對公眾保障嘅問題。」他建議,港大不妨為此成立一間律師樓,並受該會規管。 此外,各律師團體及各大學法律學院較早前召開法律教育會議時,商討未來大學改為四年制事宜,黃嘉純指現時尚未有定案,但他們仍傾向維持法律本科生修讀四 年,不傾向將就讀年份延長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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