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1日星期日

我想做大律師~~~~~~

好羡慕呀~~~~~~~~emoticon 不知我幾時先做到~~~~~還有兩三年~~~~~~~emoticon 7資深大律師獲委任 人數回歸後最多 2006年5月21日 【明報專訊】昨天在高等法院的7號庭,出現罕有現象,不僅有近百名資深大律師、大律師穿戴整齊出現,甚至在法官席上,亦出現各級法官「迫爆」的情。昨天並非有什麼經天動地的大案,但對7名昨日在庭上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大狀及他們的家人來說,則意義重大。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昨正式委任7名大律師為資深大律師,並透露這次委任資深大狀的人數,是自回歸後最多的。 李透露,他們合共收到14項有關申請,結果一半人獲委任,委任率為50%,較過去9年的整體委任率43%為高。 收14申請半數獲委任 李國能在致辭時表示,資深大律師處於業界領導角色,而大律師專業的發展路上會面對不同的挑戰,例如參與刑事訴訟費用的檢討工作、配合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措施、商議律師的出庭發言權、適應訴訟以外的其他解決糾紛的方式、改善及協助提升現職大律師和新晉大律師的水平等。他指出,這7人身為業界的領導者,有責任確保大律師專業能應付這些挑戰。 連委兩女大狀 昨日剛獲委任的7名資深大律師包括專注處理商業罪行刑事案件的謝華淵、知識產權法的譚允芝、行政法和公法的莫樹聯、產權法和遺囑認證及信託黃國瑛、商業法的高浩文、建築及公司法的夏利士,和憲法及行政法的夏博義。 7名「升仙」大狀中,值得一提的是兩名「女仙」,因為她們是自回歸以來第二及三位獲委任的女性,法院對上一次委任女資深大狀,是2000年委任鄭若華女士。 昨日出席儀式的除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及各級法官外,律政司長黃仁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律師會會長羅志力亦有在儀式中致辭,恭賀及表揚7人過往在業界的成績。 大狀需有聲望 執業10年以上 2006年5月21日 【明報專訊】當法院收到提名人及提名名單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會就名單諮詢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及律師會會長,以決定是否委任獲提名人士,繼而按《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條委任大律師為資深大律師。這程序通常稱為披上「絲袍」(taking silk)。因為資深大律師穿絲袍出庭,故資深大律師英語中亦簡稱為「絲」(silk)。 委任程序稱披上「絲袍」 被委任的大律師除必須有足夠能力和法律知識外,亦需有一定的聲望和經驗,一般執業時間合計不少於10年。另外,曾對本港法律作出傑出貢獻的大律師,亦可獲委任為「名譽身分」的資深大律師。該人選必須是香港任何大學法律學院或學系的教學人員,或任職法律援助署長、副署長或助理署長,或任職破產管理署長,或知識產權署長。於2003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陳文敏教授,便是其中一例子。 把昨天獲委任的7名資深大律師計算在內,執業的資深大律師達78人,約佔大律師總人數的8%,而其中44名資深大律師,是在回歸後接受委任的。 假髮黑袍下的真相 2006年5月21日 【明報專訊】電影和電視劇中的律師上庭時雄辯滔滔,威風八面﹔下班後歎紅酒跑車,非常中產,市民大眾從中窺看律師與大律師看來高不可攀的面目。到底這些影視產品製造了更多神話,還是將律師拉回現實世界,誰也說不清楚。要真正了解香港的法律精英,還是由他們現身說法更好。5位新任資深大狀,負起解密任務,詳談自己的專業,細說自己的生活。 洋大狀懶理香港事﹖ 這條問題記者可以替來自英國的夏利士(Jonathan Russell Harris)代答﹕「不﹗」 夏利士喜歡帶愛犬游走港九新界﹔為了解中國文化,他看英譯本金庸小說、看《紅樓夢》,甚至研究八卦掌拳譜和《易經》﹔他迷上中國武術,每星期到佐敦習太極拳。夏利士自言十分了解香港的「行情」,反而對倫敦卻所知無幾。 48歲的夏利士在英國長大,大學畢業後接受法律訓練。1983年,那年他25歲,受訓後獲律師行安排來港,自此展開在港23年的執業生涯。 談起香港的建築業,在80年代建築業最興旺時來港,專責建築案件的夏利士就滔滔不絕。他指,處理一些仲裁案件,令他漸漸認識香港社會面貌,例如石硤尾大火推動政府興建公屋、建築界等行業貪污促使廉署成立等等。後來,夏利士涉足商業和公司案,接觸更多人。至1993年,他成為本港第3位由律師晉身大律師行業的大狀。 工作之餘,夏利士喜歡四處蹓躂,23年來走遍港九新界離島,有一段時間,他常常帶愛犬,去大埔一個偏遠小村落,與那裏的老人為伍﹔近年他也學太極,每周兩訪佐敦練拳。他跟很多香港人一樣,喜歡到泰國、台灣和內地旅行。 夏利士說,香港有他在倫敦不可能有的發展機遇,他的工作聯繫在香港,也熟悉香港的行情,他說,「找不到有何理由不留在香港」。 明報記者 謝美琳 周淑蘭 何穎珊 吳卓盈 大狀愛說話﹖ 2006年5月21日 【明報專訊】雄辯滔滔、動輒高呼「objection」,是電視編劇為大狀塑造的形象。但現實中,出色的大律師大多冷靜沉、慎言敏行,只要稍有差錯,不但會輸掉官司,更可能被公會紀律處分。 專打民事案的莫樹聯,接受訪問前多次強調大律師不可做個人宣傳,囑咐記者小心寫稿,並在問題紙上「眉批」,指出哪些問題會太敏感,又拿出公會守則給記者看,「好多人都很敏感,你知我們很多律師都睇住……」 整個訪問裏,莫樹聯都小心翼翼,談到最難忘的案件時,他說﹕「當年我第一次處理上訴庭案件,做準備時特別緊張。幸而遇上兩位好法官,事後他們寫字條給我comment,非常有幫助。」至於那兩位法官有沒有讚他﹖莫大狀面有難色﹕「太敏感,未必很合適(回答)。」 有一個說法,指律師只為有錢人服務,莫樹聯的看法是﹕「法律的重要原則,是假定人人清白,並有自辯機會。制度沒有完美,有錢人或多或少(比普通人容易)請到較好的人選幫手。法援是平衡方式。」 48歲的莫樹聯是「拔萃仔」,港大畢業後曾在中學任教英文一年,興趣是信息科技及視覺藝術。他特意找來英國畫家,給他畫一幅以小提琴為題的畫作掛在辦公室,閒時會到畫廊、博物館參觀。 記者問,可會覺得大律師都很西化、出身名校、只說英語、不屑看港產片﹖這次莫樹聯倒答得爽快﹕「你說我說不說中文﹖(你說的)都是二三十年前的事,現時好多律師都是香港的大學畢業,來自各階層,好平均。當然,仍有一些背景較好的人,但只屬少數。」 女大狀唔易做﹖ 2006年5月21日 【明報專訊】現時全港男女資深大律師比例為71比7,身為自97年後第二位獲委任的女性資深大律師,譚允芝認為,女性身處這一行要有平常心。 譚允芝雖然外表西化,內裏卻熱愛中國文化。「允芝」這個剛柔並重的名字,也與她這名事業型母親的角色不謀而合。 當上大律師22年的譚允芝說,女性在法律界並無特別優勢,反而專業生涯較男性短,因為女性較注重家庭。育有兩名子女的她,下班後總不能只顧與同行聯誼而忘了家庭。她認為女性於工作上,「要百分百靠勤力和實力」。從待人接物至衣著打扮,每項都不可輕忽,要用智慧領悟。「女人容易被人說靠外表。」譚允芝說。 喜歡寫文章和閱讀的譚允芝說,念法律是父母的意願,她自己卻對語文、文學和翻譯有興趣。譚母曾是《華僑日報》文化版主編,重視中文,因此譚允芝寫得一手好文章。她酷愛古典音樂,若不是當上了大律師,或許她早在音樂方面發展了。 譚允芝出道時遇上本港樓市蓬勃,樓宇買賣的事務律師吃香得很,但她卻選擇做大律師,原來純粹因為她不喜歡看樓契。兩年後,譚允芝明白發展專業才是在行內生存之道,她放下一切,帶積蓄跑到英國,跟隨權威專攻知識產權,開始了一個女子破釜沉舟的故事。 身為本港少數專攻知識產權的女大狀,譚允芝認為最重要的是令客人有信心,價錢反而是其次,情就像女人買cream(面霜),一千元的名牌與一百元的雜牌,質量可能相差不遠,但女人寧可多付一點錢來買安全感。 大狀愛黑色﹖ 2006年5月21日 【明報專訊】法庭上,大律師穿戴整齊,就等法官走出來的一刻開始「表演」。大狀儼如舞台上的主角,一言一語,舉手投足都是「戲」,一切只為博取法官的「掌聲」和陪審團的認同。對於身上那套黑色「戲服」,高浩文(Russell Adam Coleman)認為那是表現法律專業傳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黑袍假髮象徵法律莊嚴 高浩文偏愛大律師的黑袍與假髮。他說﹕「有人會覺得,穿袍戴假髮很傻很幼稚,但我偏愛這些。因為它象徵了法律傳統的承傳,以及莊嚴的法律程序。」高浩文解釋,黑色律師袍起源於17世紀的英國,當時的律師為了哀悼逝世的國王或王后,都穿上黑色長袍。至18世紀,律師袍開始以黑色為主,逐漸成為主流。高浩文自言平日很喜歡整齊醒目的衣著,記者曾見過他一身煲呔禮服打扮,確實十分有型。 1990年,高浩文從英國來港執業,當時他只抱一試無妨的心態,豈料不久便愛上這個小島,如今高浩文對香港更是讚不絕口。他說,在香港執業的好處是有機會接到不同類型的官司。透過打官司,他可以更了解別人的工作及生活。 高浩文自言平日最愛家庭活動,與兩名前妻所生的子女共敘天倫。他的現任妻子是香港人,是個銀行家,今天正是兩人結婚一周年。高浩文曾於英軍及香港軍團服役,少年時更是劍擊高手,但早不彈此調,劍術荒疏。高浩文說,劍擊可以訓練反應,與當大律師一樣,他笑說,現在也許是再學劍的時候。 大狀愛掘金﹖ 2006年5月21日 【明報專訊】一般人眼中的大律師收入豐厚,身分尊貴。來港執業的「洋大狀」更往往被認為不過為賺大錢而來。然而,抱持一份使命感來港的其實大有人在。今年53 歲的夏博義(Paul Harris),12年前見港人為回歸後的法治憂心忡忡,毅然離開英國老家來港執業,並創立人權組織「香港人權監察」。 1993年,夏博義當時已在英國執業20年,身為英國大律師人權委員會主席,他關注香港情,認為香港需要一個獨立、國際性的人權監察機構,「李柱銘和一些朋友跟我說,我身為英國大狀來港執業,既可獲得不錯的生活,亦可替香港設立人權監察組織,維持本港法治」。 夏博義於1994年由英國移居香港,手設立人權監察組織。最初辦公室位於北角木星街,只有兩名職員﹔辦公室是借來的一個角落,連一扇窗也沒有,「那時條件很差,職員薪金不高,他們的人權也像被人剝削﹔說起來我也感到內疚,因為我們組織是維護人權的」。夏博義笑言,初成立人權監察組織時遇到很多包括來自北京及香港的阻力,後來辦公室搬到上環,職員增至10人。組織漸具規模,他亦退位讓賢,現時只擔任普通成員。 夏博義來港12年,前6年居於梅窩,他來港的另一個原因也許令人失笑——為了搭船上班,「居於倫敦的時候我會乘地鐵上班,幾乎每天都壞車,又擠又侷促。我想來港定居,住在離島就可搭船上班」。 大狀都是「吸血鬼」﹖ 2006年5月21日 【明報專訊】本港律師專業分為大律師(barrister)和事務律師(solicitor)兩類,分別負責不同範疇的法律工作。大律師俗稱大狀,主要負責代表委託人進行訴訟。市民只能透過事務律師轉聘大律師,大律師不可自我宣傳,甚至不能於非社交情下主動提供名片。 資深大律師則處理複雜案件,主力在庭上進行訴訟,律師樓須聘用大律師協助資深大律師處理文件。至於事務律師,主要負責草擬合約、遺囑、辦理樓宇買賣、擔任政府或其他機構的法律顧問等。事務律師也可在裁判法院、區域法院,甚至高等法院內庭,代表委託人進行訴訟。 社會上總有一種印象,認為大狀最易賺大錢,但新任資深大狀夏利士會告訴你,只有極少數非常資深的大狀,能夠偶爾收取十分高昂的費用,絕大部分的大狀,每天的收費不會多於10萬元。事實上,最成功的律師,會比最成功的大律師賺得多。 資深大狀譚允芝指,收費其實是大律師調校工作量的方法,有時若工作量太多,便會將收費調高,反之亦然,這是市場定律。譚允芝指,有些資深大律師收費高昂,或許是他們推卻工作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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